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总是在清晨里出走
兰州,夜晚温暖的醉酒
兰州,淌不完的黄河水向东流
兰州,梦的尽头是海的入口
……
说到兰州,脑袋里不外乎蹦出拉面一词。但还就真的有人一本正经的告诉我,兰州没有拉面。啥?我一听就跳了起来,遍布城市大街小巷的兰州拉面,谁不知道兰州有拉面,你就说谁不知道兰州拉面嘛!
“二傻,那是牛肉面,兰州没有拉面。”
我这么多年从小到大一直知道兰州拉面,这突然告诉我兰州没有拉面还真的是好比养了你十几二十年的父母突然告诉你你不是他们亲生的一样。
我看着眼前这个自称是兰州人的家伙,有点半信半疑。
“哎, 兰州的蓬灰拉面你吃过吗?”
“兰州的朋友没有蓬灰拉面一说,蓬灰是一种和面时候加的算是一种添加剂,它可以使你吃的这个面条筋道,有弹性,恩,口感更好……”
这回,我跳的更厉害了。我叫嚷着一定要去兰州吃一碗拉面,真正的蓬灰拉面。
他像看猴戏一样看着我,脸上是淡淡的笑。
告诉我兰州没有拉面的这个人真的是地地道道的兰州人。从小土生土长在兰州。
怎么知道他是土生土长的兰州人呢?看身形?听声音?好吧,这两样他都占。
一米八几的高个子,有宽厚的肩膀和结实的胸膛,,声音淳朴浑厚有磁性,好吧,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他,前面说的一米八几的高个子是肉眼能看出来的,宽厚的肩膀和结实的胸膛就纯属形容词了。
抱歉,没被他抱过,不知道啥感觉,每次见他他都穿着军装,没有见过他不穿衣服的样子,不知道他肩膀宽不宽厚更不知道他胸膛结不结实。但是声音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得到。很好听。
原谅我才疏学浅实在无法用言语形容出他与众不同的声音。
恩,我大概就是因为他特别的声音才一直记着他的吧,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在我记忆里,他好像就是守护神,不管是声音还是体型都给人安全感,看起来又特别老实一点儿也不像会骗人的坏人。算了,还是坦白从宽吧,这罗列了好几点,没有一点儿和他是土生土长的兰州人搭得上边。
第一次听他说起兰州是一次午餐时间。他在我对面,面前放了一碗辣油红艳艳的肉沫面,只见他拿起筷子一插到底筷子一翻碗里的面条翻了个身露出原本的模样,再一翻,白色的面条都变成了红色,汤也泛着红光还闪着一点油亮。
看着他的面再看看自己面前这清汤寡水,顿时没了胃口,有点跃跃欲试也想尝尝他那碗会勾人味蕾的面。
他的筷子很是听话,夹得住面条,不像我老是掉,好容易夹稳了才咬一口,面又哗哗的掉了回去,溅的四周都是面汤。
他吃面速度也快,呼啦呼啦几口就吃完了,然后端起碗喝一口汤放下,很是满足的样子。我又一次让面条跑掉了,面条掉回碗里汤溅到了桌子上。
他从常服的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包便携式餐巾纸,抽出一张擦桌子上的汤渍。
“平时不见你这么淑女,吃面条要快,一口吸进去,像你这么个吃法,面都泥掉了。” “你的意思是我平时很野蛮咯?”我不服气的对着他瞪大眼睛。
“恩,你平时一点儿也不凶,很温柔,快吃面吧。”他似笑非笑,抽了一张纸伸手来擦掉我脸上不知何时溅上的汤汁。我只感觉脸烫烫的,有点儿不好意思,赶紧埋头吃面不去看他。
“在我们那里,以面食为主,吃面都是一大碗,一口吸溜进去大口的咀嚼,我小时候每天早上起来去楼下要碗热腾腾的牛肉面,再加一个蛋,吃了就去上学……”他自顾自的说着。 “我们那里的面简单得很,就是牛骨熬的汤,煮的面上甩两片薄薄的牛肉……”
“我们那里的馍都是有嚼头的,可以放很久不会坏。吃面的时候,面吃了可以掰两块馍馍泡在里面,馍喝饱了汤,吃起来滋味好嘞……。”
这是他童年记忆里美好的事物,现下分享与我。
从小在南方吃着大米长大的我,自然是没有体验过大口吃面更体会不到他所说的大口吃面的踏实感,记忆里也吃过许多的面,上海人民广场功德林的各色素面,双菇面、笋丝面……上海地道的海鲜黄鱼面、大排面、雪菜肉丝面……这许多的面万变不离其宗无非靠的是浇头出彩罢了,面均是一个味道,所以一直以来吃面吃面吃的都只是浇头。
大多数时候是挑挑拣拣选了浇头来吃,剩下一大碗面条。也就是这样,现在吃个面条像吃菜一样规规矩矩夹了,一小口一小口咬了吃。
听着他的描述,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碗热气腾腾,冒着香气的兰州拉面,上面有翠绿的几片香菜叶子点缀还有几片纹理清晰薄的几近透明的牛肉,有小盘装了两块馍,金黄,也散发着香气。
“我以后要是退伍转业了,我什么也不干,就开一家拉面店……”
“啥?你不是说兰州没有拉面吗?没有拉面还开个毛线的拉面店啊。”我咽下一口面,打断了他的话,这丫的,该不是一直在框我呢吧?
“你不是说要来兰州吃蓬灰拉面嘛!我就在兰州给你开一家。”
“切,谁相信你啊!”
“真的,退伍以后我真打算在兰州开一家拉面店。”
“那行吧,我去了兰州记得带我去吃好吃的,各种各样的好吃的。”
“听你说的,跟我们家过门的儿媳妇一样,不带你吃点好吃的,还真有点对不住你啊。 ” “……”
是所有兰州人都这样还是只有这个兰州人这样?我又是有点无语又是有点脸烫烫的又不知道该怎么反击他的话,最后干脆起身跑了。就听见后面有人在笑。
我一直好奇,是不是来自祖国西北的人都是像他那样幽默风趣。嘴上占人便宜,实际中规中矩,身形彪悍身心细腻,生来粗犷也能温柔彬彬有礼。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在一个军训基地给新生们军训。而我是来实习的实习生。
“哎,你学的啥专业啊,咋来这了?”
“旅游。”
“哦,导游啊,咋来这了?”
“过来实习。”
“哦,实习啊,咋来这了?”
“你有毒啊!”
“我有你啊!”
我想都没多想,一掌打过去。他赶紧闪躲。叫喊着“你怎么这么凶,小野猫!”听见他叫我小野猫我打人的力度更大了。他一路闪躲,我一路追打。
“叫你瞎说,叫你给我起外号!”
“shasha,饶命,饶命。”
“啥?傻?你才傻呢!你全家都傻!”
就这样,第一次见面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追着他打,给人留下暴力女的印象,并且此印象在此之后多次被证实。在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在我这里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痞子。言语里总带着点轻薄的意思,嘴贫的你无言以对,算了,说不过就打,说的话不中听,打!说来也是他让着我,一米六的我打他从来没输过,说白了,他就压根没还过手。我是断掌,都说断掌打人相同力度比寻常人打的要疼,更何况我还那么用力。没见过人挨打了不喊疼还乐呵呵的,这回算是见识了。
不明白军训为什么都放在夏天,领教了夏天的烈日和高温我好像明白了点什么。七八月的骄阳真的似火,一天军训下来中暑晕倒的学生数都数不过来。这个时候我就开始佩服教官了,晒得跟包公似的,嗓子嘶哑的快要说不出话来却依然坚持在岗位上。想想自己每天待在空调房里,再看看他们,太辛苦了!
于心不忍,于是我跑到离基地十几公里远的小镇买了西瓜霜、菊花、大麦一类清火的东西给教官们。
在我看来是举手之劳,他们却非要请我吃饭,推脱不开只得硬着头皮赴宴。
由于规定了教官学生不得出基地,所以就叫了外卖进来。夜训结束后,一群人穿着作训服盘腿席地而坐,床被移到了两边,房间的中间地板上放着散发着香味的烧烤和刚从冰箱里拿出来还冒着冷气的冰啤。
一场狂欢。唱歌,游戏,划拳,喝酒。
我自然没办法和当兵的人相提并论,输的是一败涂地,奈何众人盛情难却,一杯一杯喝的我云里雾里。
“shasha,你还好吧?”
我盘腿背靠着墙坐着,头好晕,有人凑过来和我说话,啥?傻?敢说我傻?不想活了吧!我伸手就是一掌打过去,但是好像没打着。我用力过猛身体偏移马上要倒在地上了,有双大手拉着我胳膊把我给扶正了。然后听见一个很好听的声音说“都不早了,大家都早点回去休息吧!”接着我就被人扶了起来。
“我送你回房间。”
我感觉自己踩在白云里棉花上。能想象醉酒的人是什么样子,走路东倒西歪,满嘴胡言乱语,可能那天我也是这样的吧。不知道他最后是不是受不了一把把我抗回房间的。
我哭着说要回家,要回家找妈妈,死死地抱着他不放手,要死要活的一定要去洗澡,然后他把我扶进浴室,等他再过来的时候我就裹了条浴巾躺在浴室的地板上是他把我抱到床上的,然后他什么也没做怕我在空调房睡一晚上会感冒就这样帮我盖我踢掉的被子盖了一晚上……这都是后来我醒了以后他说的,边说边笑,气得我牙痒痒,抄起枕头就砸过去。
关于我酒品好不好这都是后话了。但是他说的都是真的,这一点也看出来他的人品,好像不是那么差。
醉酒事件后,每次遇见他我都特意躲开,太尴尬了!结果每次都被他堵个正着。在走廊里,他来了个时下流行的壁咚。我低着头,背紧紧地靠着墙壁,不敢抬头看他,心里无数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这被人看见多不好啊!
“是你非要抱我的,怎么搞得好像我欺负了你一样。躲着我怕我找你要你负责任啊?哈哈。”
这货纯属找打,我对着他的黑色皮鞋使出吃奶的力气狠狠地踩了两脚然后推开他拔腿就跑。类似于这样的事情一直在重复上演,觉得他说话欠扁就动手,久而久之养成了一种习惯说不过就打。恩,我们两个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好像天经地义就应该这样的,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
我应该算得上是事业型的人,工作一忙起来就什么也顾不上了。虽然只是一个实习生工作量也非常大,也正是因为是实习生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要你去处理,一天忙的晕头转向哪还有工夫去食堂吃饭。有的时候一天才吃一顿饭,忙到晚上才想起来自己没吃饭,去食堂啥也没有了只能吃泡面。时间久了,胃开始抗议,不来几片药就给你闹小情绪。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了这件事情,反正每天中午到饭点了他就来叫我去吃饭。有时他来不及不能过来叫我去吃饭他也会发短信叫我去吃饭。
“来吃饭吧,我在餐厅二楼等你。”
“到饭点了,快来快来,美食在向你招手。”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我从来没回过他短信。有好多次急着去汇报工作没去餐厅吃饭等回到办公室就能看见桌子上放着便餐盒。打开,盒子里整齐划一放着我喜欢吃的菜。荤素搭配,还是温热的。小跑几步出门能在二楼看见一楼一抹绿色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时间估算得这么准。我站在二楼看看远方的天,看看走道旁养的绿色植物,伸个懒腰,来个深呼吸,转身回办公室吃饭。
还是依旧风风火火的这里跑那里忙,按时吃饭?算啦,还是先完成boss交代的各项工作吧!
连日来繁忙的工作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淋了一场雨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光荣的,累病了!凌晨两点半整理完票据睡下,早上六点钟起床时嗓子嘶哑说不出话,只感觉炎炎夏日全身发冷,胃也绞痛。我这是不想上班要赖床的节奏啊!管他的,天塌下来再说,再睡一会儿。迷迷糊糊,有人进来。一只有点粗糙的大手扶上了我的额头。“这么烫!”说完话那个人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只觉得身上重了,许是给我加了床被子。“来,量个体温,自己把温度计放在腋下,别掉了。”手上多了个东西,我闭着眼睛放在腋下,头昏昏沉沉。
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手上还打着点滴,饿的是前胸贴后背。他像所有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端着碗粥走了进来,“你醒啦?”
看着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细心的吹冷了粥喂给你,真的是全世界都安静了,就听见自己的心跳。离得这么近,第一次正儿八经仔细的看他,被阳光晒得古铜色的皮肤,端正的五官,黑色板寸头,有些许沧桑,他都经历过什么?
“你吃个饭都心不在焉的,难道是因为我这个帅哥在?影响了你。”
他对着我挤眉弄眼笑嘻嘻的说。又是一副不正经的模样。我:“呸!”
公司领导过来看了我,说了些工作辛苦了,好好休息的话走马观花似的离开了。
一个人在外地,生病了格外想家。病友都睡了,房间,不,整个医院都是静悄悄的。我白天睡得太足,到了晚上睡不着,秉承着好奇冒险精神,我拔了输液针,起身下床,拿着手机,外出探险。
可能是太晚了,住院部的护士都在值班室里,走廊里一个人都没有,一路上畅通无阻。看来,电视剧里演的女主角要从医院逃跑被医生护士发现都是情景设定。反正我乱窜了那么久是一个人都没有看到。就是感觉有冷风吹过,凉飕飕的,后背似乎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自己,回头,又没有人。突然不是那么想冒险,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走到什么鬼地方了。转了几圈又回到了原点,而且发现地上有血,一滴一滴……我的天,头好晕。我蹲在原地不敢走了,也不敢回头,拨通了他的电话,在这边算是朋友唯一可以联系的人。
“哟,这么晚了打电话给我,一会儿不见想我了?”
“我怕……”
看见他急急忙忙赶来的时候,我竟然觉得挺开心的,尽管被他训斥。
“这么大个人了,大晚上不睡觉,瞎跑什么,谁让你自己拔针的,凝血机制不好还瞎搞,你看看这白白流了这么多血,要是血多就去献血,还能救人……”
护士用酒精棉擦掉我手上的血渍,我这才发现,拔针以后没按,血就顺着手背一直流,原来那地板上一滴一滴的血是自己的。
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啊,自己吓自己一跳。
清理干净,护士准备换一只手接着挂没打完的点滴。生来惧怕打针,冰冷的针扎进肉里,疼不疼都是次要,就是害怕。
他拽过我不肯伸出来的手伸到护士面前。
“使劲扎,让她长点记性!”
这回我没打他,也没说他不懂怜香惜玉,不会安慰人。
当天晚上,他就在病床边趴着睡了一晚上,期间有醒来帮我掖被角。
再后来说是我一个人在医院会害怕就帮我办了出院手续,病没好怎么办?那就再送到医院来呗!基地离医院一个小时的车程,他每天借车送我去医院打点滴,估摸着点滴打的差不多了就来接我。这样持续了一个礼拜,直到我活蹦乱跳,生龙活虎。
基地里有人说我应该请他吃饭好好感谢他,是他去寝室找我发现我高烧40度送我去医院,而且不辞辛劳无微不至的照顾我。都说人在脆弱的时候容易感动,我还真就腾腾腾的跑去找他。结果请他吃饭的话还没有说出口,这家伙就厚脸皮的凑过来。
“要感谢我啊?要不以身相许吧?”
“……”
一顿暴打。
时间都过去那么久了,和他在军训基地那段时光发生的事情却在脑海里清晰无比。每一幕都是高清画面,多希望能模糊那么一点,让我记不住他的脸,让我想不起他的眼,让我现在不要拼命的怀念。
其实,他也不像我前面说的那么不正经,他只是对我一个人不正经。我曾经站在树荫下,看他在烈日里带训。讲究方法,严肃,有纪律,他训出来的学生走起正步来抬头挺胸、目光坚定看着都精神!晚上查寝发现有学生在寝室抽烟,他把学生叫到训练场,排成一排,头顶着盒烟做俯卧撑,开始计数,烟掉了重新来,做的不到位,翻倍。也不是一直那么凶。他连队里有个姑娘去做了迎新联欢晚会的主持人,可能是紧张,一结束就开始哭,觉得自己没有发挥好,主持的糟糕透了,他像个疏导的心理老师柔声安慰了半天。总之,他带训的学生都挺喜欢他的。我好像,也,挺喜欢,他站在远处唱军歌的样子。
那是一个侧影,有点逆光,只能看见他的轮廓听见他洪亮磁性的声音看不清楚他的面部表情。
远处夕阳斜下,天边红霞片片,偶有两只鸟儿飞过。白天的温度渐渐散去,即将迎来仲夏之夜,有微风吹过拂过我的长发。只剩下他的声音。
“故乡有位好姑娘
我时常梦见她
军中的男儿也有情
也愿伴你走天涯
只因为肩负重任
只好把爱先放下
白云飘飘带去我的爱
军中绿花送给她
……”
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以他们最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结局;梁山伯与祝英台以祝英台跳进了梁山伯的坟谢幕,就是织女和牛郎分开了还每年见一次;几乎所有的故事都会有一个或圆满或悲哀的结局,唯独我和他,猝不及防,戛然而止,再也没有见过面,连联系方式都没有留一个。
他还欠我一场电影。
说了几次要去看看新上映的某本书改编的电影,说了几次都没去成。每次都是我没有时间,忙着工作,忙着应酬,结束了匆匆忙忙回到寝室,他已经等候多时,再看看时间,晚上十一点。
“赶到小镇上的电影院得明天了,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吧。”
第一天晚上吃的是基地旁边一家小店里的云南过桥米线,里面有酸豆角和酸笋,黄汤里漂了嫩绿色的青菜。
第二天晚上吃的是街角小摊上的麻辣烫,他在我选好的食材里加了青菜和主食,说是要多吃蔬菜谷物。
第三天晚上吃的是烧烤,他拿了啤酒给我拿了温豆奶,说是胃不好的人要少喝冰冷刺激的东西,特意给我点了我爱吃的烤冷面和年糕。
第四天……
我们几乎吃遍了基地附近所有晚上十一点以后还开门营业的店。炒菜米饭,街头小吃,就是没吃过面。我问他咋不去吃面,他说以后带我去兰州吃面,保证我吃了就不想走了。
好吧,这样一回忆下来,这家伙还欠我一碗兰州的面。
军训结束了,整个基地的教官一夜之间都撤走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说是要保密。
他离开的很仓促,没有和我告别。
轻轻的他走了,正如他轻轻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个人真是可恶,平时嘻嘻哈哈不正经,总是占我口头上的便宜就算了,临了了走了还不肯把关于他的记忆带走,走了还在我回忆里阴魂不散,真想打他一顿出气!
实习结束,拒绝了公司领导的挽留,回到父母所在的城市,继续完成学业。
那段关于夏天、微风、他的故事就这样被时间掩埋、被冬季呼啸而来的大风盖过。
我站在天台感受冬天的风仰望天空。
恩,天空那么大,白云很难记住自己飘过多少地方吧。恩,世界那么大,能够遇见已是最好。
半年后,六月毕业季,又是一个夏天。我进了一家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工作在无尘车间。虽然是文职工作却也不轻松,经常加班,经常来回穿梭于办公室和生产线之间。忙碌、忙碌、忙碌,好像个陀螺转个不停。时常忙的忘记吃午饭,不过这回没人在我办公桌上放午餐,也没有人提醒我按时吃饭了。
这天如往常一样,上面指示说领导要带客户去产线参观让我提前去通知产线的人让他们早做准备。好像都是这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熟门熟路来到产线和从前一样履行通知义务。“经理和客户马上要进车间。”
“你们都注意自己的作业手法,经理和客户进车间了。”
刚准备离开。这个声音怎么,那么熟悉。我转过身。这个背影,也好,熟悉。我一把向前,拉着他的胳膊。转过来的人,一眼惊讶。无尘服包裹的他只露出一双眼睛,不是他。
“有事吗?”
“啊?哦,没事。”
我放开紧紧拽着的衣袖,走出无尘室,苦笑。这丫的,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啊,我以为我都把你忘记了。可是现在遇到一个声音相识度百分之八十,身形相识度百分之七十的人,我对你的想念就如海啸时的浪花,一下全部涌出来,击垮坚固的海岸,击垮我在脑海里阻挡回忆你的防线。
那个长得像他声音也像他的人也来自祖国西北。年龄还小,就是贪玩不想读书了就自己跑出来打工。他说他不想青春在生产线上度过,他还年轻,想去当兵。我看看他强壮的身躯,去吧,不当兵可惜了。
“那你呢?”他问。
“啊?什么?”我不明所以。
“你上次拉着我,是把我认成谁了吧?”
见我不回答,他又继续说,“地球是圆的,走着走着就回到原点了。”
“回到原点也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我最后还是讲了和他的事情。听到说我们就莫名其妙的分开并且失去联系,他觉得不可思议。我也不可思议,至少该有个告别什么的吧。
“你可以去兰州看看,说不定你们两个真的有缘就在兰州遇上了呢。”
“我们两个的关系是同事,到最后关系最好时也止步于朋友,更何况可能是我一个人有这种感情……”
“那你也可以去我们兰州旅游啊。”
我摇了摇头。
八月中旬,那个像他的小男孩就辞职了。他办离职手续的那天我不在,回来的时候只看见办公桌上留了张纸条:兰州话,美女叫“莎莎”。听线上的人说,他回老家验兵去了。至于他到底有没有当上兵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只知道原来他总是叫我“shasha”不是说我傻。
我看着百度上的解释。“莎”这个词在西北方言里是一种有感受的形容词,是指对一件物件或事物使用后的美好感受,可以近似的翻译为普通话“好得很”,兰州方言里把长得好看的姑娘叫“莎莎”。
网页上跳出各种各样关于兰州旅游的信息。耳边似乎响起了某个人在给被他称为小学生的人科普知识的声音。
“西北开春以后沙尘暴特别严重……你如果这个时候在兰州遇上一场沙尘暴,你会明显的感受到你的呼吸道特别干,粉尘的感觉特别强烈,早上起来一嘴沙子……”
“冬天冷不冷?”
“冷,非常冷。不过北方是干冷,不像南方是湿冷,在北方多穿一点,穿厚点儿……”
“兰州这座城市咋样啊?”
“一座城市的美不美不在于别人说的美不美,要你自己去发现的。你在去一座城市之前千万不要想得它有多好,你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如果和你想象不符合,那你失望也会很大,这样就会让你从喜欢一个城市变得憎恨一个城市。”
深夜里,四周黑暗,只有电脑屏幕微弱的光,还有他的话在脑袋里嗡嗡的响。
我把头深深的埋进抱枕,都说晚上的时候人最喜欢怀念过往然后无限伤感,果不其然!
还有人说不要在情绪起伏的时候做任何决定……
第二天,手机定位显示在中国西北中川机场时,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做了那个叫冲动的魔鬼。
站在兰州的地界上,思来想去自己在这座城市举目无亲,该去哪呢?
先去找个面店吃一碗兰州的面?
我漫无目的的走着。这里的人说话都很大声,好像在嘶吼一般。
面真的像他说的那么简单,牛肉面端上来的时候老大爷热情的招呼说趁热吃。
我想这碗简单的面能给人的除了低价实惠的温饱还有他所说的踏实吧,不管他走到哪都会怀念,平凡的生活里魂牵梦绕的是原点爱你的人和牵挂你的魂。我看了面半天最终还是没有吃。北方的冬天真冷!满目萧条,树叶都掉光了,不见一点绿色。我走在路上,感受着北方冬天的冷冽,没有目的地,一直走,不停的走,就是想感受一下你成长的城市。黄河之都,金城兰州。我对于这里,没有寄予太多的希望自然也没有失望。天气阴郁,气温低寒,河水宁静缓缓的流淌着,像我的情绪,无波无澜。
“姑娘,来旅游啊?拍张照片留个念想?”街头小铺子有人走出来举着相机冲着我笑。
“一个人来的?进店看看?出来散心就是来找快乐的,不要那么孤独的板着一张脸。”
我站在小铺的落地窗前,看着玻璃上的人,面无表情,看起来有点失落。玻璃窗上挂着许多瓶子,里面卷着纸,也许写了故事。小铺里有高的书架,这应该是一家文艺青年喜欢的收藏回忆收集故事的小店。正想着,听见“咔嚓”一声,扭过头,手拿相机的人正举着相机对着我。
“进去坐一坐,听听音乐,喝杯东西,让心停留一下。”
这个人侵犯了我的肖像权,我应该生气的,可是我没有,脚不听话的走进了小铺。
小铺可以邮寄明信片,我拿了一张,不经大脑思考写下:茫茫人海,婆娑世界,我只想再遇见你。
却不知道寄给谁。
靠着窗坐下,要了杯喝的,望着窗外的街道发呆。
人来人往,没有人停下,人来人往,没有人停下看着我叫一句,“莎莎”。
已经来了兰州一个礼拜,每天都在街上走着,希望能够遇见谁。世界很大,这个城市也很大,我可能遇不见了。
订了第二日清晨的机票。
起身,准备离开。
“姑娘,你的照片和明信片。”后面有人喊。
“就留在这里吧。”
都说了冲动是魔鬼,但是冲动了也不是那么后悔。我收拾着办公桌上属于自己的一点点东西。旷工一个星期,我被炒鱿鱼了。也不是那么糟,这回我可以找个自己喜欢的工作了。但事与愿违,好像愿望都不是那么容易达成的。普天之下每天那么多人许愿,如果每个人许的愿望都实现,那实现这些愿望的神灵得辛苦死了。
一个月后,我进了一家公司做了个小白领。
朝九晚五,日子倒也安稳。
公司安排出差。一听说去的是西北,办公室里炸开了锅。冬天去,是冷的。没人愿意去。最后这个重任落在了没有发表任何异议的我身上。
飞机缓缓的落在中川机场,时隔一年后,再次来到这个城市,我的大脑还是一片空白。没什么想法,不是喜爱不是厌恶。我只是在这个城市走了走,没有遇见谁,没发生什么故事,关于这个城市的记忆还是空白。
办理完入住,我离开了酒店,走在大街上。还是那么冷。
我走进了一家面店,很普通的一家面店,店名普通的让人不留意,“兰州拉面”。
店里没人,只有后厨传来“砰砰”的声音。
“麻烦给我一碗蓬灰拉面。”我对着后厨喊道。
上次来要了碗面没吃,实在是浪费!想想有点后悔。店里装修很简单,却又和遍布祖国大街小巷的兰州拉面不一样。简单,精致,还有点高雅在里面,看得出来,老板花了很多心思。
墙上挂了一幅画,我走近看,画框里有一张照片和一张明信片。
照片上的人认真的看着玻璃窗,显然照片是从侧面拍的,却看得清画中人脸上无法言喻的表情,是忧郁,是失落,是难过?
明信片上是漂亮的风景,有白云,有蓝天,没有阳光,只一行字。
茫茫人海,婆娑世界,我只想再遇见你。
世界突然安静,我好像什么也听不见了。
感觉到身体右侧不远处站了一个人。过了半个世纪一般。
一个久远、陌生而又熟悉的声音。
“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