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生

永生之道对话(25):林后3:6“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是什么意思?

答:感谢神,这里说到两种信仰。属死的执事,定罪的执事,都是说到律法之下的服侍,因为靠律法靠肉体的,怎么做结局都是死,这里提到的“字句”,原文是律法上的仪文,“精意”原文是指圣灵;新约的执事,称义的执事,是说到在恩典之下的服侍,在基督里的,是靠信,靠圣灵入门,他们的结局是永生。

“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说的是靠律法的,靠肉体的,结局是死;靠圣灵,靠信入门的,是叫人有生命,有永生。很多假道上的人,把这里的字句理解为词语字句,那是错误的,他们讲解的圣经都和我们不一样,我们在一起沟通的时候,很多人会说个人亮光不一样,神的话是没有是而又非的的,圣经隐藏着神各样奥秘的,你领受错了,就是而又非前后矛盾的,尤其是福音方面,领受假福音,只有灭亡。

【林后3:6】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

【林后3:7】 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

【林后3:8】 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吗?

【林后3:9】 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

【林后3:7】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

【罗7:5】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罗7:6】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心灵”或作“圣灵”),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罗2:29】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永生之道对话(26):林前4:4“保罗说他不能因此得以称义”是什么意思?

答:保罗大量书信见证因信基督得称为义了,可“林前4:4”保罗说他【不態因此得以称义】,难道保罗说的前后矛盾吗?不是的!这节经文是说到保罗做基督里的执事,奥秘事的管家,被人论断,保罗告诉大家,被人论断是极小的事情,也教导大家不要论断人,他自己也不论断自己,所以后面才说到,【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这里的“有错”和“称义”是一对反义词.

保罗要表达的意思是,他的服侍没有什么错,但他也不去称赞夸耀自己,不去论断自己。保罗蒙召以后是义人,他在建造基督的教会,他在服侍神,这里的“称义”不是指身份,是指他在神家服侍是否都被主认可的问题,保罗把这样的判断交给主。当然,如果发现有弟兄姊妹所言所行不符合圣经教导,那应该凭着爱心帮助劝勉指教的,这不能说是论断了。

【林前4:1】 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

【林前4:2】 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林前4:3】 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

【林前4:4】 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

【林前4:5】 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

【徒13:39】 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

【多3:7】 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或作可以凭着盼望承受永生)。

永生之道对话(27):怎么简单理解“行律法为本”和“以信为本”?

答:“行律法为本”就是指那些自称信神,自称信耶稣基督,但不明白因信称义的真理的人,他们所信所传的道总是夹杂着人的行为,不是行为以外的因信称义,所以,他们怎么做都称不了义,成了被咒诅的人。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人因为肉体软弱,没有一个人能行出全律法称义的。有的人说行为犯罪了,就是罪人,还自称信神,这就是典型的"行律法为本"的人,因为他们是凭着行为是否犯罪而判断是否是罪人。

“以信为本”就是靠信称义,这正是神的应许,神的恩典,不加上任何其他条件,不加上任何行为的,加上就不是恩典了,只有这条路能成为义人。

律法之下的人有的说靠耶稣就能做到不犯罪,这是错误的,靠耶稣和靠行为,这是两条不同的道路,不是并行的(雅各书信心和行为并行,那是另外的教训,以后我们会分享到),再说他们也没有圣灵,谈不上靠耶稣。义人有圣灵了,但有不顺从圣灵去顺从肉体犯罪的时候,所以才有管教的教训。

有的人说遵守律法被咒诅,或说谁遵守律法谁就在律法之下,或说违背律法犯罪了就在律法之下,这都是错误的说法。义人遵守律法是应该的,如今在基督里,不是叫我们照搬摩西律法去遵守,而是照耶稣和使徒们的教导遵行就行了,行得好神喜悦福气多;行得不好得罪神了要被神被管教审判的,但义人身份不会改变的,结局也不会改变,因为是因信称义的。

【加3:3】  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

【加3:4】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

【加3:5】  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

【加3:6】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加3:7】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加3:8】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加3:9】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加3: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加3: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加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加3:13】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加3: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永生之道对话(28):“律法之下”和“恩典之下”是什么意思?

答:“律法之下”是指那些有圣经,自称信神、自称信基督,但因不明白圣经,不明白因信基督称义道理的人,他们的信仰光景;他们总是凭着行为来判断是否是义人,是否是罪人。

他们当中基本上都说自己是罪人的,因为行为还会犯罪,有的嘴巴说是义人,但心里不能接受自己是义人的,因为根本不明白行为以外因信称义的救恩;有少数自以为行为不错,自称为义的,都是自欺;

外邦不信神的人,他们不能说是在律法之下,因为他们没有律法,但他们因为不信都在罪恶之下,都是罪人,他们若没有回转接受因信称义的救恩,将来都要受到审判灭亡;

“恩典之下”是指那些领受了因信基督称义之人的信仰,他们知道之所以成为义人,是因信基督,和行为好坏一点关系都没有的,罪已经不再做他们的主了,他们也有肉体,也有犯罪得罪神的时候,但他们知道,行为犯罪了还是义人,但有神的管教,不能随便乱来的,应当在行为上荣耀神,他们是有永生的人。

圣经依据:

【罗6: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加3:23】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加3:24】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罗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加4:4】 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加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加5: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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