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

在生活中,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但是有时候,就算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了,有些用人单位也不会执行的。

那么,劳动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胜诉后用人单位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胜诉后,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利。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

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应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

4.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

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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