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明葵

  那次榜上无名后,老阳便彻㡳落在孙山方圆几百米之外,变成彻彻底底的怀人。

  他有一个伙计叫明葵。两人因“飙糖鸡屎”认识。两人的兄弟感情也水到渠成的获得双方家长的认可。

  因为老阳家底口碑不好,明葵跟了他后也就落上骂名,被人活生生道作瘟鸡。

  但明葵就是不在意,他总一副玩世不恭的随便样子,整天吊儿朗当,泰然自若跟在老阳左左右右。

  和他们热烙的大人经常拿他俩说事,问他们,你俩伙计啊,也是火箭?

  “嗯。”两人乖乖的回答。

  “我看是飞机大炮还差不多。”

  他们不以为意,人前人后伙计长伙计短的叫,都把别人的狠心叫软了。

  老阳家离明葵家很远的,步行前去,两人大概要走二十分钟。

  明葵家离学校较远,所以也常得老阳家的几饭之恩,感情也就越发的稳定。

  若平时在学校,谁若是跟老阳过不去便相当于跟明葵过不去,他们心有灵犀,不约而同来个双人口水,那仗势保准能把人淹个半死。

  是人都有几个朋友,何况老阳。

  明葵家院里生了一棵长至几十年的野梨树,虽然结出的果大小仅像鸡蛋或者乒乓球,但味道却是万分爽囗香甜的。

  别人的梨树只结三五成群,而他家的梨树挂果满枝满桠,就那春天的一树梨花,也可以同冬日的雪景——突如一夜北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并相媲美。

  季节到的时候,明葵带得最多的东西便是整包整包的野梨果,灰不溜丘的一书包,到学校耀武扬威。

  至此,已经沒人敢叫他瘟神或者瘟鸡仔了,就算他吐口水,大家也会让他三分。

  民以食为天,凡事填饱肚子最重要。

  有好东西吃,大伙睁只眼闭只眼,反正都还是孩子。

  明葵会给梨我吃的,他的桌位就在我前面,就算我不争不抢不去问,他也会自然而然给。

  但每次只一个。

  这可难为我了,一个梨,我怎么分?难不成我自顾自的吃给同桌看?那样的事,我做不来。

  于是,我只要知道他书包里面还有,就铁定厚着脸皮去讨去问,让他无论如何也给多一个。

  如此搞惯了德行,他对我好过于其它女孩子,我问他也会给,但只要知道我分人,他会一点的不高兴。

  借花献佛的事我一直做。

  我想,每个秋,我都注定好了的,欠明葵很多的香梨情,然后他也习己为常,见惯不怪。

  天气不好心情不佳时,他也会边发梨边恶狠狠咬牙切齿说:“当官的,你小时候做做也就算了,长大了千万别当,会贪的。”

  两个梨,贪官。

  贪官,两个梨。

  我经常组装这两个词,不知道它于我的人生有何喻意。

  当然也不可能有何意义。

  说者无意,我又何必吃饱了撑着听者有心。

  不好,有人的书掉猪圈里,我二话不说,飞奔下去捡,怎知,明葵比我还快,他身手敏捷,一手把我定住。

  “你让开。”我喊。

  “不让。”他说:“等猪把书咬烂我才让。”

  我无法,打又打他不过,也不能骂。于是灰溜溜倒回课桌找。

  我的,在,同桌的,也在。隔桌,隔隔桌也在。

  “明葵,就你的书不见。”

  这句话之后,那两头啃书的猪,真的像皮球那样,被明葵“嗷嗷嗷”的死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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