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笔记】【科目】金融工具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FVOCI的初始计量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又称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从属性上来看,其他权益工具投资FVOCI(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都属于权益类,而AMC和其他债权投资FVOCI属于债权类投资;

从计量模式上来看,与其他债权投资FVOCI,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存续期间相应公允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FVOCI的初始成本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一般为购买金融资产时所支付的交易价格;   但是因不存在债权面值,相比于AMC或者其他债券投资,不存在利息调整;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交易对价/公允价值)

     贷:银行存款


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FVOCI的交易费用

直接计入初始成本。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及交易费用确认与金融资产的完全一致。只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假设一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格100,交易费用10, 包含已宣告未发放股利5, 则

借: 其他债券投资-成本 100+10-5

借: 应收股利 5

贷: 银行存款 115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FVOCI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利息或股利

已宣告未发放的利息或股利是指购买之前形成的,在购买后很快就会发放的。 不属于投资产生的收益,不能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进行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购入入账时)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收股利  (计提时)

     贷:银行存款等


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FVOCI的后续计量

例题, 假设2018年4月1日,公司支付了1025万,其中包含交易费用10万,已宣告未发放股利5万,购入A公司股票200万股,被制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不考虑税务影响的情况下,初始计量如下: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025-5=1020

     借:应收股利  5

  贷:银行存款  1025


1)  2018年4月10日,收到现金股利5万

  借:银行存款  5

     贷:应收股利  5


2)2018年6月30日,股票市价为5.20元/每股

则公允价值变动=5.2*200 - 1020=20万

     借: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 

     贷: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 


3)2018年12月31日,股票市价为5.00元/每股

则公允价值变动=5*200 - 5.2*200= - 40万

     借: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0 

     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0 


4)2019年4月9日,宣告股利20万;5月10日收到现金股利;

     借: 应收股利 20

     贷: 投资收益 20

     借: 银行存款 20

     贷:应收股利 20

注意此处计入了“投资收益”,而不是其他综合收益。 

2个原因,购买时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不属于投资收益因为是投资前形成的,相当于用现在的钱买了即将入账的钱。

对于股权类投资,在持有期间发放的股利,其业务模式不像AMC为了收取现金流量,也不像交易性金融资产以短期交易为目的, 它的性质介于两者之间, 所以同其他债券投资一样, 在存续期间的现金流量是投资权益类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而公允价值变动,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公允价值的变动操控利润,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所以,可以理解为, FVOCI在存续期间现金流入的处理逻辑一致。


5)  2019年6月20日,以4.8元/每股卖出

借:银行存款        (4.8*200)960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       

借:盈余公积     (1020-20-960)*10%=4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20-20-960)*90% =36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020


借:盈余公积      20*10%=2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90%=18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防止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变动来操控利润,所以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就不允许计入当期损益去影响利润,而处置时点可以转入当期利润;

账目处理实际上就是,对价与最近期初的公允价值的差异,调整入损益,同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的以前期间累积公允价值变动也同样调整入当期损益; 两部分计入损益的金额(-40+20)=-60,实质上就是卖出对价960-买入对价1020之间的差额,在处置收益的逻辑上与其他金融资产无异;只是计入科目对于债券类投资,直接计入投资收益,而股权投资计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之所以这么计入,可能是因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也不是以出售为目的,所以相应现金流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以这种指定为FVOCI的非交易类权益投资,转让所得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留存收益中的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所以与其他债权投资相应变动都转入当期损益相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转让利得和之前存放在所有者权益-其它综合收益的收益, 都直接放入了所有者权益,不动利润但是反映了投资的影响。

总结: 与债券类投资相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只有获得的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其余的都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和其他综合收益累积变动额不能转入投资收益,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和冲回

权益类金融资产不涉及减值。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税收处理

6.1 增值税&所得税

利息收入相关税务处理与AMC一致,债券投资和资本利得分别按6%增值税和25%所得税计算;

6.2 递延所得税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计税基础就是其初始确认时的入账金额,会计期末的账面价值是其期末最新的公允价值,因此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异,因此要确认相应递延所得税。

在确认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递延所得税时,对方科目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保持一致,而不计入【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只有在企业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应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其应纳税所得额实质上就是处置对价与入账成本的差额,处置的企业所得税计入【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由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因此递延所得税 转回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最终再转入留存收益。即,递延所得税的转回应计入留存收益。

在考虑所得税影响的情况下,上述立例题中最后一笔分录应为: 

所以对于,上面例题中,

2)存在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 其他综合收益 20*25%=5

 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 5

3)存在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贷:其他综合收益  40*25%=10

4)处置时点

借:银行存款  960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

贷:盈余公积 4

贷:未分配利润 36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020


借:其他综合收益 5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借:盈余公积      20*10%=2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90%=18

贷:其他综合收益  15(上笔分录前的累计变动)+5(上笔分录的结转)


合并上面两笔分录:

借:盈余公积  20*10%=2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90%=18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5 (考虑了其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后, 其他综合收益累计变动)


可见考虑所得税影响时, 对留存收益无影响,只是结转的其他综合收益和递延所得税的重新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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