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而不死是为贼”是什么意思?

  "老而不死是为贼” 意思是责骂老而无德行者的话。出处:《论语·宪问》:“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原壤:人名,孔子之故人)

《四书》解释:原壤叉开双腿坐着等待孔子。孔子骂他说:“年幼的时候,你不讲孝悌,长大了又没有什么可说的成就,老而不死,真是害人虫。”说着,用手杖敲他的小腿。

《四书》的解释“老而不死是为贼”译作“老而不死,真是害人虫”,有违儒家“尊老敬长”思想。为什么人老了就应该去死,不死就是害人虫?何况孔子比原壤更老,岂不是说自己更该死吗?所以这决不是孔子说此话的本意。

“老了还给别人做坏榜样却不去死,真是个害人贼啊”我觉得这才是孔子的本意,即:人老了更应该给别人做个好榜样。这样丝毫没有不“尊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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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孔子“以杖叩其胫”可知,原壤犯的错误是在腿上。那时没有凳子,都是席地而坐,地上有个席子或小垫子。正确的坐法是:跪在地上,屁股坐在小腿上,这种坐法比较文明,讲究,表示对他人的敬重与礼节。

而普通不讲究的坐法是,屁股直接坐在地上,两脚伸在前边。这种坐法显然比前者舒服多了,但被认为是随意的,傲漫的,很不礼貌的行为举止。于是,孔子进来之后,直接用手杖敲了一下他的小腿,意思是说:小腿别乱伸,没教养!

要知道先秦是而特别讲究礼法的时期,孔子本身就主张“不学礼,无以立”,这么看重礼节的人看到原壤的熊样,立马大动肝火而且丝毫不给情面的破口大骂甚至杖敲。

其实孔子对原壤这副模样咬牙切齿是有原因的,因为原壤是孔子的老相识,孔子跟原壤的关系在《礼记·檀弓下》中有记载:“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歌曰:“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

这段记录说的是原壤的母亲去世时,棺材都是孔子帮助整治的,可他居然敲着他母亲的棺木唱歌!

这简直是丧心病狂,孔子当时无视了他,但是作为一个推崇礼节尤其是孝道的人,内心肯定嫌弃恶心他的这个老友。现在又看到他坐没坐相的样子,孔子就再也忍不住骂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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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能断章取义的理解孔子说的“老而不死是为贼”的意思。

第一,孔子说“老而不死”是针对到具体的个人的,这个人就是毛病多多的原壤,而不是泛指老人。

第二,“老而不死是为贼”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 ”,也就是从小不讲仁义道德,长大也没作为,老了还没有长者风范的人,可不就是浪费社会资源、浪费国家粮食的混蛋么?

第三,如果听到有人用“老而不死是为贼”这句话调侃自己,是指老人年纪很大了还健在,阅历丰富,经验智慧等方面都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贼精贼精的,千万别理解错了。更不能随意在老人面前说这句话,以免引起误解,伤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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