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7

对党忠诚强本领 履职为民担使命



监察官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又一重要制度性成果,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以下简称监察官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从网络和报纸上下载学习,用理论法规武装自己,提升本领,提高履职认识和水平。

 监察官法的颁布,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将党的领导融入到监察官职责履行、选用任免、管理监督等各方面,强化了“四个意识”,坚定了“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社会主义最大的优势,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监察官法具体了监察官的履职规范,对权力、责任、义务做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率先垂范做好遵纪守法的标杆,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监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监察权的公职人员,理当秉持着为民宗旨和深厚的使命情怀。监察官法明确规定,监察官“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可见,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是一名合格监察官的基本要求。

 总书记在“七一”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重要讲话中,用“九个必须”指明了开创未来的道路和方向,其中摆在首位的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

 忠诚源于纯粹的理想和信念,只有不断补足理想信念的精神之钙,才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守纪律,保持队伍的纯洁。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因此,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应该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践行党的宗旨和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情怀,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境界,做不负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对人民关心的问题领域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做好“人民监督”的守护者,助力建设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反腐永远没有休止符,要打虎不停、拍蝇不息、猎狐不止、威慑常在,要守正笃实、咬定青山、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担负起历史的重任和人民的重托,翻涌起民族复兴势不可挡的滚滚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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