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是一个杀手 准确的说我是一个失忆的杀手。用未欢的话讲我极具杀手的气质,清冷的眉眼,不爱搭理人的性格,还有,嗯,超凡的功夫。
我慢慢品着清楚楼的花雕酒,看着这个在我眼前嬉皮笑脸的男子,暗暗翻了个白眼“什么叫不愿搭理人,还不是失忆了,连谁是谁都对不上号,瞎搭理什么搭理呀”。
至于我怎么沦落成杀手的,得从一年前说起。那是一个连狗都不感冒的季节,我重伤在尽欢的领域里,顺带把他几株梨花压折了。他毫不怜香惜玉的用树枝捅了捅我,发现还有气便把我抱回去救治了。
俗话说的好,男人心,海底针。尽欢绝对是最“海底针”的男子,当然是跟未欢这种傻白甜去比,他掌管着最大的黑暗组织,杀手不过是其中一个分支,偏偏长了一幅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极为清俊。当然,他的性子也清淡极了。
—02—
养伤的一年来,他来看我的次数屈指可数,后来我仔细反思了下,可能的确是我太没有感恩的姿态了。
第一次是我刚醒的时候,他用手搭着我的脉搏,问我好些了吗,偏偏我脑袋疼的厉害,便娇滴滴的反拉住了他的手,喃喃道“人家要喝水么”。然后尽欢迅速抽出了胳膊,抖了抖,隔了三个月才复来看我。
第二次是在梨花树下,我比刚醒那会正常多了,对自己的处境也有了深刻的理解,便厚着脸皮指着旁边七倒八歪光秃秃的梨树尬聊道“你种的梨树真好看,呵呵呵呵”。对面的尽欢抿了抿唇,用手扶了会眉头后又走了。
后来未欢说我哪壶不开提哪壶,尽欢对那几颗梨树的感情比对他还深,没把我砍了喂狗都不错了,果真红颜祸水啊。
第三次也就是最近,我答应尽欢替他杀一个人,权当救命之恩,这一次是我跟尽欢沟通最顺畅的一次,他用手拂过我的眉眼,微微侧身在我耳边说道“林子白”。
我闻见淡淡的梨花香,好像很多年前就熟悉的味道,“好”我心虚地往后退着,掩饰突如其来的慌乱。却悲催地被他的梨树枝桠绊倒,在我认命地准备好撞击大地时,他已稳稳地将我搂进怀中,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看他,却意外发现他目光至深之处溢满了纯粹的伤痛。
阿弥陀佛,难道是因为我踩了他的梨树枝?
-03-
林子白,当朝宰相,传说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15岁高中状元,却远离官场,外出游历两年后归来,任当朝宰相,风头一时无两,偏偏还是个美男子。未欢将打听来的消息倒豆子一般说给我听。
“说重点”我扶额道,大哥,我是去杀人,又不是去相亲。“哦,他不会武功,而且未婚妻刚死掉,所以最近不上朝,在家”。“好”我甩掉未欢,回到刚租下的院子,想着今晚一刀把他解决掉,回去喝酒去。毕竟对于功夫好的女子来说,想计谋什么的完全是浪费时间。
然后不动脑子的后果就是我栽了,在我畅通无阻的到了林子白面前,正准备手起刀落时,他突然发了疯一样冲过来抱住了我“妖娆”,这一惊让我开始有些头晕目眩,不到十秒我俩双双晕倒。
这厮那天晚上正准备为他未婚妻殉情,于是在烛光里用了混合毒药,偏偏我好死不死的要在今晚来刺杀他。
最可恨的是林子白醒后极力不承认他那晚的殉情,说是他屋里的香是无毒的,刚好和我身上的香味凑在一起,就有毒了,责任在我。呵呵呵呵,臭男人还死要面子。
嗯,刺杀失败的结果并没有太影响我,大不了下次再杀就是了,但让我不爽的是不得不忍受未欢的幸灾乐祸。
他在我的床前,看着余毒未清的我深情并茂地述说着,那天晚上他是冒着多大的风险如何费力的将我搬到了这个院子,搬这个词用的极为巧妙,我咬了咬后槽牙,压下了拔刀的冲动。当然他还很贴心地顺带把林子白也带来了我们的小院,方便我醒了杀他。
看着活蹦乱跳的未欢我很是无语。然而更麻烦的是林子白的醒来。鉴于未欢要增强我刺杀的成就感,于是乎林子白竟然好的比我还利索。接着,水深火热的日子就来临了。
—04—
大概读书好的人的脑回路都比较清奇,林子白总爱用他那双桃花潋滟的丹凤眼深情的望着我,得知我失忆后,便开始日复一日的坐在我的床前讲些故事给我听,哪怕我将后槽牙咬出了声响抗议,他都没有丝毫觉悟。
“妖娆,你是裴家的大小姐,你的爹爹是裴公府的主事人,你年幼时一直在外修行,直到16岁时才回府,见到你的那一刻,心里的欢愉是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林子白淡淡的笑着。
“那时我17岁,裴相想劝说我入朝为仕,甚至不惜请辞丞相之位让我取之,年少轻狂的我便应了这次约。裴公府出我所料地极具风流别致,裴相得意道皆出自小女之手,我从那时便暗暗赞叹,心悦诚服。
“别告诉我是她布置的”未欢磕着瓜子朝我的方向怒了努嘴,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脸上写满了不相信,我抽了抽眼角,一个杯子砸了过去。未欢倒地,却丝毫没影响他的破锣嗓子“啊,此等泼妇”。
林子白修长的手指附上了我的手指,“小心弄伤了手”,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便松开了我,继续了他的故事:“议事完,裴相带我在府中小转,妖娆你就出现了。”
他的目光眷恋地停留在我的脸上,害我硬生生地抖了抖,被子下的胳膊上起满了鸡皮疙瘩。“你是追着一个孩童过来的,待抱起那个孩童后,你转过身微微施礼致歉,我便看呆了你去”。他将我额边的碎发别至耳后,“是不是很好笑,自诩君子的我竟然对你如此失礼”。
那晚,或许是林子白的话对我的影响,竟让我近些年来第一次做梦,梦里有个男子会跟我在梨树下舞剑,舞累了便靠在梨树旁,邀我喝酒。对,那酒我记得很清楚,是清楚楼的花雕酒。
画面一转,梨花上滴落的是一滴滴血珠,我好像漂浮在半空中,看着那个男子撕心裂肺的抱着“我”跪在梨树下。“啊”我头疼欲裂,一下子从睡梦中醒来。
眼前是林子白放大的脸庞,我一把推开了他,抓起桌边的水疯狂的咽下去,滴落下来的水湿了衣服的前襟,“妖娆,没事的,没事的。”林子白从背后用力将我拥进怀里。
慢慢克制住浑身的颤抖后,我冷静下来仔细回想了下,梦中的男子一点都不似林子白,还有他这么神经兮兮地抱着我作甚!
—05—
这几天我跟林子白愈发熟络了,甚至我已经可以毫无愧疚的指使他帮我端茶倒水。未欢对他被冷遇的态度十分不满,天天环绕着我们叽叽喳喳道“她要杀你,她要杀你,你对她好你有病。”每到此时,林子白总是笑笑带着未欢去寻些新鲜玩意,分散他过剩地精力。
后来,未欢很严肃地跟我说“不准对林子白动心,我动心你也不可以动心,你有尽欢呢。”呵呵,我可是一个杀手哎,他这番论调完全是在质疑我的专业性。
除了我日益严重的梦魇,生活倒也算顺遂。
白天的林子白仍然不遗余力的想唤醒我的记忆,无奈的是他只培养了两个热爱听故事的观众,一到点,我和未欢便齐刷刷的望着他,未欢甚至准备好了糕点小瓜子,甚得我意。
“后来我入仕的唯一条件便是迎你为妻,裴相说若你首肯,他无异议,在花廊水榭处我问你要不要嫁给我”林子白的眼神亮晶晶的。“我大概是同意了吧”咳了两声的我弱弱的说道,为自己原来竟然那么不矜持而后悔!
“没错,可是你却在入门的前夕离我而去。这一年来,朝堂上所有人都在说我林子白没志气,爱美人不爱江山……”。
“嗯,你确实没志气。”我咬着糕点表示赞同。“傻瓜”林子白的笑容像午后的阳光泛着甜甜的味道。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溜走了,我的身体利落到可以跟未欢一起上街溜达了,三人却从未提起过离开的日子。而我却一天比一天心焦,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答应了尽欢的事情我一定会做到。
—06—
于是,我还是在一个被秋雨洗过的晴天里,一刀刺进了他的胸膛,刀入人身的那刻滋味并不好受,有些许宿醉过后的恶心反胃,林子白倒下时依然在对我笑着,这笑意里竟有些释怀,“妖娆,我总算不用患得患失了”,我愣住,寒意从指间蔓延到心底。
我看着未欢将林子白抱走,他的目光依然越过未欢望向我。
梨树下,尽欢好像早已知道我要回来,我随他靠在梨树下,我们喝了一夜的酒并未说话。
两天后,未欢出现在我们面前,他发了疯似的冲尽欢吼道“你够了,还要瞒妖娆多久!”
原来,这须臾数年,尽欢依然是我的在劫难逃。
我,念妖娆,自出生便有着无上的权利,阿爹念倾萧掌控着最大的黑暗组织,多年前带了个男孩来到我的面前。
那是一个浑身淡漠的男孩,爹说他没有名字,此后我便叫他尽欢,因我爱极了李白的那句“人生得意须尽欢”。
他长得越来越好看,武功也越来越好,每次任务回来总会给我带几瓶花雕酒,也总爱拉着我靠着梨树看星星。甚至为我种了几株梨树,说好梨花开,我便要嫁给他。
总算等到花开的日子,没有等来我的夫君,倒是等来爹爹的死讯,那天的梨树林染满了鲜血,一滴一滴血珠从花瓣落下。
敌人像蚁群一样密密麻麻,我杀红了眼,身上的白衣已经染红,有他们的血,有我自己的血。
我想自己也要随爹爹去的时候,尽欢来了,他抱住了我。如水般地淡漠,仿佛这些年地深情是一场笑话“妖娆,这是你们念家欠我的,18年前念钦萧灭我全家,今日,我便也要屠他满门!”
所以,尽欢,你爱过我吗,我咽下嘴里泛出的血腥。
没有。
尽欢,你不知,此刻我依然爱你。
—07—
尽欢终究救醒了我,却让我忘却了所有往事,安排我以裴相之女的身份,安然富贵地过完下半生,算是还了这些年的传艺之恩。
却不曾想命运弄人,嫁林子白的前夕阿爹的旧部下莫叔找到了我,告知了一切,在我将信将疑时,追杀莫叔的人将我们一死一伤。
可能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偏偏我伤在了从前的梨树林。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我站在梨树下,心里有一块像是已经不在了。
犹豫了许久,还是问了出来
尽欢,你让我杀林子白,是因为吃醋吗。
是。
后记
后来我找到林子白,他这次真的伤的很重。当然,我说了功夫好的姑娘是很有分寸的,那一刀刚好刺到足够未欢救活他。
其实,在小院里我已经恢复了记忆,我只是不甘心,我想去问尽欢一个答案,他爱不爱我的答案。
现在轮到我在林子白地床边给他讲故事了。
此后的时光,我想去不同的地方看看,毕竟人生得意须尽欢。我依然爱着尽欢,只是太多的过去已经让我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闻泪声入林,寻梨花白,只得一行青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