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非两百斤,安知其之乐?

      大家好,我是一个将来说不定会发财的木匠。

      记得有一次在常营看午夜场电影,我坐在座位上,一个又高又瘦穿黑衣服长发半扎马尾的长发文艺小哥拿着电影票走过来,小心翼翼地看了座位号一眼,弯下腰对我说……说了什么我忘了,只记得他用了客气又保守的措辞,大概意思是提醒我其实是坐到了他的位置上,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看串了座位号。

      总之,我后悔没在午夜场看《银翼杀手2049》,而且这是几段上下不相干的叙述,就好比有人吐了个完美的烟圈,旁人评价说那个井盖很适合拿回家当茶几。

      等等,我不务正业在这写一些无聊的东西,还很想发到朋友圈,这是一种可怕的尝试,最好不做为妙。最近在看《异类的天赋》,讲一些可怕的人的可怕的思维方式,据说他们不会惶恐,而我会,这证明我并不可怕。

      有个作家说,写作应当追随内心的流动,这是一个与自己坦诚对话的过程,不要在乎别人是怎么想的。——她原话不是这么说的,但确实是这么个意思,她是一个美国作家,充满了活力。我相信她,所以我就开始喜欢上半夜瞎写。

    有人可能会觉得,像“是日立秋,我路过灰色的巷陌,把地上的枫叶拾起,夹进诗的扉页,不去挑剔指间沾染的泥尘,因为这就是寂寞的味道。”才叫写作,会觉得写作是非常文雅,格调很高的事情。可能是因为我们从小习惯了做阅读理解,习惯回答判断哪种叙述方式更好这样的问题,习惯鄙视附庸风雅,习惯夸耀逻辑……

      看见了吗,一个排比句,高考作文里用这类修辞手法可以加分呢。

      批判主流是一件傲慢的事情。而傲慢有时候是个慢性病,看不出来也去不掉。需要时时反省,刻刻警惕——因为傲慢不容许它的奴仆出错。我想带着这款慢性病到一个烟火气的小镇,在阁楼呆着,长久地保留客气又保守的措辞,自由自在地黑着脸与人争辩,不再回应任何人,彻底放弃交流,那时我将毫不顾忌地大声说话,大大方方地把酒泼到我喜欢的人脸上,毫不犹豫地跟最讨厌的家伙们成为朋友。我跟你,正在读这篇文章的你,也许并不一样,我是个习惯沉默的正常人,也是一个热衷高谈阔论的疯子,有人说我漂亮,身材好,让我觉得我像一根精致的柴火,明明是要用来烧掉煮粥的,却非要包着洛可可风格的树皮。我对漂亮不漂亮这种事情无感,却觉得抽插是个好东西,无论是具象的阴茎,还是抽象的匕首。

      我的嗓子里涌动着怪异的笑,像一个高风亮节的妖怪,披着麻木不仁的人皮,温和地安慰角落里无措的女孩,把灵魂的触角伸进她每一个毛孔,如此的亲密,亲密到开始感到排斥,排斥到开始感到恶心,恶心到开始哈哈大笑。

      归属感是个好东西,只有你离开某个地方以后才会有,距离感是个好东西,直到你开始思念你才会懂。

    “我来到空旷的广场,放下头发、眼睛、舌头、手指和喉头的最后一口气,吃掉所有的可乐,喝下所有的馒头,看着灰色的天空笑,此刻我如此的幸福, 饱满,就好像一个两百斤的孩子。”两百斤的孩子不一定幸福吗?子非两百斤,安知其之乐?

    结尾。

      问:文章中引号的使用起到什么作用?

      答:我在想是不是应该加一些插图。

     

      说了这是一些不相关的叙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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