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在泳池内被教练连续猛摔,男孩哭道“我再也不想学游泳了”

“太可怕了,本想着请一对一的私教能好好教孩子学游泳,谁知道是送羊入虎口,让孩子去受虐待!”张女士愤愤指控道。当下正值炎热夏季,常州张女士便趁着暑假为自己8岁的孩子报名了一对一的游泳辅导。

8月3号下午4点左右,张女士一如既往地将孩子送去游泳馆,而当其45分回馆时,却看到孩子在游泳池内大哭,对自己喊道:“太可怕了,以后再也不来游泳了!”。尽管当时张女士的心里十分意外,但随后教练跟其解释说是由于孩子的不配合,因此身体有一些刮擦伤痕,才会哭闹。听闻张女士也不做追究,便带着孩子回家了。

次日,张女士又频繁从其他游泳学员嘴里听说现场情况,这才感觉到儿子可能遭到教练的虐待,其立即到游泳馆反复要求查看现场录像。而在40秒的录像中显示,教练竟将孩子高高抱起,然后死劲往泳池水里猛摔,这样的动作持续三次之多。每次被摔完后孩子刚从水下冒出头,就再次被教练抱起猛摔。对此,张女士表示十分愤怒与后怕,其认为这是对自己孩子的虐待!


这里是中律

事后负责人表示,当事教练是兼职教练,已被健身馆辞退,并处罚款两千元,尽管其做法确实有错误,但这并非“虐待”。

此事过后,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此行为涉及虐待罪名,应受法律归责。对此小编认为,尽管该教练的行为存在严重过错,但这并非虐待罪行为,即其并不符合虐待罪的认定。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故虐待罪客观要件是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由于教练与该孩童并非家庭成员关系,因此该事件并不涉及虐待罪。但倘若在购课协议中对于教育方式这一点有明确约定的,则张女士主张违约责任的赔偿。另外,倘若孩童的健康权益受到了损害,则张女士还可主张侵权赔偿。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此事的简要看法,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帮助。另外,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法律方面的问题,也可以直接联系小编,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你可能感兴趣的:(男童在泳池内被教练连续猛摔,男孩哭道“我再也不想学游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