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人云亦云?咱们摆一摆逻辑思维吧!

      如果将《金字塔原理》换一个普通的名字,那么或许可以叫《论逻辑的重要性》,因为它全书4篇内容讲了4个逻辑:写作的逻辑、思考的逻辑、解决问题的逻辑、演示的逻辑。总之,逻辑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它是我们表达、讲道理的一些基本方式或基本工具,它不仅能够让别人更好的了解我们,同时也能够让我们更好的去了解别人,与此同时,拥有正确的逻辑能改变我们看待生命、看待生活的一些基本看法。抛去书中教人如何搭建写作的金字塔这方面内容不说,引起我思考的部分是书中阐述的两个逻辑推理的基本方式:演绎法和归纳法,体会如下:

      一、演绎法

      一种由一个大前提和一个小前提推导出一个结论的论述方式,也是一种从普遍到特殊的推理方式,我们经常把它叫做演绎法。比如人都是会死的,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会死。其中人都是会死的,以及苏格拉底是人,这两个我们把它称之为前提,而苏格拉底会死,我们把它叫做结论而推理的过程。就是从前提到结论的推论过程,在演绎推理之中,假如前提是真的,那么结论就必然是真的,换言之,假如人真的都会死,假如苏格拉底真的是人,那么苏格拉底就一定会死。

      前面我提到的拥有正确逻辑能让我们改变看待生命、看待生活的一些基本看法,这里我举一个工作中简单的例子,日常工作沟通中,某个部门的一个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不好说话,于是就会让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这个部门的人很难相处,于是恰巧有一天遇到一个这个部门的人,自然就会有一种防备的心态,或者是不自觉地讨厌他。这个例子乍一看就采用了演绎法的推理方式,假如某个部门的人很难相处,假如偶遇的这个人就是这个部门的人,那么得出的论证是这个人也不好相处,所以在这个演绎推理中,如果这个前提是真的,那么结论必然是真。但实际上,这是演绎谬论,我们真正了解了逻辑学,就会发现,其实我们一开始观察到的现象,没有办法得出最后的结论,某个部门一个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好,可能是因为当时他正在处理紧急的工作,也可能是因为恰巧身体不舒服,或者是可能刚处于失恋状态,都可能导致那个时候他的态度不好,这无法推论出这个部门的人都很难相处。如果恰巧偶遇到的另一个人也态度不好,那只能说明是我们运气不好。一个真正有理性或者严谨的人,绝对不可能这样进行推理,这种推理方式也绝对不是我们所说的演绎。由此给我们一个提示,我们要学会避免以这种错误逻辑方式去考虑他人,同时也要避免他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我们。对待你的亲人、朋友、领导、同事等等,能多一分沟通就不要嫌麻烦而不去沟通,能多一分解释就不要嫌麻烦而不去解释,我们不能假设别人都能一种非常理性的思维看待我们。

      二、归纳法

      通常情况下归纳是基于一定量的观察,推出一个广泛的具有可能性的普遍规律。日出就是其中一个最为经典的例子。迄今为止,人们的经验都说明太阳会有规律地从东方升起,因此人们得出结论说太阳明天依然照常从东方升起。还有一个是乌鸦例子,由于我们看到的乌鸦都是黑的,所以我们就会得出结论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但是是不是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呢?有没有一丝可能在某个深山老林里有一只白色的乌鸦呢?或者彩色乌鸦呢?(其实我真听到过远古时代关于彩色乌鸦的故事)这其实都是值得反思的,可以说我们今天获得的很多知识都建立在归纳法之上,但归纳法本身有一个内在问题,就是它的前提是归纳得来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即使它的前提是真,但是他的结论未必是真。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乌鸦越多,所有乌鸦是黑的结论就越有可能正确。但是无论这种可能性有多高,哪怕是99.99%,但它永远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所以由归纳法推出的结论永远都只能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一种必然性。在我们日常管理工作中,推断出的结论多半是由归纳法这种逻辑得来的一种可能性,这就需要我们从许多量推到所有这个普遍性的结论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忽略了这一点就会被称之为以偏概全。

      以上是我关于“演绎法”和“归纳法”的理解,最后,我想说逻辑很重要,但它也并不是完美无瑕的。逻辑是智慧或思想的起点,但它不是终点,即便我们是一个很讲逻辑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真正的具有了智慧。在某种意义上,逻辑更多,承担的是一种思维工具的作用,善待这种工具,有效的利用它,我们就会更加快捷与方便的获得知识,获得知识才是更重要的目的。同时,逻辑推理或理性思考存在局限性,比如归纳法,最大的问题在于只能得到一个具有可能性的结论,而得到必然性的结论,演绎法相较而言要好的多。因为假如演绎法的前提是真的,那么结论就一定是真的,但问题在于真的前提从哪来呢?很多普遍性的前提,比如人都是会死的,同样是一句归纳法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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