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旧事:四、人气小店

人气小店

文/云物农语

那时,要说去街上买东西,没人不知道供销社的位置。你既没有足够的钱,又急着买某小商品,那么去街上十字路口的小店准能实现。

小店的位置很特殊,不是固定建筑,它坐落在十字路口侧,由木板围成。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里面有你想要的几乎所有南货,还有少数几种北货。看店兼老板的人是一个瘦小而矮的中年男人,他目光有神,看人很准,做生意自有一套。不管是孩子还是大人去他那里买东西,他都一视成仁,从不欺客。小地方都是熟人社会,他都门儿清,哪家家境怎样,信誉好不好全装在心里。

小时候,我常去他店里帮父亲买烟,偶尔打一次酒招待客人。那是一种很便宜的烟,“节约”烟也许是提醒人们不要浪费,少吸烟吧。一次还没钱买上一包,他的小店与供销社不同,他会分拆来卖,五根,十根都可以,价格还是按包的平均数计价,不会加价出售。父亲喜欢在地里干活时吸卷烟,所以每次都买五根,装在他那扁扁的印着精美图案的铁盒子里。回家就吸旱烟,用纸卷成喇叭状,叭嗒吸上一口烟雾很大,也很呛人。农人似乎只有吸上这种烟才够味儿。每当几人闲坐,总是烟雾缭绕,话闸子打开,牛都能吹到天上去。

小店在街上一天可能卖不了多少东西,可它的人气一点也不比供销社差。傍晚,近处的人有了闲便去那里坐坐,有人会打上几毛钱酒就着闲话慢慢吞下,让胃慢慢去感受这粮食的精华力量。很快,面色红润起来的酒徒话语多了,争论的声调也不自觉地抬高了,热闹过一阵后,各自还是会就着初升的月光回家睡去,必竟明天还得下地干活呢!

“七五寸”是那时最烈的白洒,具体度数不详,很多人不敢轻易尝试。那呛辣的口感让人难以下咽,口味的苦涩留下的也不是美酒的形象。喝酒的人多数是打那种加了红色素的淡酒,我们叫它“红酒”,但它绝不是现在的红葡萄酒。一次打上半斤或一斤,用自带的输液用过的葡萄糖玻璃瓶装着,瓶上标注的刻度成了喝酒人的标尺,一次一两格地倒,不愿超量,也不肯少喝,是自己花线买的,从不会肆意挥霍。

为什么那时的孩子总爱去小店帮父母买东西呢?那时我们孩子腿脚勤快,只要叫上一声,一溜烟的功夫跑着去跑着回,钱就换成东西回来了。主要还是剩下的那一两分钱,父母有时会说“你买糖来吃吧”。那是极大的诱惑,也是行动的动力。那时买糖是用分来计价的,其实一盒火柴也只要几分钱,而且火柴在那时又是必须品,父母对那几分买糖的钱有时也是不舍的。偶尔一次能买两,三颗糖,孩子就会很满足,争着要替父母去买东西。好像小店的老板是名人,不去看看就错失了机会。其实,你去与不去,他几乎天天都在那里,一样的着装,一样的腔调,待人热情的微笑一直没有改变过。

他虽开店,但不用去进货,这与他兄弟在供销社当经理有关,他的小店就是裙带的产物。他没有供销社的兄弟,也就没有他的小店,也成不了街上的唯一,如互生般的存在。“货真价实”在那时是实用的,有残次品,但不会以次充好。售卖时,销售员会告诉你,能接受才交易,不满意还可以拿回去更换。现在网售无条件退换的借鉴来自当初?

即使是他的小店,也遵循了供销社的售货原则,诚信经营。灵活的销售方式最吸引人,他的小店十里八乡的人都喜欢,是十足的名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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