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蒙台梭利》读书笔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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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儿童自我建构,蒙特梭利的结论是:儿童在出生之前便具有一种精神开展的模式。她将在未出生前便具有这种精神实体的儿童称为“精神胚体”(spiritual embryo),这个精神胚体可比于人体中最初受精的细胞,这细胞并不具备一个缩小的成人形状,但却包含了未来发展的预定计划。同样的,儿童的精神成长也受到预定模式的引导,这个预定模式在诞生时并看不到。

蒙特梭利相信,这种精神的模式须要藉着发展的过程才能显现出来;而要使这个发展的过程产生,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首先,儿童必须与四周环境中的人与物保持一种圆满的依赖关系;藉着这种与环境的交互作用才能使儿童了解自己,了解环境的界限,最后形成圆满的人格。其次,儿童需要自由;如果儿童拥有形成自己人格的钥匙,但又受自己的发展法则所约束,那么他便只有藉着自由才能产生一种最敏感而独特的能力。以上的两个条件只要缺少其一,儿童的精神生命无法开展出潜能,而儿童人格的发展也会受到阻碍。由于这样的模式早在出生以前就已存在并已在运作,所以蒙特梭利特别确信教育也应该“从儿童一出生便开始。”

蒙特梭利认为,儿童由于和外往环境之间的自由交互依赖使用,因而促成了精神生命的成长,这正显示精神与肉体合一的自然结果。蒙特梭利指出真正的精神力的成长不可能不和身体的活动配合。

人如果身体的活动受到限制,儿童的人格发展和幸福感便会受到威胁。“活动是真正人格的一部分,是无法以其他取代的。不活动的人会受到根本存在的伤害,成为被人生所遗弃的人。”

真正的自我发展的目标除了是为自己个人的幸福之外,更是为了服务人群。

如果儿童所感到的不是吸引力而是厌恶感的话,他便无法发展出一种“对环境的喜爱’,而他本来就是要靠这种对环境的喜爱与兴趣,才能一连串地克服环境阻难而获致独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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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期指的是在儿童成长阶段中的某些时间范围内,儿童只对环境中的某一项特质专心而拒绝接受其他特征的事物。在敏感期内,儿童会不需特定的理由而“对某种行为产生强烈的兴趣而不厌其烦地重复,一直到最后因为这种重复突然爆发出某种新机能为止。”在这段时期内所表现出的内在活力与快乐,正是根源于儿童要与外在世界接触的强烈要求。儿童对环境的喜爱迫使他们与环境接触,这种对环境的喜爱不是一种情绪上的反应,而是一种理性和精神上的意欲。

如果在任何敏感时期的兴趣遭受妨碍而无法发展,就会永远丧失以自然的方式来克服环境的机会,儿童也就因此丧失特别的敏感性与意欲,导致精神方面的发展及完成都会受到障碍。因此,我们绝不可以让儿童碰运气地去得到在敏感期中发展的机会。只要儿童的敏感期一出现,便应该立即帮助他。成人无法直接帮助儿童形成自己,因为那是自然而成的工作,但是成人必须懂得细心地尊重这个目标的实现,也就是提供儿童形成自己所必要的而他自己却无法取得的材料。简言之,成人应该继续不断地为精神胚体提供一个适合发展的环境,就好像大自然藉着母亲而为肉体的胚胎提供成长的环境一般。

蒙特梭利从观察得知,儿童生活中的敏感期与以下几种现象有:对环境中的秩序的需求,双手与舌头的运用,走路的发展,被微小精细的东西所吸引,以及有时会发生强烈的社会性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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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敏感期中出现的第一个特质就是秩序。这个特质在出生后的第一年,甚至于头几个月开始,一直持续到第二年。重要的是,蒙特梭利很清楚地知道儿童喜爱秩序及一贯性与成人喜欢把各种东西归于定位的那种较温和的乐趣不同。儿童喜好秩序是由于急切需要一个精确且已有所规定的环境,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儿童才能将自己的知觉归类,然后才能形成内在的概念架构以了解环境并知道如何对待环境。透过对秩序的特别敏感性,儿童所要辨明的并不是各个位置的物件,而是各个物件之间的关系。

儿童具有一种内在的感觉:他所感觉的并非物件之间的区别,而是将四周环境当成一个包含许多彼此相关的部分而形成的整体。唯有在这个整体的环境中,儿童才能使自己适应并采取有目的行动,否则,他便没有一个基础以建立起对于各种关系的知觉。

第二个敏感期出现的就是儿童急切地以双手和舌头探索环境。他凭靠味觉和触觉吸收环境中每样东西的性质,以便寻找采取行动的方法。同样重要的是,他藉着这种感官和筋肉的运动来发展语言能力所需的神经组织。因此,蒙特梭利推断说,人以舌头说话而用双手工作,这两样功能与人的智力的关系比身体其他任何部分的机能都更为密切。因此,她将手与舌头称为智性的“工具”。

儿童在这个敏感期中必须暴露于语言环境中,否则以后便无法在成长的过程中发展语言。

在成长的过程中,一般的儿童会从周遭环境听到各种有助于发展语言能力的声音。为了培养知觉和思考的神经组织,环境中必须具有足够的物件以供儿童探究;同样的道理,为了发展语言能力所需的神经组织,儿童必须能在生活环境中听到人的各种声音。在这段时期中,儿童通常四周都是属于成人的东西。“在探索以求发展的重要过程中,儿童最常得到的反应就是‘别动手!’。如果他碰到什么不该碰的东西,一定会受到责骂或处罚。”我们应该注意一点,儿童的行为绝不会是随意选择的,它一定是出自内在的发展需要。“儿童的动作绝非偶然产生,他是受到内在自我的驱力,正在建立组织化的行动所必需的协调与配合。”所以,当成人发现在这阶段中的儿童试图触摸或嘴尝某种东西时,如何的限制或约束才适当?这是需要靠容忍与智慧才能判断的问题,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学习行走的敏感期大概是最容易被人发现的阶段。蒙特梭利认为这个时期等于是幼儿的第二次诞生,因为他从无法行动的状态进入可以自行活动的开始。蒙特梭利还发现一个一般成人很少注意到的现象,那就是这段期间的幼儿喜欢走很长的路。她发觉一岁半的小孩子就可以一下走好几里而不会累。但是小孩子在走路时,并不像成人那样地在心里有个外在的目标。

幼儿学走路是为了发展自己的能力,建立起自己的存在。他慢慢地走,既没有节奏也没有目标,但是四周的景物都吸引着他而鼓励他继续往前走。如果成人在这时想帮助孩子,他必须放弃自己的步伐与目标。

敏感期所出现的第四现象,是对一些我们几乎看不到而极微小精细的东西产生强烈的兴趣。儿童可能会对肉眼极难看见的小昆虫产生兴趣,似乎大自然特别安排这个阶段以使儿童探索并欣赏大自然的奥秘。

敏感期的第五个特征,则表现在儿童对生活中的社会性发生兴趣。儿童会积极地了解别人的基本权利,而学着形成与他人互助合作的团体意识。他试着学习礼节,并且懂得除了自己之外也要为别人服务。这种社会性的行为在开始只是一种观察行为后来会慢慢地演变成为一种积极的接触别人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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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期解释了儿童从环境中获得知识的模式,而“吸收心智”这种现象则可以解释儿童获得知识的历程及其所经历的特殊过程。

因为儿童的心智还没有完全形成,所以必须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向成人学习。成人已经对环境有所认识,并可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累积的经验;但是儿童却是一切要从无开始,所以儿童靠着他的,“吸收心智”来完成这种看似不可能的任务。这是意识发展前的特殊心智状态,也就是潜意识地从环境中吸收功能。经过这样的历程,儿童才能直接将知识吸收而成为心智生活的一部分。“印象并不只是直接进入儿童的心里而已,这些印象形成了儿童的心智,在儿童的内部具体化。”因此,潜意识的活动预备了心智,接着“有意识的历程才开始慢慢觉醒,取代潜意识的吸收工作并承受潜意识的经验,而后成为有意识的行为””儿童以这样的方式建构自己的心智,然后一点一滴地组成记忆、理解力及思考的能力。这种经由吸收而实现的创造大概包括:人性、民族的气质,或共同社会所拥有的爱国心、社会习惯、专门技术的志向、偏见,以及构成人格中所有组成因素的心智特质及道德性格。

到了三岁时,对于日后的发展与活动不可缺的这种潜意识的预备工作便告完成。从现在开始,儿童负有一项新的使命。那就是发展自己的心智功能。“三岁之前,是创造出功能的时期;三岁以后,这些功能开始发展”。

蒙特梭利的原理中指出,儿童早在出生前便具有一种“精神胚体”,或可说是心智发展的蓝图。这种胚体如果要依据蓝图发展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儿童与环境之间完整的关系,二是儿童必须拥有完全的自由。儿童的终极目标是要发展,为着达成这个目标,就须藉着在所有创造行为中虽见不到但却强烈无比的固定动机来推动。由于他必须从尚未发展的心智结构中创造自己,所以非有“敏感期”和“吸收的心智”这两种内在的助力不可。支配儿童心智成长的自然法则或原理就只在儿童发展过程中才会显露出来,所以蒙特梭利给“儿童之家”中的儿童们一个开放的环境,而后在这样的环境中观察自然的法则如何在儿童身上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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