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李白《月下独酌·其二》小楷习作

      在中国人的心中,酒有着独特的地位。
      酒,曾经是王侯将相的桌上宝,珍馐不及一杯酒,更有杯酒释兵权的典故。高兴时,酒是快乐的奏乐曲。痛苦时,酒是他们伤心的忘忧水。思乡时,酒是乡愁的港湾。诗与酒交织在一起,给我们留下来许多优美的诗篇!
      诗人中谁最爱酒?诗仙李白当推第一。李白的诗中,弥漫着酒意;李白的酒中,同样蔓延着诗意:“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黄金白璧买歌笑, 一醉累月轻王侯”“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别人喝酒,昏昏沉沉,思绪混乱,待他拿起酒来,却是文思泉涌、如有神助,就算一个人邀上月亮,他也要喝上一杯,其广为流传的《月下独酌》便写的独自喝酒的情形,以及他对饮酒的看法。李白的饮酒诗,我们最熟悉的就是《月下独酌》,“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几乎人人能诵。但这只是第一首,《月下独酌》其实共有四首,其中第二首最有豪气。
原文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李白《月下独酌·其二》小楷习作


译文

天如果不爱酒,酒星就不能罗列在天。

地如果不爱酒,就不应该地名有酒泉。

天地既然都喜爱酒,那我爱酒就无愧于天。

我先是听说酒清比作圣,又听说酒浊比作贤。

既然圣贤都饮酒,又何必再去求神仙?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

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传!


赏析

        诗通篇议论,堪称是一篇“爱酒辩”。开头从天地“爱酒”说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说明天地也爱酒,再得出“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的结论。接着论人。人中有圣贤,圣贤也爱酒,则常人之爱酒自不在话下。这是李白为自己爱酒寻找借口,诗中说:“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从圣贤到神仙,结论是爱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

        最后将饮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并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传的。此诗通篇说理,其实其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这不合逻辑的议论,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发了诗人的情怀,诗人的爱酒,只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这种难以言传的情怀。

        酒星即酒旗星,乃主管酒宴之星。孔融《与曹操论酒紧书》:“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酒泉,县名,在今甘肃境内,汉武帝太初元年设,唐时任设酒泉郡。因城下有金泉,泉味如酒,故名。

      李白以天地也爱酒,说明人爱酒也没有什么过错。反而我若不爱酒,岂不是有愧于天地。古代常把酒之清者称为“圣人”、 浊者称为“贤人”。酒能过把“圣贤”结合一起,其益处自然显现。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通于大道,合乎自然,便是喝酒的益处。读到这里,可以看出诗人喝酒的豪气,并且酒中之趣,妙不可言,也不必对醒着对人说。

      纵观全诗,虽在通篇说理,实则抒发了李白的爱酒情怀,只不过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这种难以言传的情怀。反观我们现代社会,面临种种压力,有一个自我排遣的正确方式,就很有必要。

作者简介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明堂赋》《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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