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川普要造 Wall,我来自中国,我们很懂 Wall。

这话问的,你算问对人了。我把主题句明晃晃放在这里—— 

英语老师都应当在英语国家生活一段时间。

然后

我要开启不要脸的讲故事模式,我的历史基本上靠三样:

1 儿童天生的语言黄金期。

2 有海外经验的老师。

3 自己在英语环境里靠儿时的能力生猛成长。


这三条连起来就是:我在语言发展的黄金期(从出生到青春期结束)以在英语国家生活过的老师为师,然后自己也去了一趟英语国家,一路auto pilot,20岁之前齐活,完全无感。

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也不知道塔爹从哪里打听到一个马来西亚华侨老爷爷,在自家客厅开英语课。老爷爷的英文很标准,而且使用80年代的英国人留下的练习册给我们上课,还时不时让海外亲戚寄画册和英文书回来。当时我模糊记得同学们常常提到《新概念》,谁是新概念?哪个台播的?谁演的?好不好看?我不知道。


12岁的娃的大脑相当神奇,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分析语法的逻辑,就好像数学公式一样,还自己“发明”了把各种语法叠加的数学公式,然后讲给同班同学听。再加上当时小学有英语老师已经强迫我们背完了16种时态,而且已经被羞辱到讲台上抄写过50遍…… 

于是,我的语法学习生涯在12岁就基本结束了。


后来学习了认知语言学,才发现我12岁时用的是一种 metacognitive 的能力,有些人就是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大脑思维路径,这种人往往学习就会快一点。


再然后,就是16,我所在的高中有一次三个月交换生的机会。我记得当时妈妈刚刚做过手术,家里花了很多钱。我本来想去,但还是放弃了报名。就在同一天,塔爹亲自到高中去问交换生的事情,英语老师说:你家小孩没报名啊?


塔爹不悦,把我从教室里叫出来训话,不可以这样,至少要去参加选拔,钱的问题交给他去办。我顿时觉得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了。

报名咗。

460个人里面选6个人。

考试当天,每人一座,我隔壁就是班上的英语学霸,就是那种没考100就会自杀的人。结果,她居然忘记考卷有两面,快交卷子的时候,才发现有一半的题没有答。

就这样,我排第六,入围咗。

学霸没有自杀,她后来参加了一个去美国的项目,最后高中毕业就去了麻省理工。

再之后,我在语言发展黄金期的尾巴16岁,到加拿大的高中里完全浸泡了三个月,每天住在加拿大人家里,吃喝都跟他们一样,早晨和他们的孩子一起上学,到学校选课、上课、做活动、参加party都和本地人一样。


于是,我的口语和听力学习生涯在16岁就基本结束了。


在大学阶段,我的英语停滞不前,甚至有退步。我记得当年大学新生英语摸底考,我考了全院新生第一名,然后在学校912操场别扭地坐了一个下午—— 连我这样的英语,在这里居然能考第一,这是什么学校。(学弟学妹们,不要过来骂我,姐我当年就是这样想的。)

剩下的阅读和写作,就没有那么容易了。从2006年在港大开始念书,到2014年夏威夷大学学术论文提交之后这是整整八年的时间,在各种全英文的环境里浸泡之后,才刚刚觉得舒适。阅读和写作其实是漫长的过程,谁着急也白费。


阅读和写作有技巧么? 当然有,都黑纸白字写在那里,我16岁上了一个新东方的班,当时的阅读老师叫张亚哲,两个小时之内就给你讲完了技巧,等我自己会用的时候是26岁。现在我一个礼拜可以看三本英文书,用的还是16岁的那几条技巧,可当年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好,不要脸的革命家史总算讲完了,我折腾了这么一圈有什么鸟用? 

第一、练就了扎实的语言功底。

遇见胡搅蛮缠的语法龟毛讨论时,我最野蛮的结束讨论的方法就是:我没见过有美国人这样说的,这是英国人的说法吧,你查好了再回来讨论。

在语言黄金期就和母语(或类母语)的老师学习,帮助我的大脑建立起完全不同的语法逻辑(implicit learning)加之学校老师的规律总结(explicit learning),所以我可以很自信的面对语言问题,不轻易被挑战,而且轻易可以挑战别人。

阅读和写作经过长期的锻炼,可以迅速地处理信息,追本溯源,从英文的文献里找到更多语言的资料,比只能看中文,或者英文阅读速度慢的老师有绝对优势。

效果:我对自己的语言功底有安全感。

什么是安全感?—— 就是我看见别人用错了,都不会指出来,我知道人艰不拆,不能拿别人都跟自己比,要体谅别人。

PS:安全感不代表是满足感,我依然不满足。

第二、学会了用英语想问题。

英语,或者说任何一门后天学习的第二语言,都有自己的逻辑。由于从小就学习,并且有大量的时间和母语的人相处,我后来就不再查英汉字典。这不代表我不用中文去理解一个英文字的意思,我理解的层面是这个词的本源意义,并非中文里一个对应的词汇。

例如,前几天小助手问我一句话,students who have talents to spare 里面的 spare 是什么意思?空闲的天赋是什么?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整天用英汉字典的人难免会遇到这道墙,而且还很容易翻译成“有多余才能的学生”,这就好像说这个孩子留着天赋不用,最好倒掉一样。


我们查字典,spare 这个词的意思是“空闲的”。我就不这样想。我的思维路径是,spare,有什么例句?Do you have spare time? 这个time 既然能 spare 就证明是多余出来的,用不着的,满溢的。后者的理解,就是深入了一层,中文的“闲置”其实也是多余出来,用不着的意思。

照我的方式理解,“多余出来的、满溢的才能”,我就可以把这样的意义折合成“才华横溢”。

我在理解两门语言的时候,是通过他们的本源意义建立一个,然后把两个语言当中对应这个的表达再连接起来,所以做翻译的时候,就相当自由,可变性强。


这种能力是在现实的语言环境里经过观察、看母语的人对话、结合场景理解之后得出的结论,在国外生活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不认识的词,但不可能每次都去查字典,这个时候就要靠沟通的常识,而通过常识建立的理解,是根深蒂固、归本溯源的理解。字典那几页,就显得太浅了。

第三、沁染了第三种文化


Third Culture,是指一个人在外国生活一段日子之后,不再是原来的自己,但也不是对方国家的人,最后成为了第三种人。说悲凉一些么,这种人不能完全获得任何一种文化的认同;说傲娇一点么,这种人可以自由移动与两种文化,游刃有余。

我在上课的时候,会使用英语母语的人教自己孩子们英文的方式来上课。美国人都在唱什么儿歌,他们看什么广告,他们有什么俗语,他们讲什么逻辑…… 别人看来可能就一句课文,然后解释一下说“这是固定结构”,我可以从一句话说出一堆思维的逻辑。因为我 been there, done that,我也曾经好奇过,惊讶过,犯错过…… 我说来就会不相同。

这三点会让一个英语老师相当自信地成为专业人士,我曾经说,英文老师的水平就分析两条就好:自身英语素质 + 会不会教。


一个人即使没有上过应用语言学硕士,如果在英语国家沁染时间够长,且是一个留心观察的文化参与者,都可以在行业内有稳健的表现。

这时候你可能会问,我已经26了,爸妈催我结婚,上学还来得及么? 

这种问题你不要来问我,我爸妈当年也催我结婚,我也没听他们的啊。所以,我是我,你是你,我不能替你过生活。

不过呢,我从来不是只给方向、不给地图的人,心里已经长草的老师可以继续往下看。

1 如果你从来没有出过国,先出去一次再说。

第一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那个感受很不同,你值得拥有。就算是新西兰五日游,也可以考虑。你必须去看看。

2 选择短期的培训或者课程项目。

至少10天以上的短期培训,时间长一些让你能有机会去接触本地风情,最好还有本地人陪伴,不必被旅游团呼来喝去,可以自己在异国的大街上闲逛,去他们的农贸市场买菜,跟公交站一起等车的老太太聊天。

这是你会沁染在语言环境里,你曾经教过的课本会忽然间变得生动,或者你会一秒发现你以前都是在胡扯。而且你会惊奇地发现,10天以上的完全浸泡会让你的语言能力猛增,你每天都会觉得特别累,但是等你回国之后,就发现舌头忽然就溜了。

3 长线准备一年到两年的国外生活。

无论是美国英国,去念个硕士总需要准备一段时间,但如果你有精力、毅力、和财力或者才华,为什么不试试呢?其实还有一个好方法,就是先参加这个学校的短期项目,然后认识更多的老师,转年再正式申请这个学校。我觉得一到两年的英语国家生活,会让你的语言相对的稳定,全英文上课是肯定没问题了。

我知道这条路不一定适合所有人,但是大家想想啊,我成长在信息比今天闭塞得多的90年代,当年出国的时候学校还要派个书记跟着,整天给我们讲纪律,收缴所有人的护照,怕我们跑了…… 你们今天有互联网,有满大街的外国人,有丰富的出国机会,为什么不呢? 

这样一条路即便在今天也需要更多的毅力才能完成,但是我明晃晃地告诉你,有毅力的人都变成了不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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