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11 《傲慢与偏见》1: 奥斯丁:在二寸象牙上细细描画

文/杜豆豆



简·奥斯丁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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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年少时要做加法充实自己,成熟后就要做减法沉淀自己。

初学写作的人,往往有一个误区,什么都想尝试。如果你还年轻,需要打基本功,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已经有了写作的基础,对文辞表达并不生疏,还是尽快能专心致志于一个领域更好。

我因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就曾在写作上走过不少弯路。我曾尝试过诗歌,发现自己写不出唯美的意境;鼓捣过商业文案,发现虚伪得连自己都不喜欢;瞎编过小说,发现想象力缺乏,不是那块儿料。当然,工作上那些枯燥的各种方案什么的也没少写。不过,这所有的尝试,都没有让我感受到陶醉其中的自在。

后来,我干脆放弃了一切功利的想法,开始默默读书。我读经典,探究我所敬佩的那些伟人们的思想和人生,隔越时空和他们对话,以自由的散文体,写自己的思考。从那以后,我终于把自己拉入了一种轻松自如的状态。从我自己的体验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唯有写自己擅长的,才能写出深意和真诚。

专注于自己的长处,形成自己的风格。在这方面,简.奥斯丁可以作为你的典范。奥斯丁的作品都是自己的小天地,而且基本都锁定在婚姻和爱情。

其实,在她生活的时代,不乏大题材可写,比如狄更斯《双城记》中的法国大革命,萨克雷笔下的《名利场》涉及到的拿破仑战争等。但是,奥斯丁却似乎对这些历史大题材并不感兴趣。有评论家还为此批评她的题材太狭窄,过于小家子气。可奥斯丁却不改初心,她说:

“我必须忠于我自己的风格,走我自己的路。”

2

能清醒地认识自己,是走向优秀的第一步。

奥斯丁于1775年出生在英国乡间的一个绅士家庭。父亲曾在牛津圣约翰学院修神学,是个很有学问的牧师;母亲卡桑德拉•李社会地位比较高,有一个当公爵夫人的姑婆和牛津大学研究员的父亲。奥斯丁有六个兄弟、一个姐姐,因为孩子多,家境并不富裕,但是,孩子们的文化修养都比较高。

当时的英国,并不看重女子。奥斯丁虽然也曾在当地女子寄宿学校里读过书,但也只有两年多而已。她所有的文学修养都是通过在家里自己读书获得的。她一边读书,一边开始尝试在练习本上写小说,当时也就十一二岁。

她和姐姐卡桑徳拉关系最好,总是和她讨论自己的创作。卡桑徳拉不仅在生活上无微不至地照顾她,还是她最忠实的读者,经常会给她一些有益的评论。

她和兄弟们也相处得很好,大哥詹姆斯和四哥亨利教育水平比较高,在创作上给了她很大帮助,亨利还为她小说的出版出了不少力。三哥曾过继给有钱人家,在经济上也经常援助母亲和妹妹。五哥弗兰克和弟弟查尔斯在海军分别升为海军副元帅和舰队司令,他们的故事也成了奥斯丁的小说题材。

她一生都在乡间小镇生活居住,她最了解的就是她这样的家庭,以及周围和她类似的中产阶级人群以及他们的生活环境。所以,她笔下的女主人公,基本都在这个生活圈子里。她用真诚,生动地去描绘周围的小天地,把绅士和淑女们的婚姻和爱情中的曲折跌宕、心理变化都一一展现出来。

有人劝她改改写作路子,也尝试一下那些轰轰烈烈的大事。她却说,那不是她的长处,只有这些“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才是她“得心应手的好材料,她喜欢在”二寸象牙上细细地描画。”

一个清楚地知道自己长处和短处的人,才能轻车驾熟,成为人生赢家。

乔顿小镇的奥斯丁故居

3

每一个伟大的作家,都有自己不一样的创作之路。奥斯丁的创作生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她的青少年时代,12岁到25岁之间。

她十一二岁宅居在家,遍读家中藏书,她的母亲教她写诗,大哥和四哥在牛津大学读书,创办有自己的文学刊物,假期回来有时自编自演一些戏剧,奥斯丁也开始模仿尝试,写些小戏,还给一些杂志写信、投稿。12到16岁,她已经开始创作小说。

从20岁开始,她进入了自己的第一次创作高峰期。她20岁完成了书信体小说《埃莉诺与玛丽安》,是《理智和情感》的雏形;21岁完成《最初印象》,是《傲慢与偏见》的雏形;24岁完成《苏珊》,她去世后四哥将其改名为《诺桑觉寺》岀版。

第二阶段,大概从1801年到1808年,她26岁到35岁之间。

为了让奥斯丁的大儿子接任父亲的牧师职务,老两口决定把住房留给大儿子,他们和两个女儿搬到巴斯,后来,父亲去世后,母亲又带着他们到五哥夫妇那里寄住,这段时期让奥斯丁很不习惯。她喜欢安静的农村小镇,吵闹的城市让她很不愉快,加上父亲去世带来的伤痛,也让她似乎失去了创作的热情。所以,这段时间,她基本上以修改旧作为主,新作只有一部未完成的《沃森一家》。

第三阶段是1809年至1817年,也就是她36岁到41岁之间。

三哥为母亲和妹妹们在老家附近的小镇乔顿找了新的房子,奥斯丁终于在她熟悉的安静环境中迎来了她创作的第二次高峰,也是她的作品成熟期。

在这段时间,她写了《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劝导》。还写了一部《桑迪顿》,但最终没有完成。《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以未署名的形式先后在此期间发表,很快成为广受欢迎的作品。英国摄政王子还专门让人传话吿诉奥斯丁他是如何欣赏她的作品。

奥斯丁因病去世后,被葬于附近的文切斯特大教堂。现在,小镇乔顿因为她的存在,已经成为知名的旅游胜地。

奥斯丁在世只有41年,写作时间有20多年。在这20多年里,她的生活波澜不惊,平静安宁,她几乎是默默无闻地写了一生。她从未刻意为了出版去写这些文字,而是放弃名利,纯粹为了爱好。

因为爱,所以能够细细打磨、精心雕琢,让每一部作品都成为艺术杰作。

这或许就是奥斯丁之所以成为奥斯丁的独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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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最成功的代表作,也是她本人最喜爱的作品。

奥斯丁在这部小说中成功塑造了女主角伊丽莎白•贝内特,她以自尊自爱、不卑不亢的独特性格,得到大家的喜爱。比如,达西向她傲慢地求婚时,她毫不客气地拒绝了他;有钱有势的德伯夫人盛气凌人地命令伊丽莎白不得接受达西求婚时,伊丽莎白不客气地驳斥了她。这些细致的情节描写,都让伊丽莎白的形象栩栩如生,如在眼前。

同时,奥斯丁还通过细致的心理描写,让我们看到一个不断地反省、有思想的伊丽莎白——她摆出一副傲慢的姿态对待一往情深的达西,造成一连串的误会后,后悔于自己的感情用事,愧疚自己只凭最初印象而错怪了达西先生的深深自责。

好在双方最终能在发现真相,重新认识双方,最终冰释前嫌,有情人终成眷属,有了一个大好结局。

可惜的是,现实中的奥斯丁早早就离开人世了,她虽然一辈子都在编织婚姻的美好,自己却一生未婚,始终没有找到她心中的“达西先生”,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或许,奥斯丁已经嫁给了她小说中的达西,在她想象的小天地里,享受着自己的幸福美好。

不管怎么说,奥斯丁走出了自己的路,以宁静风格在文学星空中闪耀出了独特的光芒。

写自己擅长的,即便是小天地,又有何妨?

《傲慢与偏见》剧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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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杜豆豆,IT从业20余年,曾先后研修英语、计算机、美学和心理学专业。早年创过业,后就职多家全球知名IT外企,现工作于某研究院。书痴一枚,闲时码码字。兼任多家平台签约作者,会员合伙人,万卷好书工作室、万卷好书读书会创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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