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听见夜的声音3.1

{余生}

夜晚是骄傲的,深蓝色的、头重脚轻的波浪,带着深翻泥土的种种颜色,带着不太可能,但称心如意的事物。

向往很美的星空,然而却不曾记得,只好在心里创造出一种模糊却完美的印象。其实很多时候,往往是最模糊的印象,才最让人怀念或憧憬的。于是从那片星空消失在我的世界里时开始,我就对着星空有着一种莫名的向往。

这份向往一直生长着,但是他却从没开出过花朵。我带着这份向往,背包踏上一趟又一趟旅程,它却慢慢成长为了难以言喻的悲伤。说起来似乎只是一场云淡风轻般的梦呓,但是对我而言这份悲伤却是真实存在的。

以前的我不懂得感恩和珍惜,不知道有些事物一旦失去,可能不仅仅是用十年就能挽回的,十年之后,你却用一瞬间就教会了我。我终于明白,没有人会败给时光。

大四上学期我退学了,去北京漂了五个月。说实话,我待不下去。就背着我的相机去坐没有目的地的火车,去人烟稀少的地方。我没有和任何人联系,包括陈炯。唯一和小曼发过几次确认她是否平安的消息。不过,四分五裂的时刻,谁又顾得了谁呢。

在泸沽湖,我坐在客栈里呆望夜空到深夜,厚厚的云层打破了一切憧憬。

在若尔盖,我从睡袋里昏昏沉沉爬出来,带上眼镜推开木门,仰望,然后不情愿地钻回睡袋。

在拉萨,一个人坐在布达拉宫门口,望着镜头里旖旎的布达拉宫夜景,和它身后那片深黑色的夜空,出神。

在罗平,扛着脚架沾沾自喜地回到旅馆,只因记录下了那片深蓝的夜幕和几盏稀疏的灯火星光。

做各个方向的火车,当入夜的车厢里只剩下铁轨撞击的声音时,我坐在窗边,再等一或两个小时。

不知不觉,我习惯背上了背包,习惯了成为夜色中那个穿行的身影,只为了与那漫天的繁星重逢,只为再嗅一嗅记忆中的味道。星辰大海,风雪山林,总有一种风景让人颤抖,那种温暖了心房的触觉会让人上瘾。

后来我还是回到了覆镇,去见见老朋友陈炯,去吃常吃的小龙虾,在熟悉的地方安静地生活。兜了一圈,我决定过安稳的生活。

也不是说我的过去有多么颠沛流离,就只是希望在早餐店能看到熟悉的人,打个招呼。在一个小镇里能有一两个老朋友,晚上聚在一起喝喝酒,放肆地聊聊。

人么,喜欢熟悉的地方,恋旧。

{余曼}

我从小不喜欢自己一个人待着,我讨厌全世界只剩我一个人的感觉。幸好一直有个陪伴着我的哥哥,我的大部分时光还是过得不错的。不过到了日本之后,某种蛰伏着的强烈的孤独感常常冒出来。

我是个胆小的人,从小到大一个人的夜晚,总是会开着灯,这个习惯硬生生的烧坏了无数个电灯泡。

所以,我的夜路是奔跑着的。而那个陌生的男人,让我本来就悬在嗓子里的心,差点就跳了出来。

他缩在角落的垃圾桶旁边,远远看过去,像是一个巨大的垃圾袋。

我跑近了也并没有注意到他,不知道他是注意到脚步声还是蹲在那里太累。竟然突然站了起来,几近跑的碎步朝我走来,我呆立原地,吓得不能动弹。

可他只是看了我一眼,便跑开了。原来他在哭。他看我的那一眼,那种眼神,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有过。被别人发现了秘密,急于闪躲,又羞又愧,无地自容。远方是他拿着电话依旧呜咽的抽泣声,夹杂着一两句,“对不起,我实在没用。太苦了,你等等我……”很快的,很快的。悲伤从来不会因为我们承受不住而快速离开,也从来不会因为我们想听清它教给我们怎样的道理而停留。

命运总是一点提示也不给地就强求我们按着它的轨迹走。我在异国他乡的街头,总是会想起余生和陈炯。

总有人说千叶的夜晚很美,可是我盯着天空中那轮皎洁的的月亮,却前所未有地感受到巨大的孤独感。

我掏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我想回来了。”

想起不知是谁说过:每个人都属于一座城市,一座有你喜欢的风景的城市,一座有你熟悉的晨曦的城市。

年轻似乎是时间的代名词,代表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光阴。其实,也像是一道必选题,时间一到,该走的路就必须走,该做点事情就必须做,谁也反抗不了。

我想,时光有点让我明白了,其中的意味。

{林佳}

你撑着伞从我身边走过,我装作没有认出你,我压低了伞檐,我知道你不会注意我。就那么过去吧,侧身而过的不止是你我,还有那些温凉的回忆。

老同学的婚礼上,我再次见到了你,我们远远地站着,我看到了你,招了招手,你似乎很礼貌地对我笑了笑。坐下来的时候,看到你走过来,我起身想好好打个招呼,就是类似老同学见面的招呼。

然而,在我起身时,你从另一侧走了过去,目光看向另一边。我只好讪讪地坐下,又起来,抱歉地说一句,我去个洗手间。

看向镜子里的自己,或许眉眼是没怎么变的,然而却给自己一种陌生的感觉。往脸上泼了点水,也就看不清自己的脸了。

木然地走回去,坐下陪老同学们分享他们的开心,他们谈论着这些年的情谊,笑说着当年的糗事儿,还有那些割舍不断的回忆。听着这些,觉得自己感到既陌生又熟悉。似乎是经历过的,又好像只是在听别人的故事。

酒宴结束了,走到外面,下雨了。我从包里撑开伞,看到另一侧的你,我收回了目光。

道路一头传来喇叭声,我抬头一看,陈炯开着他的小电驴来接我了。

他带着头盔,对着我招手。

我跑了几步,跳上车子,钻到他的大雨衣里。一下子环住他的腰,靠在他背上。

挺好的,嗯,就这样挺好的。

{陈炯}

我们都是卑微的人,我们每天活在不同的挣扎里,努力想要摆脱漩涡,游上岸边。

但是生活这条河流,一望无际,我们根本不知道彼岸在哪个方向,我们唯一能发现的惊喜,便是沉在水底苦苦寻觅时,遇到另一个你。

于是我抓住你稻草一般的手,浮出水面大声叫起来: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车祸后见到林佳时,她的眼睛是肿的,像那种哭了几天几夜的感觉,有点夸张啊。不过她很细心地照顾我,眼睛虽然肿着,笑起来还是很好看的。

等我稍好一些的时候,我开玩笑地问她,“是不是被爷的帅气给迷倒了?所以这么心甘情愿地照顾我。”

她边给我切水果边笑,“是呀。”

我就得寸进尺了,“小美女,有男朋友吗?你看我怎样,缠着纱布还是这么帅。”

她彻底笑喷了,捂着嘴笑了好一会儿,然后给了我一个眼神。

不过我压根没管那个眼神,“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我伸出手,“我是陈炯,炯炯有神的炯。”她微微握了一下我的手,“我叫林佳。”

那段时间里,她没有说她为了什么伤心把眼睛都哭肿了,我也没有说我为什么像个傻子一样在路上横冲直撞。我们彼此心照不宣。

既然决定开始新生活,又何必为了过去耿耿于怀。

今天林佳说她要去参加老同学的婚礼,但我看得出没有这么简单。她特地穿上了新裙子,化了很久的妆。之后又一直在和谁通话拐着弯地确认某人去不去。

我静静地看她折腾,没有说话。

她出家门前,向我再三确认她的着装妆容有没有问题,说了很多遍之后,她给了我一个拥抱。

后来我看着天下雨了,就开着我的小电驴去酒店门口看看。看到她和一个男的站在一起,我刚刚在考虑要不要转身回去。林佳就抬头了,看向我。

我豪气地伸出手招一招,她就跑过来了。

她在我的背上蹭了几下,我就知道,什么也没有变。或许会更好。谁又说得准呢?

来,走着。

你可能感兴趣的:(叁 听见夜的声音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