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但还是讨厌!

      世界上的事物,存在即是合理的!例如我们现在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的很多微商广告,就是因为有人买所以才会那么多;例如我们周遭会遇到很多素质差的现象,但又在法律范围之内;例如很多写文章的地方,之前博客遇到过,现在这里也遇到过,会出现很多低俗的现象,但还是会有阅读量和评论。这里所指的低俗,仅代表个人观点,并没有特指。下面,我就列举几种我讨厌但无法否定对方存在的文章类型:

一、明星八卦新闻类:有一些是写自己对明星的感受的,有一些是写自己对一些作品的看法,而这里说的那类像是推广文,说白了就是炒作,增加热度的东西,这种存在是有意义的,只是我觉得讨厌。

二、排名类:很多真实的排名看国家或者专业机构公布就可以了,其余的以排名为标题或者主题的都是那一类。搞一个排名,之后就是挑口水了,这就很讨厌了。

三、抄袭类:这个可能会和之前两种重合,但比前两种更讨厌,甚至说平台监管不力。抄袭这种事情,怎么说呢,一是不尊重原创作者的版权,二是不尊重写作这回事,这也是我讨厌这类的原因。

四、道德至高点类:这类还是蛮多的,自己说一个话题,然后就以道德至高点去进行评定,之后再有任何言论都是否定。这种和焚书坑儒又有什么区别呢?


      本来想凑齐五种的,但目前想不太全了,只是希望在平台管理提升的同时,作者们也都可以再提升素质,勿忘初心。当然,如果来赚钱是初心的话也是没问题的,绝对的否定和绝对的肯定都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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