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降到12岁

看到一条新闻,说30名代表联名建议,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降到12岁。其实看到这条新闻,我一点也不意外,也正中我下怀。

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是越来越普遍,享受着科技网络带来的全球村的便利,也受着成人世界中灰色能量、阴暗角落的荼毒。

到了12岁后,步入青春期,也进入了心理上的叛逆期。如果在12岁之前,三观和法制观念没有很好地塑造,就会导致步入叛逆期后,无法自制,走上犯罪的道路。

12岁以后的未成年人,已经不能成为孩子了,他们知道自己的未成年人,认为法律会保护未成年人,认为法律会偏袒未成年人,他们觉得自己的犯罪成本很低,甚至他们不认为自己的作为是犯罪。

犯罪成本低,往往是很多成年人给他们灌输的观点,也是这种观点让12岁的大孩子们肆无忌惮地去好奇、触碰法律的底线。

去年上映的电影“悲伤逆流成河”,将社会将注意力关注到校园暴力的现象。可以说,校园暴力大多数是发生在初中和高中,也就是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降到12岁,也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至少减少打架斗殴这类暴力行为。

所以,我是很赞成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降到12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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