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是了解博弈论的;‘囚徒效应’的一部分

稍微了解一下经济学的人都知道;囚徒博弈;如果你只认为这个囚徒博弈之适用于国家经济,而不适用我们日常商家竞争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线简单复习下这个概念;警方捉到了两名嫌疑犯,由于证据不足,就采取这样的策略;如果两人中的一个人认罪并举报对方,而另一个人沉默的话,认罪的人无罪释放,沉默的人要做十年牢,如果两个人都不认罪,那么就一起做一年牢,如果双方都举报的话,那么都做五年牢,而最优的结果是大家都保持沉默。我们都会担心如果我不举报,对方举报的话,那我拍岂不是很亏,如果以这样的条件刺激下,那么双方都不会认罪,为什么?因为惩罚太低了,再加上两个人犯罪,说明两个人是好朋友,彼此都知根知底。

 假设;我们把惩罚改成都不认罪定五年牢,如果一人认罪,并举报对方,那么认罪的人做一年牢,而沉默的做十年牢,如果都认罪的坐7年牢。那么结果将会变成都举报对方。因为都不认罪坐5年,认了坐7年,但是大家都害怕他会不会举报我,因为坐5年了坐7年结果没差多少,而一年和十年差了九年。

同样是博弈;如果我们的奖励不能引起罪犯的欲望,那么罪犯会根据自己最优的去选择。

 如果你的公司有一位间谍,而且他还掌握你们大部分信息,这时你会怎么做;捉住他,还是不管他。

在序贯博弈中;你得到的信息其实跟时间关系不大,而是跟信息抵达的时间有关。还有就是关于谁知道,谁又会知道对方知道。

有时候信息多多而害了你,更多的选择而害你,并且毫无理由。因为有时候假的,也因为有时候真的,它也能先领其他对手而行动。

先于下手模型并非什么时候都是好的,在同样的均衡和实力面前,有时候后下手更容易看出对手的弱点。

那些看上去毫无意义的博弈规则,看来毫无价值的细节,其作用并非是接近事实,而是在有限的时间内简洁的说明问题,而有些看起来很重要的问题,而将这些问题整理起来并不相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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