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学习之“课程总目标”

        人啊,意识有时候拗不过身体,极度疲乏,便强行按下暂停键。

        许久以来,每晚的睡眠不足5小时,甚至更少。中午的时间要么有午托,要么孩子们来找我订正作业。长期熬夜,脑袋似乎真的是可以变笨的。本来就比较健忘,现在的学习力和思考力更是有明显的下降。

        那又如何呢?下午,睡了一个久违的长长的午觉。晚上,继续学习新课标,尽管进度很慢。

        新课标的“课程目标”部分,总目标是整个语文课程实施的最终目标,分学段逐步实现。总目标统领学段目标,二者的关系应该是,终结目标决定过程性目标,过程性目标支撑和指向终结目标。概括地说,就是“素养立意,分类落实”。

        总目标共有9条。仔细地读完这一部分,再联系郑国民教授的讲座,发现这9条都是紧紧围绕核心素养制定,是对核心素养的具体化、类别化。其中,第1条直接对应立德树人这一根本目标,凸显正确价值观的灵魂地位。第2条、第3条,与语文课程核心素养的“文化自信”相对应。总目标的第4条、第5条,与语文课程核心素养的“语言运用”相对应。总目标的第6条、第7条,与语文课程核心素养的“思维能力”相对应。总目标的第8条、第9条,与语文课程核心素养的“审美创造”相对应。借用王崧舟老师的一张表格来说明:

        当然,每个部分既是独立存在,又是相互关联的,呈现一种多维关联、有机统一的状态。

        准确把握总目标,才能在接下来的学习当中,以这条主线,往深处漫溯,生发开来,渐渐清晰和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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