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模式是一种结构型设计模式,它允许通过一个代理对象来控制对原始对象的访问。代理对象可以在不改变原始对象的情况下,增加一些额外的功能,例如权限验证、缓存等。
代理模式常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远程代理:代理对象控制对远程对象的访问,例如远程服务调用。
虚拟代理:代理对象代表了一些昂贵或资源消耗大的对象,延迟加载原始对象。
安全代理:代理对象控制对原始对象的访问权限,例如权限验证。
目标接口(Subject Interface):定义了目标对象和代理对象共同实现的接口或抽象类。目标接口规定了客户端可以通过代理对象访问的方法。
目标对象(Real Subject):实际执行业务逻辑的对象,是代理对象所代表的真正对象。目标对象实现了目标接口,代理对象将会委托目标对象执行具体的操作。
代理对象(Proxy):代理对象实现了目标接口,并持有一个对目标对象的引用。代理对象在客户端和目标对象之间起到中介的作用,它可以在调用目标对象之前或之后添加额外的逻辑,以实现对目标对象的控制和管理。
客户端(Client):使用代理对象的对象。客户端通过代理对象来访问目标对象的方法,而无需直接与目标对象交互。
在代理模式中,客户端通过代理对象与目标对象进行交互,代理对象在必要时会进行额外的处理。代理对象可以隐藏目标对象的具体实现细节,提供额外的功能或限制访问权限,从而实现对目标对象的保护和控制。
被代理对象
public class RealSubject implements Subject {
@Override
public void doSomething() {
System.out.println("RealSubject is doing something.");
}
}
创建一个接口,作为代理对象和目标对象共同实现的接口
创建接口的目的是定义代理对象和目标对象共同实现的契约或协议。这个接口定义了代理对象和目标对象之间的通信规范,规定了代理对象需要实现的方法。
通过定义一个接口,可以将代理对象和目标对象解耦,使得它们可以独立开发和演化。代理对象和目标对象都实现了相同的接口,这意味着它们具有相同的方法签名和行为,可以互相替换使用。
public interface Subject {
void doSomething();
}
创建一个代理对象类,实现目标接口,并持有一个对目标对象的引用
代理对象充当了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在客户端和真正执行任务的目标对象之间进行通信和协调。
代理对象并不是真正执行任务的人,它只是负责管理和控制对目标对象的访问。代理对象可以在执行任务前后添加额外的逻辑或功能,例如权限验证、缓存、日志记录等。
被代理对象才是真正执行任务的人,它实现了具体的业务逻辑。代理对象在接收到客户端的请求后,会将任务委派给目标对象(被代理对象)来执行。这样可以将任务的执行与具体的业务逻辑分离开来,使得代理对象可以提供一些额外的服务或控制,同时保持目标对象的独立性和可复用性。
public class ProxySubject implements Subject {
private RealSubject realSubject;
@Override
public void doSomething() {
if (realSubject == null) {
realSubject = new RealSubject();
}
// 在这里可以继续对 realSubject 进行操作
realSubject.doSomething();
}
// 其他代码...
}
注意:代理类当中,为什么要有一个判空的代码?
第一、这段代码示例中的判空操作称为“延迟初始化”(Lazy Initialization)。延迟初始化是一种性能优化策略,它推迟了对象的创建直到真正需要该对象时才进行。在代理模式的上下文中,这种方式特别有用,因为它允许系统延迟创建计算成本高或者资源消耗大的对象。比如
节约资源:如果realSubject对象的创建成本很高(例如,需要大量内存或时间),那么只有在实际需要使用realSubject对象时才创建它,可以避免在realSubject尚未被使用时就占用宝贵的系统资源。
提高性能:如果realSubject对象在程序运行期间可能根本不会被用到,那么使用延迟初始化可以提高程序启动速度和运行效率,因为避免了不必要的初始化开销。
第二、代理类通常负责管理实际对象的生命周期,包括实际对象的创建。判空操作就是代理类确保只在首次需要时创建实际对象的一种方式。这样做的好处是,代理类可以在不影响客户端使用的前提下,控制实际对象的初始化过程。
第三、在实际应用当中是不应该有判空的,因为实际应用当中是被代理类已经存在的,是应该通过依赖倒置注入进来。
再次,在这个里面,判空除了可能想使用原有的被代理类,还可能防止冲突的发生,比如代理,除了代理方法,还有可能代理属性,那么原有的被代理类当中的属性更改之后,如果不判空再创建一个新的被代理类的对象,就会发生冲突。这个的前提是在一个大类当中,这个被代理类没有被回收掉。
客户端通过代理对象来请求执行任务,并且代理对象会在必要时将请求传递给目标对象。
public class Clien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Proxy proxy = new Proxy();
proxy.doSomething();
}
}
业务场景:一个追求者(Pursuit)通过代理(Proxy)向心仪的女孩(SchoolGirl)送礼物。
IGiveGift 接口:定义了送礼物的行为,包括送洋娃娃(giveDolls)、送鲜花(giveFlowers)和送巧克力(giveChocolate)。
public interface IGiveGift {
void giveDolls();
void giveFlowers();
void giveChocolate();
}
Pursuit 类:追求者类,实现了 IGiveGift 接口,具体执行送礼物的动作。构造函数需要传入一个 SchoolGirl 对象,表示追求者要送礼物的对象。
public class Pursuit implements IGiveGift {
private SchoolGirl mm;
public Pursuit(SchoolGirl mm){
this.mm=mm;
}
public void giveDolls(){
System.out.println(this.mm.getName()+",你好,送你洋娃娃");
}
public void giveFlowers(){
System.out.println(this.mm.getName()+",你好,送你鲜花");
}
public void giveChocolate(){
System.out.println(this.mm.getName()+",你好,送你巧克力");
}
}
Proxy 类:代理类,持有追求者(Pursuit)的引用,并且对外提供与 IGiveGift 接口相同的方法。当调用代理的送礼物方法时,实际上是调用追求者的对应方法。 它的构造函数接收一个 SchoolGirl 对象,并创建一个 Pursuit 对象来初始化追求者。
public class Proxy {
private Pursuit gg;
private SchoolGirl mm;
public Proxy(SchoolGirl mm){//代理认识被追求者
this.gg=new Pursuit(mm);//代理初始化过程中,实际是追求者初始化的过程
}
public void giveDolls(){
gg.giveDolls();
}
public void giveFlowers(){
gg.giveFlowers();
}
public void giveChocolate(){
gg.giveChocolate();
}
}
SchoolGirl 类:被追求的女孩类,拥有名字属性和相应的获取及设置方法。
public class SchoolGirl {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String getName(){
return this.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this.name=name;
}
}
Client ,首先创建了一个 SchoolGirl 对象 girlLili,并设置了名字为“丽丽”。然后创建了一个 Proxy 对象 boyDL,并通过代理对象调用送礼物的方法。客户端不需要知道实际对象(Pursuit 类)的实现细节,只需要与代理对象交互。接触耦合。
public class Clien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choolGirl girlLili=new SchoolGirl();
girlLili.setName("丽丽");
Proxy boyDL=new Proxy(girlLili);
boyDL.giveDolls();
boyDL.giveChocolate();
boyDL.giveFlowers();
}
}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变化的原因。在代理模式中,代理类(Proxy)负责控制对实际对象的访问,而实际对象(如Pursuit类)则专注于执行其核心业务逻辑。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代理模式允许在不修改实际对象代码的情况下,通过代理类来扩展功能。例如,可以添加新的代理类来实现不同的访问控制策略。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在代理模式中,代理类和实际对象都实现相同的接口(IGiveGift),客户端仅与该接口进行交互,而不是直接与实现细节打交道。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在代理模式中,客户端代码(Client)依赖于接口(IGiveGift),而不是具体的类(Pursuit或Proxy),这样就可以灵活地替换或修改具体的实现而不影响客户端。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代理模式中,代理类通过包含一个实际对象的引用来实现功能,而不是通过继承实际对象来扩展功能。
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或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在代理模式中,客户端不需要知道实际对象如何实现或者如何被访问的细节,它只需要与代理对象交互,从而减少了系统中各部分之间的耦合。
代理模式是一种常用的设计模式,它通过代理对象在保护和控制原始对象访问上起到中间层的作用。今天只讲了静态代理,也就是在编译时就确定了代理对象和原始对象的关系,下次会接着讲动态代理,可以在运行时动态生成代理对象,还有JDK动态代理和CGLIB动态代理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