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余华

最近看了一本余华的短篇小说集《我没有自己的名字》。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作品还是在大学毕业刚开始参加工作的时候。公司的营销总监黄总是我的校友,圆圆的脸,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没说话的时候很严厉的样子,一开口嘴角便带着笑意,两只眼睛眯成一条缝,像个亲切的邻家大姐姐。工作之余闲聊的时候,她给我推荐了余华的书。黄总年纪不大,但是在我们员工心目中很有威信,她推荐的书,我当然立马买来看了起来。

最初读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薄薄的一小本,读完了没什么印象。后面又看了《活着》,就一个感觉:好惨啊!这就是年轻时的我对余华两部经典作品的全部感觉了。黄总说她每读一次都会流泪。我问她:“为什么呀?”她只是笑着说:“你自己去看,看完了就知道了。”可是我明明看完了,却还是没搞明白。余华的文字直白、平实,是真正的大白话。这样的文字对于我根本没有什么吸引力。那个时候我喜欢的是安妮宝贝,晦涩阴郁凌乱,一如我当时的心境。不知道去向何方,更不知道自己为何悲伤,为赋新词强说愁,就是那种感觉吧。所以余华的大白话丝毫没打动我。更何况小说所写的故事里,主人公都时平凡普通的底层人物,他们没有什么奇遇,更没有任何光环,这样的故事,年轻气盛的我没有共鸣。我那时觉得眼前是大好前途,一片锦绣,等待着我的是各种梦寐以求的机遇。生活是精彩的,人生是值得期待的。那些悲惨的经历与我毫不相关。

我就这样和余华生生的错过了,我没能读懂他。或者说是,那个时候的我太幼稚,经历得太少,没能理解他。

结婚之后,经历了很多波折,在忙碌之余,想起了刚刚毕业那两年美好的时光,想起了黄总,想起了余华。于是重新读了《活着》。这一次真的泪流满面。看完之后,我原谅了生活,也放过了自己,终于极不情愿地接受了自己的平凡。福贵所生活的年代,他的人生,与我没有任何交集,但是那种生命力的顽强,从抗争到坦然,这样的一个过程,不能不让人惊叹。余华用第一人称缓缓道来,仿佛身在其中,又仿佛是一个毫不相干的旁观者。字里行间,看似平淡无奇,却有着一种魔力,让人跟着哭,跟着笑,让人由富贵想到自己,想到不可捉摸的人生,想到强悍的命运。余华真是了不起的作家。

最近在图书馆无意间看到了余华的这本短篇小说集,赶紧就借回家了。厚厚的一本,在工作之余,只花了不到两天时间久读完了。阅读的过程几乎一气呵成,不愿意停顿。读完整本书后,我挑选了其中的一篇《阑尾》,在睡觉前念给九岁的儿子听,他听得哈哈大笑,听完了硬是磨着我再念多一篇。我不念,他自己就拿着书读了起来。

余华的文字就有这样的魔力,连小孩子读起来都毫无障碍。我读的过程中最大的感受就是,作者写任何故事,哪怕是最悲惨的故事,他也丝毫不带个人情绪。你仿佛听到这个人物在说话,做事,但是这个人物的情绪如何,需要你自己去感悟。这一点真是相当厉害。

我平常写东西的时候,就喜欢用各种形容词,用成语。这都是上学期间学习写作文留下的臭毛病,不用几个成语,几句诗词,好像就表达不了自己的文采。现在看来愚蠢又可笑。余华的文字里几乎很少有形容词和成语,更没有什么引用诗词。他就是很直白地讲故事,这个人在做什么,旁边的人又在做什么,说什么。这种语言很神奇,看的时候很容易领会意思,轻而易举地就进入了故事。但是你不能直接接收到人物的心理,他想些什么,是需要你自己去领悟的。

而我自己写一些东西的时候,就使用了大量的“想”,“觉得”,“感觉“”之类的词语,我生怕读的人不知道人物在想什么,所以必须明确地写出来。看来这是犯了大忌。

余华的文字,乍一看是大白话,读下去,发现带着些幽默和冷酷。我在读的时候,不断地反观自己,发现自己写作的习惯有很多问题。说白了,就是写作和说话一样,不要掉书袋,要好好说话,说人话,说别人能懂的话。特别是写小说,一个故事讲得清楚明白,这是讲故事的底线。让读者有代入感,被打动,那就需要长期练笔打磨。

多年后再读余华,我真的学到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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