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活着,有错吗?

晚上看了《我不是药神》现在是凌晨2:21分,睡不着觉。


1.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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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角程勇,本来是个卖印度壮阳药人,做走私的活动完全是因为钱,没有钱的话,他的店会被关掉,没有钱父亲手术就没有办法进行,没有钱儿子就会被带出国......

几个患者,没有钱买药,就只能等死。

人,生活的前提是生存,是“活下去”。交不起房租的程勇最开始卖印度仿制药的动机,是缺钱,而中间一度退出的原因是,怕坐牢;黄毛男孩没钱买药,为了活命,去偷药。生存很难,为了活下去,做什么都可以。


2.孩子还小,不能没有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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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吕有白血病,当勇哥从印度搞到便宜的“假药”,瞬间为这个近乎摇摇欲坠的家重新燃起了希望。为了表示感谢,老吕把勇哥请到家中盛情款待,也正是这次机会,勇哥见到了老吕出生不久的孩子。席间,老吕的妻子把荤菜挪到了勇哥面前,因为她知道这个男人为他的丈夫做了什么。两个男人说喝一点,她就给他们倒了一点,然后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杯一饮而尽。孩子五个月,喝了酒肯定不能哺乳了,但她觉得值,眼神闪着希望的光。

老吕病重,医生说化疗意义不大,征求老吕妻子要不要放弃治疗。医生话音未落便听到“我们治”这三个字,老吕妻子的眼神里闪着笃定的光。病重的丈夫、年幼的孩子,生活的重担实实在在压在她的肩上,但她丝毫不向命运低头妥协,只要丈夫活着。但老吕自杀了。老吕给不了妻子和孩子肩膀,那就用生命给他们一个没有压力的未来。后来走投无路,老吕妻子跪下求已经成为厂长的勇哥,希望他能再救救老吕。然而勇哥当初就为了钱,而他现在已经足够有钱。影片中的这条线,把人折磨的心碎,老吕妻子在衰败的家中绝望地给老吕烧着纸。我不是药神,我没有让人起死回生的药,但我愿老吕妻子眼里的光不要灭,替老吕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看看老吕孙子出生的那一刻。

3.房子吃没了,家人吃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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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的一段话:“领导,我病了三年,4万一瓶的正版药,我吃了三年。房子吃没了,家人被我吃垮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便宜药,你们非说他是假药,那药假不假,我们能不知道嘛,那药才卖500块一瓶,药贩子根本没赚钱,谁家能不遇上个病人,你就能保证你这一辈子不生病吗?你们把他抓走了,我们都得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行吗?  ”

是啊,他们就是想活命,他们有什么错?

活着本是人们的基本权利,不知从何开始,却逐渐成为一种奢望?

4.他们以为我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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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里黄毛这个角色,开始因为买不起药而偷药,后来跟着勇哥一起干,让人觉得这个痞子形象还有那么些仗义。在勇哥宣布不再卖药时,一杯酒喝进肚子,把玻璃杯砸在桌子上,然后拖着鲜血淋漓的手走出去。他活的像条狗,但他高傲的像孤狼。最后为了勇哥能继续卖药,他选择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勇哥逃跑。他才二十几岁,他就想活命,他有罪吗?

勇哥拿着黄毛回家的车票,头发理了,车票买了,人没了……


这个故事充斥着人性的贪婪与救赎、邪恶与正义、自私与善良

正版药厂有错吗?

一盒格列宁价格4万元,正版药厂不顾病患的生死,乘机抬高价格,让大多数真正需要的人买不起药而失去生命,商业不该凌驾于生命至上。药是治病救人的,它有独特的人性属性,不应该被抹灭。所以正版药厂是错的。

每一种特效药的成功研发都需要巨额成本和精力,而药厂需要盈利,又需要投入巨大成本研发新的药物,从而实现良性循环。况且,商场如战场,商业的最终目的就是赚钱。因此,正版药厂是对的。

然而,程勇有错吗?

他为了利益代购药物,因为恐惧将代理权拱手想让,最后良知唤醒,自我救赎,倾家荡产重新代购救人。他为了钱铤而走险违反法律,导致仿制药泛滥,使正版药厂利益受损,又自私放弃病人。他有错。

他触犯了法律,却给了广大病患活着的希望,他是白血病人心中的神,眼里的救世主,可是,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有善心也有私心,有正义也有恐惧,人们不能将“救人”的光环道德绑架于他。他又是对的。

电影的最后那十里送行,程勇被押解回看守所,路边挤满了来送他的白血病人。他们不顾细菌环境对自己的危害,摘了口罩为程勇送行。那时的程勇,泪流难面。

情大于法?法大于情?法与情或许就是无法两全,就像程勇最后在法庭上陈述的那样:“我判多少年无所谓,那是我该得的。可是这些吃不起药的白血病人的未来该怎么办,才是最需要解决的事。”

他虽然最终失去了3年自由,可是却得到千千万万人的尊重。

道德与法律,人性与生命,又有谁能分出对错来呢?

凌晨4:35,写到这,我没有哭,只是累了,打哈欠时流了点泪。闭上眼睛心里默念“勇哥,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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