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语文上册 第七单元3《梅兰芳蓄须》

胡子的重要性——《梅兰芳蓄须》

现今社会,我们见到的男性长辈少有留长胡子的,大多数会为了干净与利落而将胡子刮掉。在古代可不是这样,胡子对古人的重要性,令你难以想象!

一、没长胡子,我也得要个假的

在古老的埃及,胡须被认为是男性的象征,一方面这是衡量男性是否成年的标准,另一方面则代表雄性动物的阳刚与威猛。最有争议的第十八王朝法老图坦卡蒙死去的时候,只有十几岁,还没有浓密的胡子,他就戴上长而整齐的假胡子显示身为国王的尊贵。

类似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因为胡子还是国王们高贵与尊严的象征。传说,上埃及国王美尼斯亲自率领大军征服下埃及时,在交战中不慎将假胡须失落于战场。为了夺回“御须”,竟有六百多名士兵丧生在敌军刀下。由此看来,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胡子真的非常重要,即使自己没有,也必须有个假的来充数!

二、赔了夫人又折“地”

如果埃及国王佩戴假胡子的说服力不够的话,那么下面这个因为胡子而发起的战争,绝对能让你感受深刻!

传说在国王路易七世最初执政法国的时候,他有着一脸浓密的胡须,显现出男子的刚强与坚韧。而他的妻子埃利诺王妃对国王的这脸胡子十分喜爱,她作为公爵的女儿也是十分富有,在嫁给国王的时候就带了法国南部的两个省当作陪嫁。

不幸的是,路易七世从十字军中退役回来后,没有经过王妃的同意就把胡子刮掉了。这对于喜欢胡子的埃利诺王妃来说可是令她十分伤心的举动,因而她果断地同路易七世离婚,嫁给了拥有漂亮胡子的英国国王亨利二世。此外,埃利诺王妃还带走了自己的陪嫁品,也就是法国的那两个省,刮了胡子的路易七世,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地”。

当然,“被”离婚的路易七世并不愿意交出自己已经得到的领土,于是路易七世与亨利二世开始了血与火的战争。这场由胡子引发的战争持续了约300年,很大程度地影响了英法两国的发展,后来被人们戏称为“胡子大战”。

三、是谁让美国总统留起了胡子

不仅英法两国对男性的胡子极为看重,1776年7月4日成立的美利坚合众国(美国)的人们,在大约两百年前的时候,对留胡子的男性也十分欣赏。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当时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较为复杂,要经过预选、总统候选人提名、竞选运动、全国选举、选举团投票表决以及当选后的总统就职仪式等一系列环节。而这样复杂的选举既考验个人的能力,也考验个人的魅力。据说,当年林肯竞选总统时曾为自己脸颊过瘦而大伤脑筋,还是一个小女孩的主意让他解决了烦恼。

当年,这位名叫格瑞丝·彼黛尔的小姑娘才11岁,但已经开始关注总统竞选这样的政治大事。当她看到总统竞选人林肯的画像的时候,不知怎的,她一下子就想到:这个人要是有胡子该多漂亮啊!想到这,彼黛尔立即给林肯写信:“我非常渴望您能当总统。我有四个哥哥,有两个愿意投您的票,您要是留胡子,我会让另外两个哥哥也投您的票。您太瘦了,留了胡子会英俊得多。所有女士都喜欢有胡子的先生,她们喜欢您,她们的丈夫也会投您的票,您一定会当选。”

就这样,接到信的林肯选择留起了胡子,后来果然在总统竞选中胜出,成为美国第16任总统,且直到临死那年,他还一直留着胡子。当然,与小女孩有关的故事并没有当时就结束,据传,成为总统的林肯后来曾乘专列来到彼黛尔的家乡看望小姑娘,对她笑说:“你看,为了你,我已经蓄了胡子。”

四、胡子——脸上的吸尘器

虽然男性留胡子是个人爱好,但是为什么很多人都不主张在脸上留长长的胡须呢?其实,这与胡子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相关。

据国外专家研究发现,人的胡须具有吸附有害物质的特性。众所周知,大气中含有多种灰尘及数不清的微粒,尤其在繁华街道上,空气中含汽车尾气排放出的多环芳烃、铅等物质。如果脸上有胡须的话,那么部分有害物质就会被胡须吸附。同时,吸烟者在吸烟时产生的烟雾中的苯并芘等致癌物质也会在胡须上停留。另外,长着胡须的表皮上油脂分泌较多,人们平时用清水洗脸时又往往较难洗去,因此容易黏附灰尘和微生物。

当国外专家将刮下来的胡须进行气相色谱仪分析检测时,他们发现在胡须上有数十种有害物质,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苯并芘及铅等重金属元素。在显微镜下,人们还可见到胡须上有大量的微生物。这些有害物质极有可能随着人的呼吸作用,被人们吸回呼吸道,危害人体健康。

所以,留着胡子的男性千万不要用胡子去扎(吻)小朋友,否则有害物质和病菌会转移到小朋友柔嫩的皮肤上或进入他们的口腔,招致病症。不过留胡子也并非没有好处,在秋冬季节抵御寒冷不也是一种妙用?男性留胡子并无不可,只要注意胡子的“个人”卫生就好。

五、祖师爷没给饭吃

在中国传统曲艺界有句老话,形容谁天赋过人的话,就说“祖师爷赏饭吃”,意思是你天生就适合做这一行,能保衣食无忧。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好运气。

梅兰芳——在中国戏曲史上永远闪耀光辉的京剧表演艺术家,也是我国传统戏曲表演的代表,是令京剧走向世界的先行者。他在戏曲上的成就离不开兴趣爱好和家学渊源,但更离不开的是他的勤学苦练。

早在八岁的时候,梅兰芳已经开始对戏曲的学习,学的是旦角。在京剧中,旦角是戏里重要的女性角色,说是女主角也不为过。男孩子学习旦角,唱、念、做无一不需要模仿女性,用假嗓唱曲、假嗓说话更是常态。而这些都不是一日便可成就的,需要数年的勤奋练习。

一开始,梅兰芳的天赋并不优秀,甚至老师教了很多遍,他都会在表演时出戏。有一次,老师教了他很多遍,梅兰芳都没有学会,老师便生气道:“不行,祖师爷没给你这碗饭吃!”

听到老师的评价,梅兰芳忍不住脸红,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学出个样子来。别人一般一段戏唱六七遍就学会了,他就唱二三十遍把它练熟。渐渐地,他练出了一副圆润甜美、宽亮高亢的好嗓子,声音之婉转、音调之优美让听到的人都为之陶醉。

后来,成名的梅兰芳再见到当初给他下评语的老师,连老师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自己当年有眼不识泰山。不过,梅兰芳并没有骄傲自满,而是诚挚地感谢老师对他的教导。

除了嗓音,戏台上旦角的表演还依靠灵动的眼神来表情达意。可梅兰芳小时候眼睛有些近视,眼珠也缺少精气神儿。为了让自己的表演更加灵动传神,梅兰芳特意养了几只鸽子帮他练眼睛。每当鸽子飞出笼子的时候,梅兰芳的目光就追着那飞翔的鸟儿,眼睛随着它的方向变换而转动。就这样,梅兰芳看得越来越远,眼睛转得越来越灵活,慢慢地,他的眼睛变得极为有神,演戏时也更加光彩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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