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离开瑞安后……

1999-2006 上海 | 公共关系

1999 - 2008 期间,我在公共关系行业工作了10年,前8年在上海,后2年在北京。我是1999年9月来上海求职应聘到世联公关的。之前的5年,我分别在深圳、北京和温州工作。

当初面试我的老板说,我们算是中国第一批公共关系从业者。在从事这个行业之前,我对公关的认识来自电视剧《公关小姐》,后来才知道,公共关系的工作内容和电视剧所表现的并不太一样。我们的工作大概是“活动+发稿”的组合。

来到世联公关参与的第一个项目是“别克一万辆下线”,当时为了别克的外方老总是否出席活动,新闻稿前后改了3回。(那时不是电子文档,是要打印装订的。)1999年的中秋夜,我是在浦东的别克厂区度过的,凌晨3点回到浦西的住所休息了一下,7点又回到了厂区。

很快,我就意识到这样的忙碌是工作的常态。尤其是上海新天地的工作,差不多会占用我大部分的周末时间,让每周工作5天的劳动法成了虚设。同样很快,体检报告就显示了我的亚健康。虽然在公关公司工作是让人有很快成长空间、而且对于当时20多岁的我也是很长见识的地方,但我的志向并不在此,没有了奋斗的动力,我在2001年6月离职并应聘到外滩中心工作。

PS:我在这家公关公司工作时还认识了一位很Nice的长者 Tony Azarias,他是其中一家客户的员工,我和他的忘年之交也维持到了现在,从认识开始,他就很关心我的终身大事,在我终于可以在35岁出嫁,他也出席了我的“待嫁酒”。——这个似乎证明我比较讨年长者喜欢。

在我们这个行业,外滩中心属于客户方(甲方)。因为在地产行业客户方工作,于是和陈老师乐老师有了更多的工作交集。当时陈老师组织了10多位上海资深的摄影师来位刚刚竣工的外滩中心拍摄照片,原来图片库奇缺的公司一下子添加了无数可以用于传播的图片,记得当时的老板黄柏年对此很是称赞。

甲方的工作自然要少一些,不过还是需要天天打卡上班,最后少到没有工作内容了,劳动合同到期就没有再续约了。

1992-1994 上海 | 上海外国语大学

前文里提到我的志向,准确来说,我这个人是没有什么志向的,基本上是随遇而安过来的。唯一的要求是:日子要有趣。我18岁来上海求学,20岁之后在深圳、北京、温州、上海、北京、上海工作。每遇工作不太有趣,或者影响到我的生活也不太有趣,我就会调整。

在20岁之前,人生的方向还是在父母的建议中发生的。我母亲曾经安排我在初三时考卫校和幼师,不过都没有成功录取。(这里普及一下小城市的潜规则,就是在同等条件下,与职场有关的学校都需要走走后门。)

高考落榜后,我父亲给我报了教委的英文师资培训,1992年到了上海外国语大学读书。当时的计划是读完书后先到家乡的农村小学代课(这个也需要走后门,不过我父亲是教师,是同一个系统的,所以应该还办得到),然后在我父亲退休之后顶替他在教师进修学校的职务。(当时的政策之一,不过还好没有打这个算盘,因为我父亲退休时,这个政策已经取缔了。)

1994-1996 深圳 | 三九集团

在上海念了2年书后,我先回到家乡。代课的事情还没有去落实安排,我妹妹给我传递了一个消息,她美术老师的妹妹和妹夫在深圳要开公司,是关于平面设计的,想招一个小助理,于是把我推荐去了。

我的母亲获悉这个消息比较纠结,一方面,她觉得教师是个稳当的职业,每年还有3个月的假期;另一方面,她也觉得有必要让孩子外出闯一闯。母亲在青少年的时候曾经偷偷的报过新疆建设兵团,但外公知道之后没有应允,留下了母亲,但让小舅舅去了新疆。

我的父亲没有太纠结,他一辈子在教师岗位,但似乎对于教育系统的体制并不满意。我看黄永玉著的《沈从文与我》一书中提及钱钟书评价沈从文:“你别看从文这人微笑温和,文雅委婉,他不干的事,你强迫他试试!”——我就会联想起我父亲在教育体系的状态。

我父亲对于我去深圳工作投了赞成票。不过,我也猜测我父亲担心我不是教书育人的料,怕我混入人民教师队伍给他老人家丢脸。

至于20岁的我,井然有序的生活显然不是我要的,我虽然没有强烈的渴望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但如果不是很惊险的旅途,我还是可以去见一下世面的。

1994年8月,办理了边防通行证(2008年1月1日,进入深圳特区的边防证正式停止办理。),购买了人生第一张机票,来到了“燥热”的深圳。给平面设计师工作还蛮有趣的,我先学会了五笔打字,又翻译了一本海外的平面设计的书籍。

不过很可惜,才过两个月,这对平面设计师夫妇意外怀孕了,于是介绍我去三九集团旗下的九星印刷公司上班。一开始这个工作也还蛮有趣的,学了很多印刷行业的知识,后来就觉得乏味了。之后,三九(德国)公司的岗位出现后,我申请到了这个岗位工作。

不过,我不是很喜欢深圳,无论是气候,还是让我难以接受的社会问题。我在三九集团很少外出,工作、食堂、宿舍,基本上是和大学校园差不多的生活习惯。但仅有几次的外出,就看到了性服务工作者的场面,对于那时21岁的我而言,还是很震撼的。那晚,原来餐厅外还是空地,我和同事吃过饭之后,一出门,就看到近百个穿超短裙的女性站立在餐厅外……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性服务工作者,后来在云南昆明的一个宾馆电梯,我又接触过两位性服务工作者。

我在那个时候,开始意识到了人生的不公平。我不清楚那些女孩为什么会选择这个职业,但应该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吧。

我到深圳,我父母是给我一些钱用做不时之需的,另外还有“如果呆不了,就回家”的嘱咐。而她们的家人,可能还要巴巴的等她们的汇款来解决家里的生计问题。

我在深圳,仅仅工作了16个月。然后,1996年3月,我来到了北京。

1996-1997 北京 | 团中央下属报社

其实,来北京原本是谈妥了一个工作的,就是去三九神农工作。但来了北京之后,原本承诺这份工作的人食言了。所以,去招聘会上找工作,差不多面试了3家,后来定了去团中央青工部青年企业家协会的《青商信息报》工作。这也是一个有趣的工作,刚入职不过一个月,就到人民大会堂出席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会议(我们是工作人员),还和国家领导人合影(我对政治很模糊,我忘记了是和哪个国家领导人合影了)。以前常常在新闻联播中看到的建筑,没有想到可以进去(目前,就进去过一次)。然后,还可以去各地参加当地青工部的会议,去过太原和石家庄,都是团委的青工部部长接待我们。

在北京,最吸引我的是每个周末到处闲逛,基本逛遍了北京城。就是当时在北京找住处很不容易(那时,还没有房产中介这个行业),我先在北京理工大学的招待所住了个把月,后来搬到北京大学燕园的一个临时搭建房住,后来住过大兴和东厂胡同的民盟宿舍。

我1997年7月之前离开北京,一个原因是我给家里打电话时,母亲说了一句:“香港都回归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另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东厂胡同的房东不想租她的房子给我了。因为实在觉得搬家是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想想还是回故乡吧。

1997-1999 温州 | 均瑶集团

去均瑶集团工作,也算是走了后门吧。因为上一份工作的关系,所以有温州团委青工部的联系方式,我和团委青工部表示想到均瑶集团工作,他们帮我去联系的。

后来,王均瑶总裁约我面试,然后很快确定了工作岗位。一直工作了2年,还是不太喜欢在温州工作,每周工作5天半,平时住公司宿舍,周六下午耗时2小时回到瑞安的家,周一上午再花2小时到公司,日子过的很沉闷。

这里也有一个其他的因素。那年我25岁,常常有阿姨们要为我介绍对象。其中有一位是瑞安籍的青年人,他当时在杭州当公务员,为了让我觉得这是一桩好事,提亲的阿姨分析双方的条件时说,对方是公务员在杭州,我只不过在温州的民营企业工作,大有我高攀之意。

我的好胜心作祟,想想在温州工作还被歧视了,以后估计嫁人还要低人一等,那还了得。辞职,必须要在上海工作,让这些人看看我的实力。

1999-2006 上海 | 公共关系

其实,对于到上海工作,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毕竟,1994年离开上海的时候,也是当时觉得上海人很排斥外地人。当时也试图找工作,但我读的师资委培班也不包落户口,所以也没有成功。1997年从北京回温州途中,上海团委青工部也好意地为我介绍到扬子江酒店面试,但是酒店HR不认为我具备胜任在五星级酒店的工作能力。

好在,1999年8月再来上海找工作,也许是因为有了5年的工作积累,又或者大量外企涌入中国提供了不少的岗位,总之,求职还算很顺利,也找到我能胜任的工作了。不仅如此,我还添了要在CBD工作的小追求,求职投简历的单位必在市区中心,虽然自己是蜗居在郊区的,每天还要在交通上花2-3小时的时间。在外滩中心工作的合约到期后,有人曾推荐我到一家别墅区工作,我当时拒绝的理由是:“如果只是从一个小城镇来到上海的郊区工作,那来与不来有什么区别呢。”

就薪资待遇,相比工作地点而言,后者可能更打动我的选择。我当白领工作过的坐标包括:上海有瑞安广场,力宝广场,外滩中心;北京有昆泰国际大厦,东安福胡同。当然,现在年过四十的我已经不是这么想了。现在我越来越认同“英雄不问出处”,以及“职业不分贵贱”。

选择在市区中心工作,其实还有一个与日子有趣的关系。

当年我还在小城镇看《十六岁花季》的时候,我就很羡慕上海女孩去跳芭蕾舞的情境。到上海之后,我就报了一个芭蕾舞的班,在西藏南路的青年会,每周一和周四晚,单位离青年会是否近就显得很重要了。

周日的下午我则报了一个昆曲学习班,在绍兴路上。

我尽可能的在这三个时间段不加班,这也让我的老板们有点不爽。但我还是蛮坚持的,还是那个原则:日子要有趣。

当然为了在外企立足,我还报读了英语中高级口译班,虽然有些时候累得只能在课堂上趴着睡觉。

2006-2008 北京 | 公共关系

离开上海,确实是当时的职业发展到瓶颈期。当时不知道有GAP年,如果知道,应该就GAP年去了。不过离职外滩中心到2006年去北京的空档,也没有太闲着,参与了一本书的筹备《翁美玲1959-1985》。这本书发行的时候,去了北京。

那时候找工作还是很容易的,毕竟在公共关系行业也算资深了,换了两份工作,还是哪里有趣、去哪里。

在北京的最后一份工作还是很好玩的,我的老板是一对音乐人夫妇。如果不是后来决定要公益创业,应该还会继续留在那里。我想,不会有哪份工作可以有机会和姜文或齐秦同桌就餐吧,并且还有可能一起共事。我不追星,但也觉得和这些人同桌及聊天是人生难得的经历。

PS:我的第一个老板是一对平面设计师夫妇(在业界很有名,不过可惜后来离婚了),我的最后一个老板是一对音乐人夫妇(在业界也很有名,丁克家庭但很恩爱)。我的其他老板们中最传奇的是王均瑶,英年早逝的民营企业家。

2008-至今 上海-北京-上海 | 公益创业

在2008年之前,我曾经有几个创业的苗头,都是别人找我联合创业。我大概也是部分人眼中很好相处的联合创始人。我在换工作的空档期,也确实试了试创业可能性和合伙人的默契值。但我的感觉都不太对,还是继续打工为妙。感觉不对,其实还是因为事儿不有趣。

2008年,创办“乐创益”去推动公平贸易也不是我主动的行为,依然是别人先起的念头,然后联系我一起开创。为什么答应下来?其实原因比较奇葩,不过发生在我的身上,也不显得奇特。因为人生有趣最重要。

2008年4月,我的外甥女在上海出生了。陪护一个小生命的成长无疑是有趣还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我计划返回上海。而恰好在这个时候,我和我的合伙人知道了“公平贸易”这个从倡导消费者来促使经济边缘化群体获得可持续生计发展的公益模式,注册一个推动公平贸易的公益机构的想法在萌芽。假设那年没有一个小生命的降生,可能,也就和乐创益插肩而过了。

虽然现在看起来,当时去运营一家公益组织真是“不知者无畏”的状态。先是2008年4月我去参加了几场公益活动,第一次是去人大的公益论坛,听了温铁军和徐永光两位大咖的演讲;后来又参加了在国贸的一个公益项目展览会。对于一个公益小白而言,这些新鲜事物都让我觉得新奇有趣。

我们参加这些公益活动原本是为了“创意市集”服务的中国原创设计师寻找一些加工者群体合作,然后被告知我们的这个思维和国际上的“公平贸易”理念很接近。

于是,我去查阅相关的案例,才意外的发现国内的公益组织对此探索很少。当时,仅有乐施会北京办公室设立了一个公平贸易官员,中国扶贫基金会有个在河北的“幸福花”项目。没有多久,汶川发生地震,全民公益热情高涨,这些情绪也在一定程度上感染了我。

想要帮扶他人的初心当然也有,但也是误判了一些信息。合伙人分析说应该会有不少渠道去申请基金会的资金来开始这个事业(后来证明没有这么顺利),我也是这么想的,这么好的公益模式,应该会有很多人会支持我们。

就这样抱着回上海的心思,懵懵懂懂的探索起公平贸易来了。对于大部分人来讲,辞职创业是冒险,但当时我已经34岁了,之前做白领也有一些积蓄,同时我也明白冒险是个要讲底线的游戏——输掉我可以输得起的,输不起的就不要去做了。

这点,我很佩服在香港和台湾推动公平贸易的两位女性,她们都在创业的过程中卖了房子。我一没有房子可卖(我当时住的房子是我父母买的),但即使有,我也不会这么去做,这是我输不起的。对于一个外地人而言,在上海有个房子可住可以获得一种安全感。安全感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包括我选择的婚姻也是,没有安全感的男人是不能嫁的。

我当时假设输掉我两年的时间,即这两年可以接受没有经济收入。而从决定从事公益这一行,我就有个底线,就是不要因为帮扶他人而影响自己成为帮扶对象。假如哪天我意识到归为这一类了,我计划我会马上抽离,重返公共关系打工去。我是佰草集SPA的顾客,从2000年开始,我习惯了去SPA放松我的情绪,我记得2008年我和护理师说,哪天我觉得来做SPA感觉到经济负担了,那我就不做公益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只是选择了另一个职业,而这个职业恰好和公益相关。

由于公平贸易是个很超前的公益理念,而当时国内也没有几家在做,所以,乐创益成立后,获得的关注和资源和其他公益组织相比,不算少。但要维系机构运作确仍有难度。

在静安区社联会的支持下,我们09年9月在静安区民政局注册,是当年NPI孵化的公益组织里最早注册成功的。一开始,乐创益设了4名全职员工(当然,工资都不高)和1个兼职财务,但很快,所有人都意识到机构是发不出工资了。3个全职员工都很善解人意的默默选择了自动退出,但仍表示在空余时间为乐创益出力,我成了乐创益唯一的一名全职员工。我自己的工资在2015年12月之前是2000元,扣除3金之后,是1600左右;2016年1月之后是3500元,扣除3金之后,是3000元左右。

这里就有人问了,这么点钱,你怎么过呢?

如果我还是单身的话,这点收入也许会影响我的生计了,毕竟我当白领攒下的积蓄也是有限的,毕竟我还要做SPA,也要吃吃喝喝享受人生的。不过,人生的戏码是有戏剧性的。我从事公益那年是34岁,一度以为我就单身过一辈子了。不否认世界上有一些好男人,但数量稀少且不一定让我遇到。我30岁之后,曾经试图放弃“宁缺毋滥”的婚姻观点,但发现内心还是不能妥协。认识陈丹路乐缨夫妇之后,更让这种不妥协有了依据,他们也是在年纪较大的时候遇到了彼此。让我萌生出一个金句“不求嫁的早,但求嫁的对。”

没有想到的是,在2009年北京的一场公益活动上认识了我的先生,他是另一家公益组织的志愿者。两个大龄青年很快发现了对方是可以“搭伙过日子”的人,虽然一个定居在北京,另一个定居在上海。阅历多了,才能确定自己所爱 然后很快去登记结婚,还去香港办了一场公平贸易婚礼。

之所以乐创益还能勉强存在,最大的功劳应该是我先生,因为他说我无需负担家庭的开支,让我可以心无旁骛。我的父母其实对于我入这个行业并不太认同,他们觉得培养我成才,明明是可以拥有一份赚很多钱的工作的,但现在竟然收入比我妹妹还少。我父亲在临终前才真正认可我的选择,在此之前,他一直担心我会坐吃山空。而我母亲还是没有认同。不过我也能理解他们,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穷怕了,需要一些物质保障来获得安全感。

所以,也可以得出结论,无论是我单身,或我和另一个人组建了婚姻,都有可能让我离开乐创益。但庆幸的是,选对了人生伴侣,也因此提前实现了财务自由,所以还可以一直在探索公平贸易的道路上前行。也因此,我的公益之路别人不太可复制。

必需要强调一点的是:我不是一个特会花钱的人,当白领时也算高薪,但也不会花很多。我自己是这么想的,与其赚了钱捐给慈善用途,还不如不赚钱把时间投入到公益。这样,我还收获很多有趣的过程呢。这里再次点题就是“有趣”始终是我做事情的基础。如果这个公益不够有趣,那么我可能早就退场了。

中国有56个民族,有55个少数民族,有些少数民族还有数十支细分的民族,每个民族都有不同的手艺,这是我在做乐创益之后接触到少数民族同胞了解到的知识。就这些知识就足够有趣,且目前我还只是了解了一点点枝末。

因为乐创益的原因,在工作中认识了黄永松、认识了黄黑妮、认识了CJM和其他很多很多人,有生之年可以与他们这些长者有过几次交流的契机,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了吧。

还有志愿者,人来人往的,都是一些正能量的好青年,我每年都会遇到他们,这些都是人生有趣而美好的事情。(陈老师以为乐创益的每一个项目都是我亲力亲为去执行的,因为他知道乐创益只有我一个全职,我说才不是呢。如果乐创益的全部工作都是我一人在做,那只是我一个人的自HIGH,一个倡导类公益组织要是混成这样就太失败了。乐创益的魅力在于吸引志愿者们认识公平贸易和实践公平贸易。)

乐丛金句:人生不虚度的定义“自己觉得是有趣的,别人觉得是有意义的。”

有些人会纠结于乐创益只有一个全职员工,离一个成功的公益组织有较远的距离。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凡是还存在的公益组织都不能称为成功,公益组织的存在即代表着某个社会问题的存在。只有宣布自己所关注的社会问题已经解决的公益组织退出之后才称得上是一个成功的公益组织。

其次,我认为一个成功的公益组织恰恰在于它是否能吸引志愿者加入,并且凝聚志愿者的力量将所关注的社会问题解决了,而不在于它的全职员工有多少人。

这里的问题来了,假设现在有个资助方说要给乐创益许多经费,用于乐创益10人全职以上的人才构建,那么我是不是愿意接受呢?

假设性的提问比较虽然难回答,但我还是想了想。我的答案也许是“可以”,但前提条件可能是换下我、聘请另一个风格的总干事。因为我还是比较喜欢“小而美好的”组织结构,一想到要协调10个全职,我现在的脑子就已经大了。相比十几年前,也许我的经验多了,但精力却明显地减弱了。

但为什么仍愿意试试呢?虽然我是乐创益的创始人,但我更乐意乐创益成为更多人实践公平贸易的平台,任何公益模式都需要不断积累的尝试才可以总结效果,而且人多力量大,也许就创出新的格局了呢。当然,就算是试错,也没有什么关系。我常常说:公益组织就应该是政府推出某项政策的小白鼠,当公益组织有了成功的案例,再让政府去推行,失败的概率就低了。

我如何看待媒体塑造公益人

回上海后,第一次出席一个小型的公益人见面交流会上,我就不太适应。在听他们描述选择公益的过程中,我感觉到大部分人都自动在脑门上自带了一个光环,还好我的脑门上没有。他们像是从媒体上看到的一些公益人士的形象。

我有时会判断,这些公益人是真的如此呢?还是被媒体无心塑造成的呢?

我第一次上媒体,也被塑造成这样的形象(见关于25Ann 4月刊的报道部分不实声明),所以后来每次媒体采访我,我都要强调一下,我并不是出于“强大的使命感”而来,我只是觉得这个事业比较有趣,加上我确实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来参与。有时候,媒体会表示,虽然我说的很真实,但我们要呈现给读者的是需要怎样的示范。也有时候,媒体会表示,你不装很好,强过那些说的很好、但内心却不是很光明的人。

从我自己的经验来讲,有些公益人确实是带着使命感的,不过往往这些公益人都很谦逊,很少在自己的脑门上带光环。

而有些人(比如我)则是从“票友”的心态开始的,虽然我对现在的工作也很投入,但我还不打算说要从事这个职业一辈子。如果有更有趣的事情需要我的参与,我还是有可能变卦的。

我对自己的描述是:

70后,浙江人。

按部就班地完成家长期待的学业后,开始从南至北的工作经历,踏足深圳、北京、温州、上海等地,换过工作单位8家;漂在异乡期间搬家无数,租住寓所16处。

当白领时工作超时巨忙养成宅女秉性,附庸风雅的爱好是芭蕾和昆曲。

2008年无意间接触公益开始全职创业,2009年喜遇人生伴侣,生活开始趋于稳定。

冒险的基因还在,但行为方式已融入中年人的经验值。

对于公益创业的理解至今还没有完全探索清晰,对待公益的态度日趋理性化。

题外话

几个和行乞者的故事写出来分享一下。和公益无关,只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有一次,我和我先生带9岁的外甥女去上补习课,在上海的地铁上遇到了一个乞讨者。他每到一节车厢,就会先坐下来,然后乞讨,之后再站起来,走到下一节车厢。他是如此的年迈,以至于站起来略显吃力。在我们三人的那节车厢,他在站起来的时候,我伸手扶了一把。我外甥女评价说:“大姨很好心。”或许有人会说他时职业乞讨者,利用他的弱点来打动人心。但不管怎样,他的年迈是有目共睹的,在我眼前,如果不伸手,我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这让我联想起我母亲在我童年时做过的一件事。那年是饥荒之年,有农村的老人来乞讨,他们不是要钱,而是要一餐饭。我母亲当时竟邀一个乞讨的老人家同桌吃饭,不过那个老人家表示了谢意,还是蹲在院子的墙角吃。那个画面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母亲还和那个老人家聊天,老人家说今年粮食歉收,子女年轻出门乞讨太丢脸,所以她一个老太太出门,且她就是为了吃口饭,从不要钱。

我24岁的时候做过一件事,就是在温州的一个路口遇到一个母子拦住我行乞。那个母亲说她的孩子很饿,没有钱吃饭。因为我曾留意到他们一直在附近一带行乞,是职业行乞者。所以我把他们带到一个小吃店,给他们买了两碗面。我觉得他们看到煮好的面应该很奔溃。

还有一桩事发生在虹口鲁迅公园前的快餐厅,毛毛雨。我和妹妹在用餐的时候,就看到窗外的一个小孩子在行乞。他的衣着不错,眼神里透着倔强,我怀疑他是被拐卖的。我买了一个汉堡送出门给他,马上巷弄里有个年轻男子跑出来询问。然后我说下着雨呢,是不是不要让孩子淋雨。我问他是否可以给孩子吃这个汉堡,他同意了。然后他就把小孩领走了,小孩没有向我求救,我不好判断他是否是拐卖的。那一年,我25岁,我还不知道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如果我现在遇到这个情境,我想我会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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