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解读中国社会的一把钥匙

《乡土中国》

费孝通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2016年版本)

读到这本书是偶然的,但收获却颇多。大概因为我也是从乡村出来的,总能感觉到费先生所研究的那个乡土社会与我生活过的地方的人情伦理十分相似。费先生的这部著作影响深远,他尝试“在具体现象中提炼出认识现象的概念”(P5),通过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的分析,以构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尽管《乡土中国》被认为是社会学著作,但我阅读后发现它对我们当下的伦理学研究还是有很大助益的。这本书出版于1947年,可以说是在社会变化的一个关键节点上,费先生在实地考察的前提下总结了乡土社会的伦理体系、人伦传统,这对我们认识过去、认识来路很有必要。但如今社会发展变化的速度让人难以想象,就我自身而言,似乎就在近十年的时间里乡村社会迎来了最大的巨变,而这也带来乡村人伦理关系上的巨变。乡村里人们的外出归来便利了,物质享受上去了,人们也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了,但就在这变化里似乎也夹杂着过去与现在伦理关系上的矛盾取舍,夹杂着撕裂与重建的探索。联系到自己的实际经历,《乡土中国》我读来饶有兴味,因此整理了以下几点自认为的重点和不成熟的思考。

“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P44)

笔记: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基本是采取了比较研究的方法,差序格局概念也是根据中国乡村的实际,并且相对于西洋社会的团体格局提出的。在他看来“伦重在分别”,“伦是有差等的次序”(P44)。在历史的文化传统中,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人们受亲属关系(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影响,逐渐形成了一个以“己”为中心不断向外推衍的同心圆波纹体系,这就是差序格局。但这里的“己”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因为个人主义是相对于团体而言的,然而在我们的传统思想里并不存在这一套,因此这里的自我主义是“一切价值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P45)。但在传统上差序格局不仅存在于私人关系之间,也推演成了一条“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的通路。相对于西洋社会把权力和义务分的很清楚,差序格局“把群己界限弄成了相对性”,“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是公的。(P47)”因此在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里,要研究社会的伦理关系就得先认识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要明白“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在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P48)”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P51—52)

笔记:这一节显然是由上一节引发出来的继续论述,因为作者已认识到“在以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P54)”在这一节里,作者首先说明了,正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人们可以自食其力的安居,因此与他人的关系都是后发的、次要的,所以在这样的社会才采用了“差序格局”而不是“团体格局”。接着作者提出了社会学上对“道德观念”的认识,这一点我认为很有意义,也可以说这是对道德观念普遍意义的概括,并且明确了道德在维持社会秩序上的重要性。在我看来,费先生指出的道德观念是有标准(行为规范)、有修养践行(行为者的信念)、有监督(社会的制裁)的完整概念。在团体格局里,他们的道德体系离不开他们的宗教信仰,“团体的代表——神,必须是无私的。(P52)”“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P53)但在差序格局里,“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P54)”因此中国传统道德中没有一个不分差别的兼爱观念,且没有一个如西洋团体格局里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像孝、悌、忠、义这些道德要素的解释就很多,也很难让人有一种精准的把握。“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P57)”因而标准只是相对的,是因人(与己的关系)而异的。

“Oswald Spengler(奥斯瓦德·斯宾格勒)在‘西方陆沈论’里曾说西洋曾有两种文化模式:一种他称作阿波罗式的Apollonian;一种他称作浮士德式的Faustian。”

“这两种文化观很可以用来了解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在感情定向上的差别。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P72—73)

笔记:在这一章费先生提出了“感情定向”这一概念,意指文化所规定的个人情感的方向。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社群之间通过了解和共同生活来建立联系,久而久之了解和熟悉就自动演变成了一种默认的关系,而乡土社会也传承了这种以了解为基石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起初大概是因为男女生理以及劳作能力的差异而有了区别,但之后文化的选择逐渐倾向了一方。在乡土社会里,男性无疑占了主角位置,男性权利的高涨让女性权利隐居其后,要么为其服务,要么为其彻底牺牲,但也正是这种失去竞争与较量,严重倾倒的局面营造了别样的“稳定”。在乡土社会里,“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向同性方面去发展。(p76)”这是一种现世中出于实利、实用上的选择,少了求同的努力,不过是不断维持和巩固秩序,而无需在冲突中重建秩序。因此,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这个秩序有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p73),即通过改变自己去适应外在环境;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P73),是求改变和突破的追求不断赋予生命以新的意义。当下时代,随着对女性的关注与解放,似乎正在逐渐从认识上去否认男女两性上的差异,甚至不承认男女差异,试图从各方面去证明女性与男性的“平等”。现代社会把男女双方放在对立冲突的视野下去较量,用一方压到一方的视角去审视,无疑加重了女性的负担。但事实上女性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和男性都是有区别的,当下这种力求男女两性上的绝对平等是不是真的“平等”,乡土社会的男女有别是不是一无所用?我想还是有讨论的余地的。

“礼并不是靠一个人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P86)

笔记:礼是人类文化的表征,是经验的累积,是对传统的沿袭,是要求人的行为合于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而现代社会人总讲“法治”,不同就在于“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P84)”,而礼是靠传统来维持的。“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P84)”人口流动、土地资源的变动都很小,人们相信祖辈留下的有效经验,继承其生活方式,鲜少怀疑,长久稳定,礼在不断传习中维护了社会秩序。知礼、习礼是上下几代人之间长者对晚辈教化的过程,晚辈在被教化并践习礼仪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尊礼、传礼就成了他的主动选择。因此,人服礼是主动性的,它是人突破外在限制转向内在诚服,信且尊重时的一种行为表现。“”在传统里“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P85)”繁复琐碎的礼节是人赋予的意义,也是人对一切事物的些许尊重与敬畏,它需要人去实践才可以真正表达其意义,礼是行为的规范,是人的文明,需要人主动去学习、接受、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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