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想变更美还真不容易

侄女年方二十出头,长得干净利落,身材娇小玲珑,周围人都说她真会长,专挑父母长相的优点来安装于自身,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大家都羡慕得不得了。

可是,她却总是嫌自己的眼睛不够大,还是个隐形双眼皮,嘀咕着要去美容院动刀,变个标准的双眼皮出来,锦上添花,不枉妙曼的青春。

我们都反对她这么做,都哄着她说:“自然美才是真的美。”估计她也不舍得自己掏钱(听说手术费都挺贵)所以,她一直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我们做长辈的,真心不希望她去搞这种手术,谁知道有没有风险?万一手术失败,那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千好万好都不如娘胎里带来的原装好!

近日,刚刚看到这样的一个案例,可以分享给侄女看看了,看她还想不想这样,想一门心思去美容院做手术呢?

江西南昌,金女士花20000元钱,在美容院做割双眼皮手术,她说术后不变美,反而变丑了,变成了“怪物”,老公因这事正和她闹离婚,让大家给评评理。

其实,金女士已找医疗美容院方协商过,只是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给金女士做了免费修复,而且在手术之前,金女士也签了手术知情同意书。

美容医院拒绝了金女士的退费诉求,表示愿意陪同金女士去南昌市医疗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但金女士拒绝调解。

笔者认为:金女士想直接得到退款比较难。

因为美容院宁可找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经第三方鉴定,结果要求赔多少就付多少,也不愿意退款,说明他们觉得自己有把握,打赢这场混战。

关键是手术知情同意书,金女士已签字。手术有风险,术前知情同意书其实就是给大家一个保障,免得引起术后纠纷。

金女士碰到这种情况,应该不要以各种理由拒绝调解,还是看第三方鉴定吧。做这种手术,都要有承担失败的勇气。

金女士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

如果该美容院未经核准登记,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则属于欺诈行为,院方应双倍返还手术费,并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所以,金女士如果想要公平,就应该接受调解,给自己和院方一个交代,给后面的人提个醒:手术有风险,想美也不那么容易,要有一颗勇于承担的心,内心要足够强大,以应各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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