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法哲言》(四)

《世法哲言》(四)

社会所含能力,勿轻言吾所具也,社会乃多元化汇溶是也,能力似无量微尘之居其一耳,就或之能力由为单一,纵展群技各具其长,而居多于不敌他能之富,投之社会微不可言耳,故称己能乃骄耻徒耳。

一谈到社会的能力,有很多人往往就说他在社会上很有能力,当然,不能否认人人都有自己的能力,但是要谈社会能力二字,统摄社会,这就是一种错误的说法,切不可轻易地称自己于社会有能力。社会是由许多方方面面融汇而成的,它包括农、副、工、商、科研、军事等等各行各业,乃至于含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即使仅在科技一个方面,又是千变万化,各具其长,你能懂这样,却不懂那样,能懂那样,又不懂这样,所以说一个人在社会当中是微不足道的,连大海中的一滴水都不如。一个人的能力,最多只占得到社会的微不足道的一微尘因子、极微小的一部份,就好如一粒灰尘那样。我们展眼一看整个社会,可以说是各具其长,医生有医生的长处,军人有军人方面的长处,农业科学家有农业科研方面的长处,即使就艺术家的长处来说又各有不同,音乐家会作曲,歌唱家会唱歌,绘画家会书画,等等。如果说各人的长处就是各人的能力,那么,他单一的能力就不能概括于统摄社会的能力。我们若再仔细观察,自己的能力往往不敌其他众人的能力,其他很多人的能力都比我们的强,那么我们把自己微不足道的能力投之于社会,说老实话,实在是非常非常小的,因此我们明白这个道理以后,还要自称自己有能力的话,那就只能像古人所说的,是一个骄耻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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