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父母虐待女童被公司解约,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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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新闻,前段时间曝光女童遭家暴视频的王华礼,被所属家政服务公司通知解约了,原因是他收到警方的行政处罚,此行为违反了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王华礼明明做了一件好事,却收到这样结果是不是有点冤?

很多网友说,“要查处家政服务公司这个无良老板。”可家政服务公司是依照当初签定的劳动合同依法办事的,因为很多公司在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明确规定“不得受到警方的行政处罚”,否则解除劳动合同。我所在的公司,就因为几个公司员工被行政拘留过,解除了劳动合同。其中一个还是工作能力比较强的,但也不能网开一面,不然就无法面对其它同样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网友又问,“监听监视违法犯罪分子是不是也要被处理?以后不要发悬赏通缉了,谁敢配合呀?”监视监听被通缉的违法犯罪分子,这是杠杠的正能量――勇于对抗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每个公民的义务,当然不会被处罚。除此以外的,都会被处罚。如果他不私自去盗取视频发布,而是和警方说这家大人有虐待女孩的现象,他家还装有监控,让警方去处理就没事了。要相信广大警方会依法秉公处理的。

虽说王华礼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鉴于他是出于一片好心,警方可以适当酌情考虑取消他的行政处罚。因为留着这样一个案底,对以后的就业有很大影响。就像网友说的,如果因此而磨灭了他的热心肠,社会上就又少了一个好人。希望好人一生平安,好人有好报。

同时也说明,大家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即便是一件好事,也要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不能做法律不能许可的事情。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社会也要加大法律宣传,让公民以妥善的方式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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