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 八王之乱(四)杨骏之亡 汝南王亮 楚王玮之亡

元康元年 291年

春,正月,乙酉朔,改元永平。

初,賈后之為太子妃也,嘗以妒,手殺數人,又以戟擲孕妾,子隨刃墮;武帝大怒,修金墉城,將廢之。荀勖、馮紞、楊珧及充華趙粲共營救之,曰:「賈妃年少,妒者婦人常情,長自當差。」楊后曰:「賈公閭有大勳於社稷,妃親其女,正復妒忌,豈可遽忘其先德邪!」妃由是得不廢。后數誡厲妃,妃不知后之助己,返以后為構己於武帝,更恨之。及帝即位,賈后不肯以婦道事太后,又欲干預政事,而為太傅駿所抑。殿中中郎渤海孟觀、李肇,皆駿所不禮也,陰構駿,云將危社稷。黃門董猛,素給事東宮,為寺人監,賈后密使猛與觀、肇謀誅駿,廢太后。又使肇報汝南王亮,使舉兵討駿,亮不可。肇報都督荊州諸軍事楚王瑋,瑋欣然許之,乃求入朝。駿素憚瑋勇銳,欲召之而未敢,因其求朝,遂聽之。二月,癸酉,瑋及都督揚州諸軍事淮南王允來朝。

三月,辛卯,孟觀、李肇啟帝,夜作詔,誣駿謀反,中外戒嚴,遣使奉詔廢駿,以侯就第。命東安公繇帥殿中四百人討駿,楚王瑋屯司馬門,以淮南相劉頌為三公尚書,屯衛殿中,段廣跪言於帝曰:「楊駿孤公無子,豈有反理?願陛下審之!」帝不答。

時駿居曹爽故府,在武庫南,聞內有變,召眾官議之。太傅主簿朱振說駿曰:「今內有變,其趣可知,必是閹豎為賈后設謀,不利於公。宜燒雲龍門以脅之,索造事者首,開萬春門,引東宮及外營兵擁皇太子入宮,取奸人,殿內震懼,必斬送之。不然,無以免難。」駿素怯懦,不決,乃曰:「雲龍門,魏明帝所造,功費甚大,奈何燒之!」侍中傅祗白駿,請與尚書武茂入宮觀察事勢,因謂群僚曰:「宮中不宜空。」遂揖而下階。眾皆走,茂猶坐;祗顧曰:「君非天子臣邪?今內外隔絕,不知國家所在,何得安坐!」茂乃驚起。駿黨左軍將軍劉豫陳兵在門,遇右軍將軍裴頠,問太傅所在,頠紿之曰:「向於西掖門遇公乘素車,從二人西出矣。」豫曰:「吾何之?」頠曰:「宜至廷尉。」豫從頠言,遂委而去。尋詔頠代豫領左軍將軍,屯萬春門。頠,秀之子也。

皇太后題帛為書,射之城外,曰:「救太傅者有賞。」賈后因宣言太后同反。尋而殿中兵出,燒駿府,又令弩士於閣上臨駿府而射之,駿兵皆不得出,駿逃於馬廄,就殺之。孟觀等遂收駿弟珧、濟、張劭、李斌、段廣、劉豫、武茂及散騎常侍楊邈、中書令蔣俊、東夷校尉文鴦,皆夷三族,死者數千人。

珧臨刑,告東安公繇曰:「表在石函,可問張華。」眾謂宜依鐘毓例為之申理。繇不聽,而賈氏族黨趣使行刑。珧號叫不已,刑者以刀破其頭。繇,諸葛誕之外孫也,故忌文鴦,誣以為駿黨而誅之。是夜,誅賞皆自繇出,威振內外。王戎謂繇曰:「大事之後,宜深遠權勢。」繇不從。

壬辰,赦天下,改元。

賈后矯詔,使後軍將軍荀悝送太后於永寧宮,特全太后母高都君龐氏之命,聽就太后居。尋復諷群公有司奏曰:「皇太后陰漸奸謀,圖危社稷,飛箭系書,要募將士,同惡相濟,自絕於天。魯侯絕文姜,《春秋》所許。蓋奉祖宗,任至公於天下,陛下雖懷無已之情,臣下不敢奉詔。」詔曰:「此大事,更詳之。」有司又奉:「宜廢皇太后為峻陽庶人。」中書監張華議:「皇太后非得罪於先帝,今黨其所親,為不母於聖世,宜依漢廢趙太后為孝成后故事,貶皇太后之號,還稱武皇后,居異宮,以全始終之恩。」左僕射荀愷與太子少師下邳王晃等議曰:「皇太后謀危社稷,不可復配先帝,宜貶尊號,廢詣金墉城。」於是有司奏請從晃等議,廢太后為庶人。詔可。又奏:「楊駿造亂,家屬應誅,詔原其妻龐命,以尉太后之心。今太后廢為庶人,請以龐付廷尉行刑。」詔不許。有司復固請,乃從之。龐臨刑,太后抱持號叫,截發稽顙,上表詣賈后稱妾,請全母命;不見省。董養游太學,升堂歎曰:「朝廷建斯堂,將以何為乎!每覽國家赦書,謀反大逆皆赦,至於殺祖父母、父母不赦者,以為王法所不容故也。奈何公卿處議,文飾禮典,乃至此乎!天人之理既滅,大亂將作矣。」

有司收駿官屬,欲悉誅之。侍中傅祗啟曰:「昔魯芝為曹爽司馬,斬關赴爽,宣帝用為青州刺史。駿之僚佐,不可悉加罪。」詔赦之。

壬寅,征汝南王亮為太宰,與太保衛瓘皆錄尚書事,輔政。以秦王柬為大將軍,東平王楙為撫軍大將軍,楚王瑋為衛將軍、領北軍中候,下邳王晃為尚書令,東安公繇為尚書左僕射,進爵為王。楙,望之子也。封董猛為武安侯,三兄皆為亭侯。

亮欲取悅眾心,論誅楊駿之功,督將侯者千八十一人。御史中丞傅咸遺亮書曰:「今封賞熏赫,震動天地,自古以來,未之有也。無功而獲厚賞,則人莫不樂國之有禍,是禍原無窮也。凡作此者,由東安公。人謂殿下既至,當有以正之,正之以道,眾亦何怒!眾之所怒者,在於不平耳;而今皆更倍論,莫不失望。」亮頗專權勢,咸復諫曰:「楊駿有震主之威,委任親戚,此天下所以喧嘩。今之處重,宜反此失,靜默頤神,有大得失,乃維持之,自非大事,一皆抑遣。比過尊門,冠蓋車馬,填塞街衢,此之翕習,既宜弭息。又夏侯長容無功而暴擢為少府,論者謂長容,公之姻家,故至於此;流聞四方,非所以為益也。」亮皆不從。

賈后族兄車騎司馬模、從舅右衛將軍郭彰、女弟之子賈謐與楚王瑋、東安王繇,並預國政。賈后暴戾日甚,繇密謀廢后,賈氏憚之。繇兄東武公澹,素惡繇,屢譖之於太宰亮曰:「繇專行誅賞,欲擅朝政。」庚戌,詔免繇官;又坐有悖言,廢徙帶方。

於是賈謐、郭彰權勢愈盛,賓客盈門。謐雖驕奢而好學,喜延士大夫。郭彰、石崇、陸機、機弟雲、和郁及滎陽潘岳、清河崔基、勃海歐陽建、蘭陵繆征、京兆杜斌、摯虞、琅邪諸葛詮、弘農王粹、襄城杜育、南陽鄒捷、齊國左思、沛國劉瑰、周恢、安平牽秀、穎川陳□□、高陽許猛、彭城劉訥、中山劉輿、輿弟琨,皆附於謐,號曰二十四友。郁,嶠之弟也。崇與岳尤諂事謐,每候謐及廣城君郭槐出,皆降車路左,望塵而拜。

太宰亮、太保瓘以楚王瑋剛愎好殺,惡之,欲奪其兵權,以臨海侯裴楷代瑋為北軍中候。瑋怒;楷聞之,不敢拜。亮復與瓘謀,遣瑋與諸王之國,瑋益忿怨。瑋長史公孫宏、舍人岐盛,皆有寵於瑋,勸瑋自暱於賈后;后留瑋領太子太傅,盛素善於楊駿,衛瓘惡其反覆,將收之。盛乃與宏謀,因積弩將軍李肇矯稱瑋命,譖亮、瓘於賈后,云將謀廢立。后素怨瓘,且患二公執政,己不得專恣;夏,六月,后使帝作手詔賜瑋曰:「太宰、太保欲為伊、霍之事,王宜宣詔,令淮南、長沙、成都王屯諸宮門,免亮及瓘官。」夜,使黃門繼以授瑋。瑋欲覆奏,黃門曰:「事恐漏洩,非密詔本意也。」瑋亦欲因此復私怨,遂勒本軍,復矯詔召三十六軍,告以「二公潛圖不軌,吾今受詔都督中外諸軍,諸在直衛者,皆嚴加警備;其在外營,便相帥徑詣行府,助順討逆。」又矯詔「亮、瓘官屬,一無所問,皆罷遣之;若不奉詔,便軍法從事。」遣公孫宏、李肇以兵圍亮府,侍中、清河王遐收瓘。亮帳下督李龍,白「外有變,請拒之」,亮不聽。俄而兵登牆大呼,亮驚曰:「吾無貳心,何故至此!詔書其可見乎?」宏等不許,趣兵攻之。長史劉准謂亮曰:「觀此必是奸謀。府中俊乂如林,猶可力戰。」又不聽。遂為肇所執,歎曰:「我之赤心,可破示天下也。」與世子矩俱死。

衛瓘左右亦疑遐矯詔,請拒之,須自表得報,就戮未晚,瓘不聽。初,瓘為司空,帳下督榮晦有罪,斥遣之。至是,晦從遐收瓘,輒殺瓘及子孫共九人,遐不能禁。

岐盛說瑋「宜因兵勢,遂誅賈、郭,以正王室,安天下。」瑋猶豫未決。會天明,太子少傅張華使董猛說賈后曰:「楚王既誅二公,則天下威權盡歸之矣,人主何以自安!宜以瑋專殺之罪誅之。」賈后亦欲因此除瑋,深然之。是時內外擾亂,朝廷恟懼,不知所出。張華白帝,遣殿中將軍王宮繼騶虞幡出麾眾曰:「楚王矯詔,勿聽也!」眾皆釋仗而走。瑋左右無復一人,窘迫不知所為,遂執之,下廷尉。乙丑,斬之。瑋出懷中青紙詔,流涕以示監刑尚書劉頌曰:「幸托體先帝,而受枉乃如此乎!」公孫宏、岐盛並夷三族。

瑋之起兵也,隴西王泰嚴兵將助瑋,祭酒丁綏諫曰:「公為宰相,不可輕動。且夜中倉猝,宜遣人參審定問。」泰乃止。

衛瓘女與國臣書曰:「先公名謚未顯,每怪一國蔑然無言。《春秋》之失,其咎安在?」於是太保主簿劉繇等執黃幡,撾登聞鼓,上言曰:「初,矯詔者至,公即奉送章綬,單車從命。如矯詔之文唯免公官,而故給使榮晦,輒收公父子及孫,一時斬戮。乞驗盡情偽,加以明刑。」乃詔族誅榮晦,追復亮爵位,謚曰文成。封瓘為蘭陵郡公,謚曰成。

於是賈后專朝,委任親黨,以賈模為散騎常侍,加侍中。賈謐與后謀,以張華庶姓,無逼上之嫌,而儒雅有籌略,為眾望所依,欲委以朝政。疑未決,以問裴頠贊成之。乃以華為侍中、中書監,頠為侍中,又以安南將軍裴楷為中書令,加侍中,與右僕射王戎並管機要。華盡忠帝室,彌縫遣闕,賈后雖凶險,猶知敬重華;賈模與華、頠同心輔政,故數年之間,雖暗主在上,而朝野安靜,華等之功也。

八月,辛未,立隴西王泰世子越為東海王。

九月,征征西大將軍梁王肜為衛將軍、錄尚書事。

元康二年 292年

春,二月,己酉,故楊太后卒於金墉城。是時,太后尚有侍御十餘人,賈后悉奪之,絕膳八日而卒。賈后恐太后有靈,或訴冤於先帝,乃覆而殯之,仍施諸厭劾符書、藥物等。

元康四年 294年

司隸校尉傅咸卒。咸性剛簡,風格峻整,初為司隸校尉,上言:「貨賂流行,所宜深絕。」時朝政寬弛,權豪放恣,咸奏免河南尹澹等官,京師肅然。

元康五年 295年

冬,十月,武庫火,焚累代之寶及二百萬人器械。十二月,丙戌,新作武庫,大調兵器。

——《通鉴 晋纪四 惠帝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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