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听书笔记:《推销员之死》

推销员当年是一种很有美国特色的职业。只有市场竞争激烈的地方,企业才需要推销员。而要做推销员,你必须先买车。剧中的推销员,一出门就要跑700英里,相当于上海到北京的距离。某种程度上,推销员也是拓荒者。综合这几点来看,这个职业最能体现美国的生活方式和精神价值。

1983年,北京人艺引进了《推销员之死》,还请来阿瑟·米勒本人执导,当时有“戏剧外交”的美誉。尽管当时中国人并不了解推销员是什么,却依然被深深地打动了。因为剧中这位推销员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父亲。有批评家认为,这部剧更准确的名称应该是《父亲之死》,因为它真正刺痛广大观众的地方,不在于主人公是一个失败的推销员,而在于他是一个失败的父亲。

这部剧还有一个副标题:“两幕私下的谈话和一首安魂曲”。这个副标题很直白地道出了整部剧的结构,分为两幕和一个尾声。下面的讲解也相应地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谈谈这位推销员的生活,第二部分谈谈他的死亡,第三部分则讨论一下这种死亡留给我们什么思考。

威利在生活上有两种不如意。第一是工作又累又挣不到钱,这是一个客观现实,但妻子琳达从来没有为此怪罪过他,甚至还一直小心翼翼地维护威利的自尊,不惜自己吞下苦涩的秘密。第二是父子关系不合,尤其是和长子比夫关系紧张,这是一个主观问题,说白了就是对儿子比夫的期望过高,所以怎么看都不顺眼。但比夫也不过是回家小住一天而已,平时眼不见心不烦。总而言之,威利的生活是很糟心,但也不至于非死不可。当然,威利精神也有点毛病。然而一流作品绝不会把关键的原因推给精神病。

一种双重死亡,一方面是推销员之死,死于失业。另一方面则是一个父亲的死,但却不是死于失爱,反而恰恰是死于重新得到儿子的爱。大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将威利比作沙翁悲剧中的李尔王,作为父亲他们贪求子女的爱,可是得到以后却发现自己不配。威利能够忍受一个不孝而“前程远大”的儿子恨他,却接受不了一个平凡的儿子爱他。因为这等于说,他不仅误导了自己一辈子,也误导了孩子一辈子。整部戏真正的反转,不是在情节上揭露父子矛盾里隐藏着一桩出轨的旧怨,而是在心理上揭露父子俩都在用这件事小题大做、自欺欺人,以此逃避一个简单而残酷的事实:其实彼此都是卑微的普通人。

美国梦看似没有门槛,谁都可以做,但毕竟不是所有美梦都会成真。很多人总结这部戏,就是天真的下等人发错了梦的悲剧。

鲁迅说,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摔碎给你看。如果威利身上没有一点价值,那么他的故事就不成其悲剧,更不会变成经久不衰的经典。这部戏并没有正面展现威利在路上搞推销的样子,然而当我回过头设想他再次强行撑起信心和微笑,以一种自欺欺人的天真和乐观,再次开始数百英里的旅行,威利的形象似乎总有一点儿像逐日的夸父,像那位骑着一匹老马的堂吉诃德。威利追逐的梦,从来不是一个具体的金钱和职位,而是一种模模糊糊的自我实现,它似乎永远近在咫尺,看得见却摸不着。我想,半个多世纪以来的观众,之所以对威利有如此强烈的爱憎,毕竟是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人类的可笑与可敬,本不是那么黑白分明,正如臧克家写的两句诗:“人一生追逐幻光,可谁把幻光看作幻光,谁就坠入了无边的苦海。”

总结一下,《推销员之死》是戏剧大师阿瑟·米勒的经典悲剧。推销员威利·洛曼身上浓缩了很多个层次。首先他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底层劳动者,他们最后像橘子皮一样被资本家无情地抛弃。更令人痛心的是,这些小人物却有着与现实不相称的梦想,自己不行,就强加给孩子,难免造成两代人的冲突。这种不顾现实的对于梦想的坚持,虽然有很大自欺欺人的成分,却也有一种堂吉诃德式的高贵。对于一个人也好,一个社会也好,如果失去这种打破现实的做梦的激情,就一定会沦为平庸。以推销员威利为镜,我们每个人都能更清楚地看到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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