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写于2017-12-10
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如果是从其从哲学的概念定义的确我没有扩大其多少内涵;其作为哲学概念的“劳动”时,“劳动”是这样一个过程:是一个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使用自身这个“劳动力”以及“劳动(生产)资料”对“劳动对象”所进行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
劳动者(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这三者的各自本身,不等各自同于生产力,而是作为生产力系统的组成要素,只有当这三者结合在一起并相互作用目的一致的时候,才成为使劳动生产活动得以实现的必要因素,即生产的三要素。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p95)指出:“人(和动物一样)赖无机自然界来生活,而人较之动物越是万能,那么,人赖以生活的那个无机自然界的范围也就越广阔,……人的万能正是表现在他把整个自然界——首先就它是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而言,其次就它是人的生活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而言——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说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不可分离,这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己本身不可分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这点倒与我的劳动概念有些类似,在这里马克思看到了人与物(自然环境)的互动过程中人的劳动力作用于自然环境并把其改造为对自身有用的生产资料使用价值,这是一个人与物的结合与和谐相处的过程,这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这更是人类文明进化发展的过程。
这个过程实际是心与物互动、相交、互补的过程,是“真我”价值的进化、优化和层次提升以及扩充,从主向客发展转化以及相融的过程。
如果劳动主体是个人则这是一种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价值交换中相交、互补,即互根共生的“生之道”的箭头指向!
中国儒家有“修心、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以至天合一的理想,在《礼记·大学》曰:“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意是说:古代那些要使美德远扬于天下而具有高智慧的圣人,要先治理好他的国家;要治理好国家的人,要先经营好自己的家庭;要整顿好家的人,要先进行自我修养;要进行自我修养的人,要先端正他的思想,思想端正了,然后自我修养完善;自我修养完善了,然后家庭整顿有序; 家庭是国家的缩影,把自己家庭的经营好了的人也一定可以把国家治理好。然后国家安定繁荣;国家安定繁荣了,然后天下平定。
不知大家有没留意?以上这段有个关健字,它就是“正”!所谓“正”其实就是主体(观察者)对自身与客体环境的互动需求与供给、知与行、事与实、价值判断与价值事实是否信息对称,这个又与老子的“为”与“道”一致,老子的“无为”其实就是一方面认为人认识客体的变化规律信息是不完面的,客体的变化规律信息映射在人的大脑这个信息反馈系统中并不总是“真”而是“有伪”的,而道家所谓的“修真”其实就是为了“证伪”主体本我与客体相互关系的变化规律信息,这个主体本我与客体相互关系的变化规律事实,用现代价值哲学的说法我称之为“价值事实”,而“价值事实”的信息反映在人脑的判断就叫“价值判断”,以此区别价值信息“有伪”和“无伪”,只有了解“无伪”信息认识“价值事实”以及“道”的“真”才能达到不违反“符合有利于主体的价值事实”也即“道”,使(行)为与道“无违”,可见,后面这个“无违”即是无有违反有利于主体与客体互动客观变化规律(道)的“无为”,因此,“证伪”就是认识并修正不符合有利自身“价值事实”的伪信息、伪认识、伪真理(不够接近事实,主要是价值事实),使之让主体行为更符合价值事实,主要是更符合有利于人生存、发展、进步、进化的“价值事实”也即中国道家的说“道”,这个道,就是养生学说的“入静”或“入定”或“禅定”,“静”“定”其实并非绝对的定与静,而是心与物的动态平衡,医学说的“健康”改善,经济学说的“财富”的递增,生物学和生态学说的符合自然选择与主体主观能动性的“进化”,物理学说的系统熵减有序的规模扩大化。贝克莱说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其实,应该改为“感知与存在的信息对称使存在被感知”。这与王阳明的“心即宇宙”是同样道理,这就是说都有一个“正(格)物致知”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就真正陷入了“唯心”的困局,心难有寸进,物难以致知。在迷芒与混沌中停留,所以,要被“心中执着之贼”,才是走出“混沌”向“有序”的唯一道路。
而这个突破前走向有序的过程在人类这个主体上则体现为信息的对称性的符合,也即我称之为“正”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小我”到“大我”的过程。
我们如果把这句话改为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
先治(正)其国;
欲治(正)其国者,
先齐(正)其家;
欲齐(正)其家者,
先修(正)其身;
欲修(正)其身者,
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者,
先诚(正)其意;
欲诚(正)其意者,
先致(正)其知。
致(正)知在格(正)物。
物格(正)而后知至(正),
知至(正)而后意诚(正),
意诚而后心正,
心正而后身修(正),
身修(正)而后家齐(正),
家齐(正)而后国治(正),
国治(正)而后天下平。
各位看官可以看看,如果国正、家正、身正、心正、意正、诚正、知正、物正,又何必去治、齐、修、诚、至、格?
故目的正是:格(正)物使知正→正知使意正→正意使身正→正身使家正→正家使国正。
物正→知正→意正→身正→家正→国正→天下正……国正→家正→身正→意正→知正→物正……
这是一个形式同一内容差异的否定之否定和波浪式前进以及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我们再回到西方主要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观上来分析:
当社会中每个人的劳动力都得到充分利用实现其改造自然环境包括社会他人的使用价值,劳动力资源的利用率就大大提升,这时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就体现为更强大的劳动生产力,实现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劳动者之间劳动力的协作、分工、交换则大大节约了劳动力和时间以及生产资料资源的耗费,使单位使用价值的实现创造比以前耗费更小的“价值”。当每个人都如此在那样的社会生产力系统中得到劳动力的使用价值的释放时,每个人的个别生产力就大大提升,这是个人的劳动力全面发展,也是社会的全面进步发展,文明的进化、发展的理想目标社会就是类似于国学所说的“世界大同”或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状态。
作为政治经济学概念的“劳动”, 则是指相对于生产符合资本家按照社会需求标准规定的标准合格“商品”而言的那个劳动,因为商品是劳动的产品;这时,因为商品具有二重性,所以生产商品的劳动也具有二重性。
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马克思: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0页)
而更多的时候,马克思的“劳动”是站在工人立场的经济学的概念。他在其经济学中把劳动的对象性与目的性固化、把主体性与受用性以及个人(劳动工人)与环境的结构性切裂,这主体要现在包括生产力系统中资本家管理和生产资料以及生产工具(资本)要素加以区分,而完全站在被雇佣的企业生产工人这方来看待这个一个社会商品的使用价值的产生以及价值的形成,而忽略了拥有资本的投资行者以及更多的代表资本的企业管理者决策者与雇佣工人的劳动各自有自我目的的行为(劳动)与生产资料包括工具(资本)结合,进行一起形成生产力系统满足社会客观需求目标标准生产商品的劳动形式也是具有同一性的,而只看到差异性,即一方面认为大于零的剩余价值的产生不是资本投资行为以及管理的合理性或资源优优配置的劳动,另一方面认为大于零的剩余价值的产生是雇佣工人由于“一无所有”不得不出卖劳动力或劳动时间的使用权去耗费劳动力发挥使用价值的劳动,把投入的生产资料从只有C的价值变成商品的价格W,但工人得到的劳动价格V(工资)却只得到V=W-c-m(剩余价盾),这里m的创造没有投资者与管理者的事。最后,干脆那些因投资管理决策不合理而出现亏损收不回原资本投入量(成本)的以及工人拿日工资产出不抵工资的则直接忽略,这违背了他自己的唯物辩证观。
这样就导致了人类社会全局观的缺失,更别说谈人与自然的和谐观,这个也许是马克思当时因为政治斗争的需要而作出的调整。
马恩提出:无产者为了恢复自己的本性,为了象人一样的生活,为了重新回归自由的劳动,就应该把斗争的矛头对准异化劳动,消灭异化劳动,并推翻产生和保护这种异化劳动的国家——资产阶级的国家。
这就是说他是从人类社会这个角度出发,从商品的社会属性入手,来观察劳动工人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并产生商品,把这种为了满足按照社会需求标准规定的标准而生产的合格“商品”的使用价值形成和劳动力数量耗费过程当为劳动的凝结。
这样把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p95)指出:“人(和动物一样)赖无机自然界来生活,而人较之动物越是万能”中的“人较之动物越是万能的”放大,甚至把“被雇佣的生产环节的工人”的能动性也无限放大了,推广到与等同于较之动物越是万能的“人”,甚至为克服工人被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的异化劳动而扩大到工人。这样“人(和动物一样)赖无机自然界来生活”的“被动选择性”就被无限缩小甚至抛弃了。
而我的劳动价值论则不同,在承认投资、管理以及一般工人的劳动同一性的同时也承认差异性,另外,还指出了劳动主体的形式相似性,即人在使用劳动力、时间以及生产资料产生使用价值满足劳动对象目标标准以及劳动目的的运动过程都是属于“劳动”。劳动对象的相对性,即对象可以是物、社会、他人,还可以是自己的本我与自我;劳动对象目标标准与劳动主体目的的一致性,即过度轻劳动主体目的而重对象标准则为物化劳动过度易被他人或对象所奴役,而过度轻对象目标标准而重劳动者自我目的则是易与环境脱节,前者是不足后者则过犹,过犹不足都偏离“正”,易生“邪妄”。不“正”的根源一是内在因素DNA(程序)、生理、神经系统等身体本我为基础和自我的主观能动性,外部因素有(超我)从小潜移默化的道德文化传统以及社会制度天平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