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童年(一)书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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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爱看书,完全是受哥哥的影响。记得哥哥上五年级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大量阅读课外书,厚厚的小说,在我看来就好似一块厚重的砖头。

那时候,我也就六七岁的样子,每当哥哥在昏暗的煤油灯下写完作业,就拿出那本“砖头”认真地阅读,完全无视我的存在。我只能在旁边拿一支笔,胡乱的在纸上涂鸦。母亲依旧在纺棉,看到我这模样,总是慈眉善目的说:“要好好学习,大了做个毛爷爷!”

当时,我并不知道那位人们心目中的爷爷是个什么大人物,为什么要做他呢?长大后才明白,那位爷爷早已植根于人们心目中,备受爱戴和崇敬!但我隐隐约约感觉到,那本厚厚的“砖头”里面,肯定有很多好东西,要不如何那样吸引人呢?

哥哥仍旧利用闲暇时间读书,我也渐渐长大,而且上了小学,学习成绩还很棒。父亲是贫协主席,负责管理学校。时不时地来学校听取老师们的意见和建议,捎带着询问我的学习情况。老师们一通乱夸,说我如何聪明,字写的棒,成绩在班里数一数二。直把父亲乐得合不拢嘴,烟袋锅子翘得老高。

回到家里,父亲抚摸着我的头,偷偷的塞给我两角钱,算是对我的奖赏。在那时,两角钱可不是小数目,一个壮劳力出一天工,才挣得一角钱。两角钱,我没舍得买零食,徒步去了十公里以外的县城,那里有个新华书店,我买了两本小人书。一本是《草原英雄小姐妹》,另一本是《一支驳壳枪》。

回到家里,嗅着小人书的墨香,如饥似渴的阅读,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书里面,被英雄所感染,被故事所打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开始了借书的历程,因为买书需要钱啊!食不果腹的年代,哪有闲钱买书啊?

一开始,我先偷偷去读哥哥的“砖头”,那时也就是三年级的样子,很多字都不认得,就囫囵吞枣,边读边想。没想到,读的多了,有些字也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渐渐地,越读越顺畅,越读越上瘾,竟然有些手不释卷的感觉。直到夜幕降临,我还在看。母亲再三催促我:“这孩子,别看了,会把眼看坏的!”

我意犹未尽,恋恋不舍的放下书。哥哥后来发现了,并未责备我,只是说,书是他借来的,要我快些读完,要尽快归还人家。物质匮乏的年代,借本书真是不容易啊!于是我不得不加快读书的速度,有时到深夜或者黎明。早晨起来,鼻孔里都是黑黑的东西,那是煤油灯的残留物。

随着年龄的增长,涉猎的范围越来越广泛。我不再仅限于哥哥的借的书,开始自己去借。无论到了那个小伙伴家里,我就找书看。伙伴们也很仗义,凡是家里的存书,任我挑选。

记得七六年,唐山大地震,伴随着巨星陨落,阴雨连绵,余震不断。家家户户都在院子里搭起窝棚,学校也被迫放假。我闲来无事,就读书。一本《淡紫色的迷雾》一天就读完了,其中情节,记忆犹新。我性格文静,因为酷爱读书,大家就戏称我是书呆子。

书呆子就书呆子吧,我并不在意这些,只要能借到书来读,就是我最大的乐趣,我为此乐此不疲,享受其中。记得一次,竟然借到了两本书,一本是古装本的《三国志》,一本是没有封面的老书。

我如获至宝,《三国志》有很多繁体字,读起来很费劲,但仍然被其中的精彩情节,活灵活现的人所感染,一连读了三遍,受益匪浅。可那本没有封面的老书,我却读不懂。询问父亲,我只能把大致的内容述说一下,父亲是个戏迷,沉吟片刻,肯定的说这本书名字叫《香菱串》,是一个戏文本子,几近失传。

涉猎范围之广,知识积累的丰富,为我的写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因而学校作文得心应手,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讲评。直到如今,我能用文章变现,也得益于当初的阅读。看来家庭的影响,是多么重要,甚至于影响人的一生。

书痴,现在还有多少书痴?倒是束之高阁的不在少数,当年演绎的《黄生借书说》恐怕很难再见了!只能慨叹时过境迁,风光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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