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宿之祸》: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34岁未婚的王明在驾校认识了女学员宋小丽,两人关系颇为要好。看到宋小丽因胆怯练不好车,他就叫宋小丽夜晚学开车练胆。宋小丽接受了建议,却因为练得太晚不敢回去借宿他的出租屋而被掐死。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对宋小丽下此毒手呢?

2018年9月29日,袁富军来到绵阳市三台县建平派出所报案,说妻子宋小丽已失踪一个星期了。本来他常年外出打工,宋小丽则在家带孩子。可就在前几天,他联系不到宋小丽,便急忙回来寻找,找了好几天都未果,只能来报警。

据袁富军说,宋小丽没带钱和身份证,失踪前没有任何异常,仅仅只是某驾校学车。如此,民警首先到练车场去找教练。教练告诉民警,宋小丽人老实,性格内向,她在驾校学车还不到二十天,来的那一天是9月4日,但9月23日以后就再也没来过了。

民警觉得讶异,觉得宋小丽要是出走的话肯定得带身份证及钱。如此,只能让相邻的派出所协助调查。就在派出所在附近几个乡镇发出寻人启事时,有个村民来派出所报告说他的花椒地的一角被挖起新鲜的泥土。

如此,民警就到那里去挖掘,挖起了一具用袋子装着的尸体。想到袁富君说妻子失踪了,让他来辨认。由于尸体已面目全非,所以他只能确定死者身上的项链是妻子的。经检查发现,死者确实是宋小丽,是被人卡住脖子窒息而死。

民警从调查走访中得知宋小丽的社会关系简单,到底是谁对她下毒手呢?此时,有学员反映说她与学员王明关系很好。本来她得搭公共汽车来驾校,要是时间晚了王明就骑摩托车送她回家。而且,宋小丽失踪遇害后,他也不再来驾校了。

如此看来,王明有重大嫌疑。当民警在他母亲家将他抓捕后,他就带着民警来到他的出租屋指认作案现场。

原来,现年34岁的王明未婚,他从事空调安装工作。他的出租屋也就是集市上的一间门面房,他就是在屋内的床上将宋小丽掐死的。

据王明说,在案发当天,王明与另一名学员考科目二,两人都顺利通过了。而宋小丽却胆怯上了车就脚打颤,所以她向王明请教。王明让她晚上多练车克服胆怯,她觉得在理就开始练习,让王明等她。

当宋小丽结束练车已是晚上十点钟,还下雨了。她提出到王明的出租屋借宿,还说说自己与公婆住在一起,太晚回去解释不清楚,王明同意了。

回到王明的出租屋已快十一点,两人和衣睡在同一张床上床上。其中宋小丽睡在里面,王明睡在外面。开始两人相安无事地这样睡,可过了一个小时后,宋小丽突然大哭起来,任凭王明怎么安慰都没停下。

此时,王明害怕宋小丽的哭声被邻居听见引发笑话,就威胁她说要是太不停止哭泣就对她不客气。说罢还伸手去掐住她脖子,但她仍然在哭。气得王明骑到她身上掐她的脖子,几分钟后松了手,再用毛巾勒住她脖子,她终于不再动旦了。

看着宋小丽的尸体,王明非常冷静,去弄来三轮车,将用袋子包裹好的宋小丽的尸体丢上车,趁着夜色将尸体拉到大山深处的花椒地挖坑埋了。

在法庭上,审判长问王明为什么要把宋小丽埋在花椒地,他回答说因为极少有人到那里去。当问宋小丽为什么会在睡了一个小时后大哭起来时,他回答说不知道。而问及他是否抱了宋小丽,他坦言抱了,说身边躺着一个异性,总想发生点什么。

因为宋小丽已经死亡,王明的话无法辨别真假。但死者丈夫及母亲认为,仅仅因为宋小丽莫名其妙哭就掐死她让人怀疑,就连宋小丽是否自愿去王明家都值得怀疑。如果说怕宋小丽哭被别人笑话丢脸,成为杀人犯就很光彩吗?

虽然尸检证明王明与宋小丽没有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但宋小丽的丈夫认为,王明一定是动手强暴死者,死者却不从反抗才被掐死的。如此,他要求凶手赔偿丧葬费及孩子的抚养费。

最终,法官判处王明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并要支付死者家属二十八万多的赔偿。

这是庭审纪实中《借宿之祸》的故事情节,王明是一个未婚的大龄青年,宋小丽则是有夫之妇,两人因学车而认识。可这次相识对彼此都是灾难,让王明起邪念的一定是贪婪。正因为贪婪让他也成为输家,他要为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进行赔偿并偿命。

说到底,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若是宋小丽不轻信刚认识的人,就不会这样白白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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