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第11次观摩1V1督导

童俊老师依旧很犀利。

这次受督咨询师汇报个案是将咨询过程读了一遍。20次的咨询过程,40分钟才讲完10次咨询,童老师不得不打断提醒咨询师注意时间。着急呀,个案有文字稿,读一遍文字稿,是听到了当时的语气语调,但是重点未突出,究竟个案概念化是什么样的?遇到了什么问题?所以学会个案案例报告很重要,受督咨询师应该要体现自己的个案概念化,在督导师的提问中,发现自己的盲点和个人情结。

这次的来访者是一个高中生,咨询费用由家长支付,是很典型的家长闯入的咨询类型。青少年咨询最难的就是遇到控制欲强的家长,此时清晰的咨询设置就是很好的榜样作用。咨询师与家长强调咨询设置,什么时候邀请家长来家长才能来,不能由家长肆意闯入,这样才能给予来访者力量去实现个体分离。

咨询师汇报个案时让人觉得很无力,她不知道该怎么利用来访者父亲这个资源。经童老师督导,才知道这是因为她认同了来访者父亲的投射性认同,即这个咨询师跟之前的没差,都不会起什么作用。所以咨询师并没有主动联系父亲,而是以假设来推测来访者父亲的反应,资源调动不起来,自己也升不起力量去反抗。原来无力感有时是因为认同了别人对自己的投射性认同,觉得自己无能是因为接受了别人对自己的无能投射。咨询师需要作个人体验。

这次督导案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态度中立的解读。经童老师督导,才知道,此次案例中咨询师一直停留在来访者的表面愿望,即维持父母婚姻,但实际上,来访者的真实愿望可能是父母分开,自己也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严重边缘型人格障碍,她是没有妈妈的,这是最深的悲哀,咨询师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对于青少年,咨询师的中立态度可能还是要倾斜于善行原则——帮助来访者。谁能与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这样的一位母亲,婚姻真的有必要维持吗?孩子有必要继续与妈妈一起生活吗?其实这个孩子的症状已经有些边缘型人格特征了,咨询师真的有必要保持不给评价的中立态度吗?真的不能给予孩子一个明确的选择吗?善行才是第一原则,可能咨询重心可以放在帮孩子认清与母亲在一起的危害性,支持孩子与母亲分离的方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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