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位谋其职

    瓢有瓢使,棒有棒用


  哈哈哈 临时想的词。



    今天聊到渠道部门、律师、客户三者协同,又是共同体,又有各自职责时发现了些问题,现在的老板把条条款款的制度亲力亲为的还真在少数,大都习惯把文件合同丢给助理,财务,或者管理人员,就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责任不是共同体的问题。


    不过也明切总结了确认规则的应对方式,正好利用管理较多时间,也能把客户全面的风险问题找出来。

 

    思考问题一定从定位入手,否则指挥越偏约远,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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