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变引发质变

                           

      小陈和廖哥的恋情公开后,两个人的工作联系更加紧密了,很多时候两个人一起去工地处理事情。对于自己的工作毫不松懈,对于廖哥的工作也是能管就管,就这样逐渐变成了一个女强人。

        有一次小陈和廖哥一起来工地算量(参照图纸和实物来计算工程量),小陈看到工地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比如工程进度缓慢、施工质量堪忧和施工队伍人心涣散等,这些问题本来是项目经理和现场施工员的本职工作,小陈却当场指责施工员,并且义正言辞的说:“这个项目目前为止是亏钱的,这样下去只会亏得更多,到时候一个都别想着有奖金……”

        这是廖哥总体管理,施工员现场负责的项目,项目赚钱了项目经理和施工员都会有相应的奖励,但奖励的金额以及如何分配等问题从来没有提出来讨论过,这只是总经理给下面的人画的一个大饼,看似很大很香,实则能不能落地都不知道。

    小陈在工地现场说的一番话引起了工人师傅的不满,有的工人说:“这个项目能不能赚钱关我们什么事,反正赚了我们下面的人也得不到……”

还有的工人破口大骂:“你凭什么指责我们?我们上个月的工资都还没有发下来,再这样下去都要解散了,不要提什么奖金了……”

      还有的工人说:“我们的弟兄在工地受伤了,你们公司既没有负担任何的医疗费用,养伤期间也不给予一定的补偿……这是什么意思?不要说了,把工资结算清楚我们走人。”

        小陈被现场的工人师傅问住了,这个时候正在和甲方管理人员沟通的廖哥听到外面好像有大声的吵闹声音,于是走出来一看原来是小陈和工人们正在争执,似乎快要打起来了……

        廖哥飞奔过来调解,让小陈离开工地去车里休息等他。

        廖哥逐一向工人师傅解释因为工程进度没有达到甲方的要求所以款项一直没有下来。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以后会为大家买五险一金。同时,大家要把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提上去,这样才能保障大家年底的工资啊,不然我们都只有喝西北风。

        说完廖哥把工作的事情都交给了现场施工员就匆忙离开了工地。

      在回去的路上,廖哥看小陈一脸委屈就对她说:“以后工地现场的事情还是我来吧,有些事女孩子不适合,不要多想了,工人就那素质……”

“你能管理好工地吗?如果你能管理好我就不操心了,这个项目要是真亏钱了,结婚后拿什么钱来买房?”

    小陈说完廖哥就保持沉默了。

      其实小陈很少来工地,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的工作忙,另一方面工地的环境对女生更加不友好。这次来是因为工作需要。廖哥虽然是别墅区和高层区的负责人,需要管理着几栋楼的施工团队,并且要经常和其他分包单位沟通协调,可以说是责任巨大、任务繁重,但最近这段时间很少看到廖哥来工地处理事情,即使偶尔看到,也是匆匆给下面的人分配任务就很快离开工地现场了,这样时间久了工地上累计的问题越来越多,施工员的工作压力也不堪重负,最后直接导致停工。

    有时候廖哥来工地,看着外面大太阳也只好躲在宿舍休息,或者和其他老板打牌,工地的事情也不过问。

    有一次工地上有人摔伤需要马上送到医院进行抢救,而那天刚好廖哥来工地开会,我和何醒去工地会议室找他,到达的时候已经散会了,打电话给他:“廖哥,你在哪里?工地有人受伤了需要送去医院……”

“我没有在工地了,你联系一下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让他们送去医院,在他们的工地上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他们负责……。”廖哥说完便挂了电话。因为工地距离医院很远,这里又不方便打车,只能找人找车快速送到医院抢救。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我和何醒都非常着急,一方面担心错过最佳抢救时机,另一方面担心没人出面帮忙救助。

    我和他跑到甲方项目部,把事故发生的来龙去脉简单向有关负责人说明,希望他们赶快把伤人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但他们不慌不忙的说:“你们自己的工人出事了,为什么要我们负责?你们的项目经理呢?”

“他有事情现在没有在工地现场……”

“是不是去跑滴滴了……”

“不可能吧……”

“找你们项目经理去,工地出了安全事故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就是失职……”

我和他无奈的走出甲方项目部,马上拨通廖哥的电话号码:“甲方现场管理负责人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我们自己的人应该由我们来负责。现在怎么办?情况十分紧急……”

“伤得严重吗?还救得活吗?我马上过来……”

过了二十分钟廖哥终于赶到了,我们马上把伤人抬到车上,一直目送车离开……

    半个小时后传来噩耗,伤人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听到消息后都倍感痛心,也为自己的无能为力充满愧疚和愤懑,这样的结果好像是自己造成的,又好像与自己无关,总之陷入一种不可言说的无奈中。

    后来公司围绕这次事故的教训开了一次总结大会,请了相应的律师来专门讨论如下议题

(1)如何应对工地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

(2)如何把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

针对第一个问题,几个律师都同意“能救则救,不能救也要救”的原则,具体是什么意思呢?当工地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坚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精神,快速把伤人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如果安全事故发生时直接造成工人死亡,也要马上送到最近医院进行“抢救”,这样也叫做“抢救无效”死亡,这样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公司的赔偿费用。

      总经理要求我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0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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