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做事要有目的性(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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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任务,光是烤蛋糕就需要两个小时。但琼森太太是个老牌主妇,她很快确定了今天上午的工作重心:把小女儿需要的书找齐。琼森太太一边打扫屋子一边找小女儿的书,小孙女跟在她的身后听她讲故事。她在门上栓了铃铛,有客人进入水果店,铃声就会响起,琼森太太就立刻放下手中的扫帚和书箱。在客人挑选水果时,她麻利地准备烤面包需要的面粉和苹果。一个推销员进店,滔滔不绝地向她推销一套厨具,琼森太太礼貌地听着,一边把蛋糕塞进烤箱。

      不到三个小时,琼森太太不但打包了小女儿的书,还给房间做了个大扫除。当小孙女吃蛋糕的时候,电话来了。讲完这个长达二十分钟的电话,小孙女已经困了。琼森太太把她哄睡,拿起书箱走向邮局。琼森太太用了三个小时,做完了一天的事。

      有计划的人,做事往往更有效率,因为他们能够牢牢把握事情的重心,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兼顾什么。

      心无旁骛地做事,往往能够更快地取得成果。就像一心一意冲向终点的乌龟,能够战胜想要偷个懒睡个觉的兔子。一件事在进行的过程中,难免出现干扰因素,这些干扰因素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但决定这件事能否继续进行,或者暂时搁置,改为办理其他事情的,是这件事的执行者,也就是我们自己。我们经常因为“心血来潮”,或者想偷懒。或者看到了更好的计划,或者临时有约会等等原因,耽误我们的计划,最严重时,甚至浪费了长久的努力,失去本该到手的成果。

      心血来潮,往往是由于一时的冲动;不经理性思考的冲动,往往坏了大事。写在人生清单最前面的十件事

      一个叫约翰戈达德的外国人15岁时,为自己列了一份人生清单。他把自己一生要做的127件事写了下来,比如他要去尼罗河探险,去攀登喜马拉雅山,还要读完莎士比亚的所有著作,写一本自己的书等等。44年后,他通过努力,实现了其中的106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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