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9【民法】专题二十 担保及担保物权原理

【民法】专题二十 担保及担保物权原理

债权需要担保的必要性来自其性质与效力。

本专题所称“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本专题对应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四分编“担保物权”第十六章“一般规定”、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之第十三章“保证合同”及《民法典担保解释》的相应条文。

一、担保的从属性

(一)基本原理

(二)原则上不承认独立性

二、担保物权的基本特性

(一)价值性

(二)物上代位性

(三)优先受偿性

三、担保物权的几个共同问题

(一)流押(质)条款的效力

(二)第三人作担保人向债务人的追偿权与代位求偿权

(三)担保物权的消灭原因

四、担保物权登记在第三人名下

五、关于非典型担保

(一)让与担保

(二)保证金

(三)所有权保留

(四)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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