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无的十字架》:死刑真的有意义吗?

这个世界上,书籍很多,但值得思考的好书很少,东野圭吾的《虚无的十字架》算一个。

《虚无的十字架》是以中原道正的前妻小夜子被谋杀为主线,逐步找寻谋杀小夜子的真相,在寻找真相的路上,逐步的揭开关于人性的思考,关于罪与罚的思考。

首先我以我的认知简单概括一下这本书的大概。

中原道正和小夜子的女儿爱美在家被杀害,中原和小夜子为了罪犯能够被判处死刑而不断奔波。当罪犯被判处死刑后,中原和小夜子无法从女儿去世的阴影中走出来,为了各自更好的生活,所以他们离婚了。后来,小夜子在对“偷窃瘾”的社会问题进行采访调查中,意外发现了一场21年前的杀人事件: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在高中初尝禁果,井口沙织怀孕后为了不被发现,将孩子生下来后,史也和沙织一起捂死了自己的孩子,埋在了林海中。当然,史也和沙织此后的21年一直以自己的方式赎罪,以求解脱。在小夜子将这件事告知史也现在的妻子町村花惠时,被花惠的父亲町村作造听到了,作造为了女儿和外孙的幸福,跟踪小夜子被将其杀害,并前往沙织的住处,逼迫他对当年的事件保密。中原将调查的这些事告诉史也和花惠,让他们自己做选择,他们选择了去自首,但因为婴儿遗骨已被小夜子挖出,警察因无法找到证据不能对史也和纱织判刑,当然,这也算比较温情的结局了。

在花惠和作造的父女线上,花惠有一个特别特别不靠谱爹,甚至以之为耻,但当花惠的幸福遭到威胁,甚至毁灭的时候,作造用自己的方式“解救”花惠的幸福和未来,展现了父女之间的不言于表的情感。

书中的脉络虽然大体如此,但书中对死刑的思考却值得我们深思。

在死刑的认定上,中国和日本有着不同的理解,在东野圭吾的书中,死刑主要来源于动机,是主观还是客观,是有原因还是随机,如果有一定的原因,就可能会不被认定为死刑。

中原在调查小夜子案件中,对死刑的意义产生了怀疑,死刑真的可以惩戒罪犯吗?死刑的意义是什么?死刑是否就像虚无的十字架一样,看似惩罚,实质的意义是什么?

对于受害者遗族而讲,犯罪就应该受到惩罚,你既然剥夺了别人的生命,就应该以自己的生命去偿还这一切,而死刑是可以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的,是可以让遗族得到心灵上的慰藉,可以让受害者在天堂得以抚慰。而且死刑还可以让坏人不会再出来为祸人间,不会再有下一名受害者,死刑就是报应和还债,就是结束这一切不幸的中止符,这也是遗族为什么不遗余力的努力让法院判死刑的原因。

但死刑除了一命偿一命之外,真的发挥了作用了吗?

在中原和小夜子的女儿爱美被入室杀害的案子中,凶手蛭川因入室盗窃被发现,以残忍的手段杀害了爱美,并且还是在他保释期间犯下的案子,之前因为杀害自己的顾客被判刑入狱。中原和小夜子为了蛭川能够被判死刑而四处奔波努力,然而蛭川直到死刑执行时也不曾悔悟,他当初放弃上诉不是因为他对受害者有愧疚之心,而是他觉得死刑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或许他对受害者并没有愧疚吧。

死亡很无力。书中律师如是说。

死亡就像虚无的十字架一般,看似将坏人审判,实则并没有达到死刑的最终目的;反而让坏人得到了解脱,而不是反省或愧疚。

或许有的人生来就没有愧疚之心,只有冷血之意,但这并不是世界的全部,世界上还有好多人在为自己曾经的罪行后悔不已,拼命的来赎罪。

史也和沙织因中学时代初尝禁果,导致沙织怀孕,史也和沙织为了隐藏这一切,选择将孩子生下来,然后亲自杀死,埋在了林海,此后他们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分手后,都在以各自的形式为自己赎罪。史也为了赎罪,娶了当时准备自杀并且已有身孕的花惠,为了救赎,他从事医生行业,拯救更多的人,以得到心安;沙织为了赎罪,虐待自己,换上了偷窃瘾,不为自己,只为赎罪,以得到心安。

一时恶念,却用了大半生去偿还,或许,这比直接判死刑更加温情,更加得以救赎和解脱。

在看这本书时,我从其他角度看到了一个问题,就是东野圭吾在书中展现出来的另一面,那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差异。

不管是中原还是史也,他们面对变故的时候,都比小夜子和花惠更加容易解脱,更加容易走出来;而小夜子和花惠,却始终活在阴影和愧疚之下,甚至导致精神失常。从这一方面来讲,女性比男性承受的可能更多。

东野圭吾的每一本书,都往往给读者思考的空间,让读者去评判这一切,或许,答案不在表面,而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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