《汾州狐》是聊斋里一个超短篇,用今天的眼光看,政治极为不正确,讴歌政府官员婚外出轨,硬说这就是爱情。
今天就把这个坏蛋扒出来。
开头第一句:“汾州判朱公”。
汾州是个历史名词,曾经太原以南,临汾以北,汾河两岸好几个县都归汾州管辖。
明初,汾州辖区小为山西直隶州,到万历中后期,管辖州县较多,升级为府。
府治在汾阳县城。
通判是知州的副手,比同知要低,有的地区会设立,有的地区则无。
汾州府的大BOSS是冀南分守道,接下来是知州,再下来是同知,然后是同判,即通判。
汾州府还有散州二,其一石州因为与“失州”相同,被太原同知李春芳改名为永宁州。
此李春芳与嘉靖状元李春芳同名,但应该不是同一个人。
永宁州还有个州判,比通判级别低个一两级。
另一个散州沁州原本是直隶州,后来汾州府成立后,归了汾州府管辖,为下属散州,不出十年,重新恢复成直隶州。
明清汾州府辖县经常变来变去的。
手上乾隆版的《汾州府志》,沁州是不记录的。
同时,汾阳通判也只从万历记录到了天启,崇祯年间无考。
就已知的明设立汾州府到蒲松龄去世的康熙五十四年(1715),无论汾州通判还是永宁州判,都没有姓朱的。
如果历史上真有个朱判,那么其为官的年代可能在崇祯一代。
此外,从志书和聊斋里,我们还能分析出许多信息。
首先,朱判和狐狸精“久如夫妻之好”到底好了多久呢?
明朝比较规律,汾州通判大致是三年一任。偶尔一两年一换的,少。
朱判往长了说可能和狐狸精偷情偷了好几年。
蒲松龄写道:“初”,朱判误以为狐狸精是“是家人妇”。这里可以看出朱判一到任就和狐狸认识了。
如果朱判在任超过半年,肯定把衙门中的家长里短摸个门清,是不会误认狐狸为某工作人员家属的。所以,蒲松龄用了一个“初”字,既说明朱判与胡小姐的初识,也暗示朱判新来乍到。
明清官员到地方任职是不带家属的,一般会在当地娶个小妾啥的。
其实就算是到北京,官员也不一定会带家属。比如大汉奸龚鼎孳就是把正妻扔在合肥,带着秦淮八艳的顾湄爬长城吃烤鸭啥的。
三年,朱判还没厌倦狐狸,可见狐狸确实“容光艳绝”。
如果朱判是康熙末年任职,则可以和狐狸一起厮混十几年呢,不知狐狸是否会驻颜。
通判是个小角色,少有进士担任的,明代大多数是举人,康熙时期的汾州通判学历越来越低,不是监生,就是秀才。
州判那就更提不上了,没学历也能上。
所以,蒲松龄尊称朱判为“朱公”,因为老朱的学历不高。
否则蒲松龄会提及他的学位,比如老朱若是个举人,蒲松龄会写:“朱孝廉判汾州时......”
老朱谈恋爱的手法也极为简单直接,“爱好之,遽呼之来。”
喜欢狐狸,坐在椅子上,大声(厉声)地叫她过来,如同在家里里叫自己的保姆(婢媪)。
狐狸过来,老朱才起身,“笑而起,曳坐”,拉狐狸坐下,“遂与款密”。
看来是没少去唱K叫小姐,习惯成自然。
有说朱判是因为母亲去世而仓促离职的,不一定任满三年。
细读,狐狸对朱判说:“君秩当迁.......迁报果至。”也就是说老朱要被组织提拔了,任职通知书很快就到。
整个任期一门心思都在小三身上的官员,能做出多大政绩会提前升迁?
所以,朱判应该是任满,循例而迁。
其次,朱判是哪里人?
狐狸精要送朱判回家,请假,来回有10天的时间。以明清的规矩,官员不能在家乡任职。如果朱判是河北邢台人,假设狐狸精在汾河畔平遥界送朱判,平遥到邢台大峡谷有212公里,则肯定不能在10天后渡过汾河回汾阳;
所以,朱判应该是陕西人。
狐狸送朱判到河边,“恋恋河畔”。这个河应该是黄河,为山西陕西分界,过河到朱判家再返回,10天足够了。
而且,还可以进一步断定,朱判是陕西吴堡县人。
因为狐狸在朱判家待了10天,“至十日,果别而去。”吴堡县就在黄河边上,换其他地方,肯定来不及赶回去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