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干货】农民工超过六十岁劳动关系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在农村的人群,忙过农忙后,就会从老家来到城市里去打工。目前我国的劳动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国家有相关的保障条例来制约,处理的力度非常大。

一、农民工超过六十岁劳动关系吗

男性员工年龄到达60周岁后到达退休年龄,所以60周岁以上的农民工参加劳动的,是不会被构成劳动关系,按照劳务关系处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企业或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有养老的待遇或者正在领取退休金的相关人员发生用工的争议,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去按照劳务关系进行处理。

二、劳务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是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并且可以履行相关合同的内容的自然人,另外一方是法律规定的相关企业和单位;而劳务关系的话不限于自然人和企业用人单位的双方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并且可以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是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相应的关系;劳务关系的话是双方存在平等的方式约定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相关问题。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合同所对应的关系是比较稳定的,反映的情况是在持续的生产资料中,劳动者和对象之间的相关问题。而劳务合同所对应的多是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主要方式。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薪资等问题,劳动薪资都是一次性去给与,而不存在社保等相关问题。

因此,退休后,单位或者企业去招用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使用上,按照劳务关系去处理。所以招用60岁的农民工,是存在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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