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之下是什么

12.12,08:57,今日降温,阴,冷,大风。

此刻已坐在图书馆里。七点半起床,按理说八点就可以出门了,磨蹭了大半个小时,一方面是对穿搭不满意,另一方面,似乎一下子没了紧迫感。

是的,厦门是一个冬天降温了还可以考虑穿的好不好看和如何搭配衣服的地方,这点我觉得比北京强,太北的地方,冷起来只想着不冻死,厚厚的一件件裹在身上,每个人都肿起来。在那里,美观与温暖实在难以兼得。

一会还有课,所以今天上午在图书馆待不了一小时。

每天在上写东西,一些没有文学价值也没有实际意义的东西,对我来说就像是一次允许自己思维随处飘荡的过程,没有边界,随便逛去。想到什么就记下来。

对面是熟悉的女孩子,很好奇她是什么专业的,每天在电脑上敲敲打打,应该不是考研——考研要做题的,那可能是出国?可是也没见她背单词,是设计类或是信科的?有可能,不过后者应该不会来本部图书馆吧。

这么想的话,我在他人眼中,应该也是个奇怪的人?每天在图书馆时间也挺长,在电脑上劈里啪啦,也不怎么见拿书学习,打游戏倒是不少。

哈哈,果然了,人世间的悲欢并不相通,人与人的际遇也无法彼此理解。

今早起来又看到那个北京男子寻找书店偶遇女孩的新闻,还是发自心底的感到害怕。

当女孩子打扮的漂漂亮亮走在阳光下时,阴影角落里却潜伏着眼睛想着怎么把她毁掉。

这种感觉很糟糕。

现在全社会都在呼吁那个女孩子短期内不要再去那家书店。大家,包括我,想的都是,你不要再出现在那个人视线里,免得你受到伤害,可是转念,女生什么也没做错,就因为这么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需要躲闪地去生活,这应该吗?

不应该啊。

这个男子的行为,是非常糟糕的。他的行为完全不是出于爱恋。

爱一个人,会希望对方开心快乐,希望对方自在。这一切都是希望“对方”如何如何,而不是一味的追逐一味的坚持一味的用痴情打动自己蒙蔽吃瓜群众,从他的所谓起诉书也可以看出来,为什么找女孩子,因为自己的人生“会失去意义”。

做人啊,是不要这么自私的。

希望这方面法制早日完善吧。

我是一个女孩子,我被男生纠缠,或者说,锲而不舍地追求过,我知道那种情况下,女生绝对没有一丝的被“呵护”的享受与愉悦,有的是恐惧,与恶心。

这么说非常伤人,但是各位自诩痴情的男孩子,追女孩是有方式方法的,对方真的拒绝了你,你再不放手,就真的落得别人眼里可笑可怜可恨的形象了。

众生皆有价格,谁也不便宜,不要把自己放在那么卑微的位置上好吗?

生活啊,真是,奇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偶尔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时会想到之前的事情,喜悦的事情不容易想起来,生气的事情也早早就被埋葬了,想到的大多是一些,当时隐隐约约感觉不舒服但是没想明白于是听之任之的事。

挺难受,非常难受,会有点痛恨自己为什么不果断,不拒绝,不翻脸,是不是自己放纵了很多事情的发生?是不是我太傻太愚蠢?

再一遍遍告诉自己,不是的,你没有做错什么,是他们的问题,是他龌龊。

像个噩梦,醒来了还是印象深刻的那种。

真是糟糕。

我常说自己是个合格的沙雕网友,或许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现在很讨厌,甚至有点害怕实际生活中的肢体接触?所以线上的我是正常而自然的?

还是不要想了,这种问题,真的会细思极恐的。

不想了。

今天冷所以穿了大衣,我的大衣很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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