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以租代买”新消费观解析

先从“租赁”一词说起,租赁的基础是私有制,在保留物品所有权的基础上让渡使用权,并收取一定费用,谓之租赁。地主收租,出租的是土地,常见的租赁包括租房、租车、租服装……理论来讲,一切产权私有化的物品皆可出租。

我们考察一下租赁发生的条件:一、稀缺性。私有制语境下的产品稀缺,为了获取使用价值必须租借。二、贵重性。大宗物品或贵重物品,个人财力物力不逮,通过租赁获取短暂使用权。三、便利性。有些物品购买麻烦,使用频率低,如果有替代服务,租借更便利。四、经济性。无论大宗贵重物品,或零碎偶然用品,购买和租赁哪个划算取哪个。

再考察另一个极端:私有制消灭之后会是什么情境?这并不陌生,集体经济或国有经济视野看,公民享受的公共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等属于共享。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物质精神极大丰富,那时候没有私有概念,人们享受的是无尽的使用权,共享并共同维护营造和谐幸福的共产社会。

当下流行的“共享经济”实质是租赁,它有五个要素:闲置资源、使用权、连接、信息、流动性。通过技术连接真正的“闲置资源”并不成功,商业上人们主观制造了大量闲置资源,用这套模式盈利,反而更接近租赁的本质。产能过剩或金融危机时,以租代买或许是个消化产能过剩的好途径,但必须有良好的性价比。

从类型看,我国租赁业大致分为四种:实物租赁(房产、汽车、自行车、充电宝、雨伞等)、权益租赁(土地、公司、办公场所等)、服务性实物租赁和融资租赁。租赁一般需要质押物,本质是借贷,即用明天的钱在今天消费(超前消费),提前用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或服务。越是发达国家,越有低欲倾向(极简、实用、理性消费),租赁或许更有市场。

很早以前,人们通过BBS将自己的想法、知识、经验等免费分享给网民,如今知识付费兴起,知识、经验、技术、资源可以作为“物品”出租,只是这种服务租和卖是同时完成的。分析租赁背后交易,人们卖的是物品的使用权或人的时间,研究二者,可以设计出相应的服务。

如果想在租赁市场作为,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商业模式及财务模型。批发价(团购价)买进商品——租赁实物——配送、更换、维修服务——收取相当于进货的押金、租金——向货商支付货款。此外,配备“二次销售”模式,租出去的产品回收翻修,折价当二手商品贩卖,或再次进行“二手租赁”。也可以设计租赁几年后获得产权模式,已经有成功案例。

人口集中的地方有些物品使用频率高,可以深挖我们上面列的租赁条件,寻找信用度高的人群,如学生市场。物品要有重复利用性(可回收,租书光盘等),或短暂时效性(季节、节点,如毕业服装),一次性或多次性(多次性适合犹豫期或提前消费、或获取一次性便利如共享单车),模式可重复性(物品同一时空只能被租一次,而时间、经验等可以多次利用,要注重设计模式),经济性(高性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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