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人民满意做合格公务员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由中组部、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评选的先进人物,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人民满意”是基层党员干部的目标和追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基层党员干部的榜样。

坚定不忘初心,谨记竭诚为民。基层公务员应当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铭记自己肩上的历史使命,更加紧密团结在群众周围,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以群众所思为所向,争取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说实话、办实事、想实招、出实效。

锤炼信念信仰,勇于担当作为。“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无论作为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公务员,必须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并且要用于实践,在实践中锤炼干事本领,敢担当,敢斗争,让人民群众满意。要面对风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危机敢于负起责任;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让担当负责成为行动自觉,让人民满意成为信念信仰。

永葆清正廉洁,坚定克己奉公。公务员的权力来自人民,公务员的权力应该用于造福人民,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从来是党的优良传统。国家公务人员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守好廉洁底线,对于法律、对于人民、对于人民赋予的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如果触碰了“红线”,不仅违背了党的宗旨,更辜负了人民的重托。要自觉增强宗旨意识,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

公务员不只是一个名词、一份职业,更是一种精神、一种选择、一种责任。要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关心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到工作全程,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以实干担当赢得民心,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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