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继承

没有伞的孩子好努力奔跑!

故事:一个结论:自己挣的钱买的房子,房子还是要写自己的名字才安全。

周女士,北京人,和前夫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因为前夫坚持要再生一个男孩,而周女士由于身体原因再也不能生育,便被抛弃了,而周女士也因此恨透了前夫。周女士离婚后吃了很多苦,一个人带着女儿奋斗了十几年,资产过亿。

看着女儿渐渐长大,周女士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便把自己的全部资产都拿来购买房产,并且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这样一来自己和女儿的生活都有着落了。

周女士在北京朝阳公园到工体附近一口气买了七个商铺,同时,还做了一个自认为很聪明的安排:她担心把房产登记到女儿名下,自己不好控制,万一孩子将来不争气,房子被女儿偷偷卖掉都不知道,于是她想出了一个办法:联名。就是在房子的产权证上写两个名字,周女士自己占1%,女儿占99%,这样一来,孩子将来要卖掉房子的话就不得不经过自己的同意,而且自己去世以后,女儿也只要交1%的遗产税。

后来女儿去上海读大学,交了一个家里条件很差的男朋友,并且在周女士的强烈反对之下,依然和对方登记结婚,并且将户口迁到了深圳。周女士只得咬咬牙为女儿、女婿在深圳全款又买了一套房子,作为她们的婚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女儿的名字。

可是没想到,一年后,女儿在深圳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故,周女士一下子失去了唯一的依靠和感情寄托,伤心欲绝。她也因此痛恨自己的女婿,因为她觉得如果不是他把女儿“骗”来深圳,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在悲痛之余,周女士准备把当初自己全款购买、登记在女儿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没想到却遇到了阻碍。法院判决她的女婿和前夫也是这8套房产的第一继承人,登记在女儿名下的这8套房产中99%的房产作为女儿的遗产,由三人平分。周女士怎么也想不通,这些财富明明她自己辛辛苦苦打拼而来,并且是全款购买送给女儿的,现在女儿走了,她一个人无依无靠,还要将财产的三分之二分给她最恨的两个男人,她不甘心啊!

律师解释:根据我国《继承法》,周女士将所购房产与女儿联名,并指定自己占1%份额,女儿占99%的份额,就意味着这七套房产的所有权中99%归女儿所有,已经不再是周女士的个人资产,这种行为属于生前赠与。

而当周女士的女儿发生意外身故时,其名下的99%的房产份额便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没有订立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周女士和他的前夫及女婿作为女儿的第一继承人,依法平

周女士怎么也想不通,这些财富明明她自己辛辛苦苦打拼而来,并且是全款购买送给女儿的,现在女儿走了,她一个人无依无靠,还要将财产的三分之二分给她最恨的两个男人,她不甘心啊!

律师解释:根据我国《继承法》,周女士将所购房产与女儿联名,并指定自己占1%份额,女儿占99%的份额,就意味着这七套房产的所有权中99%归女儿所有,已经不再是周女士的个人资产,这种行为属于生前赠与。

而当周女士的女儿发生意外身故时,其名下的99%的房产份额便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没有订立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周女士和他的前夫及女婿作为女儿的第一继承人依法平均分割这些房产。

      律师提醒,随着家庭收入越来越高,将来每一个的家庭都会面临遗产继承的问题,如果处理,得得不好,就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家庭财富传承问题一-定要提前做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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