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的主体是清晰高效的思考,它是科学,也是艺术。逻辑学涉及的内容非常多,但是简单的逻辑学这本小书以简单直接的方式说明了什么是逻辑学,逻辑学有哪些内容,对入门逻辑学和生活中使用逻辑提供了直接帮助。
学习逻辑学的准备
逻辑是智慧的开端,而不是终点。
01全神贯注
一般情况下,我们总是想当然的认为相似的情景不过是对曾经经历过的事物的简单重复。但从严格意义来说,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每个情景都有他的特殊性,而我们必须对特殊性保持敏感。
用1024x1024的分辨率和124x124的分辨率观察世界,两者整体看起来轮廓都是相同的,但是高分辨率的却多了很多我们没有的细节。
用心看,用心挺,关注细节。
02确认事实
事实有其客观性,客观性存在于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是存在的实体,动物,蔬菜等。而事件是由事物组成的,或者由事物的表现形式组成的。
事实也可以被认为是主观的,每个人亲自经历或者通过别人的经历确认的事实,头痛就是一个主观事实,完全依赖于主观者的可靠性。
对于客观事实,如果可以亲自体验,就亲身投入,获得第一手资料;如果没有条件,就要严格考察获得的间接资料可靠性。主观事实确认的基础是对当事人的完全信任,所以要考虑对当事人完全信任的可靠性。
03观念与其对象
正确观念忠实的反应其对象的客观秩序,错误观念则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表达。
观念是人类认知的工具,而非终极目的,观念是人与外部世界之间的桥梁,确认观念正确与否的方法是透过观念本身去观察其所表现的对象。
不同的人对这个世界秩序有不同的观念,也许这就是人们不休争吵的原因吧。
04留意观念的本源
欣赏自己的观念是人之天性,但是观念能感知的来源依旧是独立于人脑意识的客观事物。越是忽略观念的客观来源,观念就会变得越不可靠。
大脑中有“猫”的概念,现实世界有猫可与之一一对应。 但大脑中的“牛头马面”,现实世界则没有与之对应的事物。
留意观念产生的根源是什么,为什么有如此看法。
05观念联系事实
人类认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 客观存在的事物
- 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
- 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借之与他人交流
简单观念是现实世界中具体明确的客观事物,比如“猫”对应猫
复杂观念是与客观事物并非一一对应的观念,民主,富强等,这些可以联系到客观世界,但是其内涵比较丰富,涉及到现实中的种种事件。
错误观念即对客观事物做出偏离其本源的错误反映,不能提供客观事物的真实情况,是对客观世界做出一厢情愿的假设的结果,只能由自己负责。
06将观念付诸语言
首先是事物,然后产生观念,最后出现语言,即便观念清晰的反映了客观事物,为了交流,也应该用言语表达出来。 观念和语言紧密结合,人们才能顺畅交流
07有效沟通
语言和观念的匹配度越高,沟通越有效,但是匹配仅仅是第一步,下一步需要为观念建立连贯的陈述。
词语被称为语言的基石,而逻辑的基石是命题,只有在命题上才涉及真假,然而明确的观念也未必能保证有效沟通,一些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
- 不要想当然的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说完整的句子,多说比少说强。
- 不要将主观看法当做客观事实,客观命题的真假是没有争议的,但是主观命题有
- 避免使用双重否定
- 选择对象合适的语言,用对方能听得懂的语言来表达。
- 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词语
- 避免闪避式语言,委婉表达很重要,但是不要使委婉表达成为信息缺漏的根源。
08真相
所以的逻辑推理,论证,目的只有一个:找出某个事物的真相。 真相是难以琢磨的,但是不探寻真相更荒谬,真相是我们努力的意义所在。
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
- 本体真相:指的是关于存在的真相,它必然存在某处。桌子上有一本书,如果确认在哪里就是真相,其对立面为虚假的幻想。
- 逻辑真相:是否真实的反应了某一个事物,逻辑真相是建立在本体真相的基础之上,将大脑中的观念与事物的真实状态联结起来。
逻辑学基本原理
逻辑是对思想的剖析,思想是对实践的引导,实践是对逻辑的印证。
01基本原理
有四个,最关心的是矛盾律:
-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能是其他什么事物。
- 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者“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也称为因果定律,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存在,它解释了为什么另外一个事物以这种或那种特定的方式存在。
- 矛盾律: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是那样。
02 灰色地带
指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生活中充满了这种情况,但是事实上大部分事物还是清晰明确的,不要认为所有的事物都是灰色的。
负面是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被确认为负面,理论上来说,客服目前经历的模糊状态,从而达到真相的那一天总是存在的。
03万物有其根源
04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
05区分原因
我们目前做探求的原因主要是动力因,即因为它的活动导致了某个事物是否改变其存在状态。除了动力因,还有目的因,质料因,和形式因,针对某个事物确认原因的种类越多,对事物的理解就越深刻。
- 目的因:对行动来说,行动的目的;对客观事物来说,它的功用;
- 质料因: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
- 形式因: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四因论。
06定义术语
在逻辑论中,避免语义不清和模棱两可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定义术语。
定义的过程就是根于要定义的事物与其它事物联系的过程,给它一个精确的“位置”,严格划分它的边界。
- 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其最相近的类别中
- 第二步、确定其余同类其它事物的不同特性。
07 直言命题
如果我告诉你这个事物或者那个事物是真的,并且希望你接受我的观点,那么我就不说在说理。我必须对说明这个或那个是真的进行论证,让你想想它。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的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
论证,逻辑学的语言
01建立一个论证
逻辑推理的过程,即根据已知正确的第一个观点,推断出第二个观点,第二个是正确的由于第一个观点的正确,推理的过程构成了论证的核心。
论证是可以错综复杂的,主要因为它可能包含许多命题,但是无论每个命题多么复杂,本质上都是由两个基本要素组成:一个前提,一个结论。
最有效的论证总是试着得出最简单明了的结论。正确的论证依赖于正确的前提,因此论证的第一步要确认前提的正确性。
02从全称到特称
全称命题的特点是如果它为真,那么这个说法适用于同一类别中所有特定的个体。
如果“所有的狗都是食肉的”,是成立的。那么“有些狗是食肉的”必然成立。
这个例子体现了必然性,如果某个结论对整个类别是成立的,那么它必然对这个类别中的任何成分都成立。
03从特称到全称
从特称到全称的论证过程会出现明显的错误结论,“一些女性是母亲”是个正确的命题,但是无法支持“所有的女性是母亲”这个命题。
以偏概全是某种天性,但是这样常常产生谬误。从特称到全称必须是谨慎的。
04断言
一个命题,是某种可真可假的论断的语言表达,从语法上看,每个命题都包含一个主项和一个谓项。
- 主项是我们所要言说的对象
- 谓项是附着于主项的观念联结过程
05否定命题
肯定命题在观念之间搭建桥梁,将不同的观念联结起来;否定命题则相反,全称否定命题完全隔离观念之间的联结。特称否定命题则是部分隔断。
- 全称否定:没有一个哲学家是永远正确的
- 特称否定:一些读者不读李白的作品。
命题是否成立是考虑真假,和是肯定的和否定的没有关系。
在其它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如果肯定命题能说清楚,最好选择肯定命题。肯定命题更直接有力,它强调的是这个东西是什么,传递的是正面的结果,否定命题则是引导我们思考命题的反面是什么。
06比较
没有比较,观念就不可能产生,问题的关键不是相似特征的多少,而是其决定作用的这些相似特征的重要性。
如果一个事物揭示了事物的本质,那么它就是重要的,如果一个主要特征被遗漏,即便有大量其他相似的特征,也不可能做出可靠的比较。
07比较和论证
A具有S,D,F,G,H,J,K和Y特征。
B具有S,D,F,G,H,J,K和Y特征。
A具有特征Z,所以B也具有特征Z。
这个结论不是必然的,但是极有可能的,类比论证适用于我们不能直接证明B具有特性Z的时候,当然还有B没有发生,不能被分析的时候。
08正确论证
09条件论证
如果... 那么...
10三段论
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11前提的真实性
三段论如果想要得到正确的结论,必须有两个基本要求:
- 它必须要有正确的内容
- 它必须要有合理的结构
12事实命题,价值命题
13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量
量是指它是全称的,还是特称的,命题的量取决于它的主项。
14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质
质是质命题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如果论证的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前提中至少有一个是否定的。
15归纳论证
评定论证
论证展现的是推理的核心,推理的过程,它使我们从一个观点出发并接受另外一个观点,在评定论证正确性的过程中:
- 第一步是确定我们要评定的论证是一个真正的论证,只有证据充足的命题可以得出结论,一个缺乏论证的命题仅仅是一个观点,可以自由的接受或者不接受。
- 当面对的是真正的论证后,要关注其前提,前提是否正确。
- 判断前提后,检查前提与论证结构的合理与否,能否在前提和结论之间架起桥梁。
- 最后一步,论证的理论取决于它对客观规律的反应程度,好的论证都是为了我们能在现实世界中生活的更加自由自在。
最后
主要来源于《简单逻辑学》这本书,里面内容都很简短,可以帮助人理解逻辑学上的一些基本概念,作为逻辑学入门用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