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起生命之书《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宇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有一种浑然而成的东西,在有天地之前就已经产生了。它寂寂无声而又广阔无形,它独立长存而永不衰竭,周而复始地循环运行而永不停息,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究竟叫它什么名字才好,只好叫它为“道”,我再勉强给它取个名字叫“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回归本原。所以道是伟大的,天是伟大的,地是伟大的,人也是伟大的。天地间有这四大,而人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在这四大之中,人是效法于地的,地是效法于天的,天是效法于道德,而道则纯任自然。

感悟:这一章讲道是天下万物的母亲。世界上有四种东西最大,即王、地、天、道。王是人的代表。人、地、天三者都受到上一级法则的制约,而道本身就是自然的。“道法自然”并不是说道之外还有个“自然”,而是说道的活动以自我满足、独立自在为法则。无论物也好,心也好,都有它的存在,永远无穷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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