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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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设计(Object Oriented Design,OOD)是一种软件设计方法,它强调以对象为中心,将系统分解为相互协作的对象,以提高软件的可维护性、可扩展性和可复用性。下面是一些面向对象设计的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一个类应该只负责一个单一的功能或职责。这样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
  2.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OCP):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这意味着应该通过扩展来增加新功能,而不是修改现有代码。
  3.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父类型。这意味着在父类型的方法中使用子类型的对象时,不会出现任何错误。
  4.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不应该强迫客户端依赖于它们不需要的接口。这意味着应该将接口拆分成多个更小的接口,每个接口只提供客户端需要的功能。
  5.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而应该依赖于抽象(接口或抽象类)。这可以提高代码的可复用性和可维护性。
  6. 组合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CRP):在设计系统时,应该优先考虑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来实现复用。这可以提高代码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7.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一个对象应该只与它直接相关的对象进行交互,而不应该与其他对象的内部细节进行交互。这可以降低代码的耦合度,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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